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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裝食品合格證展示(5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12 查看人數(shù):14

散裝食品合格證展示

【第1篇】散裝食品合格證展示

茶,有一種純凈的品性,一種天然的蘊含。它的純凈與平實給予我們誠摯、愉悅、自在。

今天的故事,就是圍繞“茶”講述。

韓東是位愛喝茶的廣東小伙,最近朋友給他推薦了一家名叫“普德”的茶館,韓東就抱著試試看的心態(tài)去了。

到了茶館,韓東點了些早點和三十五塊錢四小包的茶葉。吃完后,韓東覺得早點很不錯,但茶葉很一般??墒遣枞~只泡了一袋,還剩下三袋,丟了很可惜,于是他就將茶葉打包回了家。

回到家的韓東,很隨意地將茶包丟在了桌子上。過了幾天,閑著沒事的他,將茶包拿在手里仔細地瞧了瞧,就這一瞧,瞧出了事!

原來,茶包上只寫著“普德普洱茶文化傳承,健康品茗”。茶葉的生產者、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許可證編號這些統(tǒng)統(tǒng)沒有。韓東覺得這就是個三無產品,就去找茶樓老板理論。

可是茶樓的老板覺得韓東是在故意找茬,并且認為韓東什么都不懂,是在套他們家茶樓的貨源。這讓韓東十分生氣,就將茶樓老板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韓東覺得自己花了35元買了四包茶葉,但是這個茶葉卻是個“三無產品”,完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按照相關法律,要求茶樓老板賠償自己1000元。

但是茶樓老板認為:

1、茶樓的茶葉都是大包裝進的貨,是散裝食品,為了顧客方便才在茶樓又做了重新包裝。并且,散裝茶葉都是有檢驗合格證的,符合產品安全標準;

2、韓東喝完茶葉后并沒有什么不舒服,也沒有什么損失;

3、雖然法律規(guī)定,生產或者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可以要求賠償,但是法律中同樣也規(guī)定了,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產生誤導的,可以除外。

所以不管怎么說,茶樓沒有必要賠償韓東。

為了證明說法,茶樓老板提供了散裝茶葉的外包裝,這上面標明了食品名稱、生產日期和生產批號等內容。同時還提供了供應商合作協(xié)議書、營業(yè)執(zhí)照、檢測報告等相關的證據。

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判決:駁回韓東的訴訟請求。

那么法院為什么會這么判呢?

在這個案子里,韓東到普德茶樓用餐,普德茶樓提供餐飲,韓東支付餐費,這實際上形成了餐飲服務合同關系。

就涉案的普洱茶包而言,普德茶樓并沒有銷售茶葉的意圖,根據廣東的生活習俗,茶樓只是以向消費者提供茶水的形式,按人數(shù)收取一定的費用。這種費用是服務費的性質,費用的高低雖然和茶葉的價格有一定關系,但是更多的是根據茶樓的就餐環(huán)境和服務水平來確定的。

所以按照合同法的規(guī)定,涉案的茶包并不是用于銷售的標的物,韓東付的錢,不是茶包的價錢,而是餐飲服務的價錢。而對于韓東說的,茶樓提供的茶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茶樓方面提供了茶樓的營業(yè)執(zhí)照、檢測報告、供貨商的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據,證明了他們采購的茶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所以韓東的主張沒有被支持,法院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

小編有話說

出門買散裝食品都會碰到這種類似的問題,但我們不一定能碰到茶樓的這種好心老板,還是有很多黑商會將過期的食品拿出來賣,所以小編的建議是盡量少買這種散裝的食品啦!

【第2篇】散裝食品合格證標簽

針對從元旦到“五一”傳統(tǒng)節(jié)日較多的情況,大慶市龍鳳區(qū)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圍繞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多次前往轄區(qū)內大型商超進行實地走訪、檢查、“回頭看”,將監(jiān)督重點放在容易出問題的散裝食品上,力爭讓“3·15”曝光的問題不出現(xiàn)在本轄區(qū),以實際行動踐行“食品可以散裝,但安全堅決不能‘散裝’”。

突擊嚴查

揪出習以為常背后的問題

春節(jié)前夕,大慶市龍鳳區(qū)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對轄區(qū)內四家大中型超市進行食品專項檢查,檢查范圍包含散裝食品、衛(wèi)生安全、出租柜臺等區(qū)域。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群眾見怪不怪、習以為常但存在隱患的幾個問題。

一是生產日期“不詳”。部分超市散裝食品沒有按要求在柜臺展示食品標簽或不顯著,導致消費者無法明確散裝食品生產日期、產地等信息;個別超市散裝食品標簽長期不更換,存在散裝食品標簽標注品類與陳列商品不符的情況;部分商超將散裝食品標簽的生產日期用分包裝日期代替,散裝酸菜、干調普遍存在分包日期與生產日期不符、混淆、保質期不準確的問題。二是食品身份“不明”。部分直接入口的膨化食品,如老式爆米花、薯片、鍋巴等散堆散放,生產企業(yè)、生產日期、保質期均無,此種情況可能發(fā)生商超出售過期食品、消費者誤食的情況。三是分類保管“不妥”。部分商超食品類貨物儲備存在衛(wèi)生隱患,如米面等袋裝糧食貼墻貼地存放,儲存不符合規(guī)范,有受潮風險;生熟肉制品混合存放,易產生細菌及寄生蟲感染;散裝食品隨意存放、沒有采取有效的防蟲防鼠措施,嚴重影響銷售食品的衛(wèi)生安全。瓜子、花生等堅果類食品室外露天存放,容易招致老鼠、蟑螂等,存在傳染及涉疫風險點。

嚴格建議

保障群眾買到安全的年貨

針對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食品衛(wèi)生安全問題及可能存在的隱患,龍鳳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仔細核查散裝食品信息,積極進行線索收集并及時固定證據。對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與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溝通協(xié)調并提出建議。

/////////

一是要求執(zhí)法部門加強對轄區(qū)商超的檢查,對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立即整改;二是聯(lián)合區(qū)相關執(zhí)法單位全面排查轄區(qū)各大商場超市是否存在類似問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障群眾利益;三是針對部分商超經營者和售賣者對衛(wèi)生安全法規(guī)不熟悉的情況,提出進行衛(wèi)生安全培訓的建議,提高安全意識。

食品安全

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檢察機關的建議高度重視,及時開展食品安全大檢查,要求商家對照建議進行整改,尤其是要明確告知生產日期、分包日期、細化保質期等工作,對不同種類、產地散裝產品統(tǒng)一更換標簽。要求商家加強部分超市內出租柜臺的管理,特別加強對出租柜臺食品安全的把控,明確產品的進貨日期、合格證,確保良好生產銷售環(huán)境,喚起超市的責任感,將問題解決在發(fā)生之前。

及時“回頭看”

確保食品安全不再“散裝”

檢察建議發(fā)出后,龍鳳檢察院與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保持常態(tài)溝通,多次與相關執(zhí)法部門聯(lián)合行動、明察暗訪,對有關商超“回頭看”,對散裝食品整改情況進行持續(xù)監(jiān)督,確保檢察建議落到實處,確保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從“回頭看”情況來看,大部分商超對散裝食品安全情況提高了重視程度,及時替換了錯誤的散裝食品包裝標簽,安排并增設固定理貨員定期對散裝食品標簽及相應的合格證進行統(tǒng)一管理更新,極大降低了散裝食品安全隱患。

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表示針對以上問題將加大整治力度,對整改不到位的商超將予以行政指導和行政處罰,確保在規(guī)定期限內整改合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面對散裝食品安全問題,龍鳳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將緊盯不放松,努力提升轄區(qū)食品衛(wèi)生安全標準,讓消費者買的舒心,吃的放心。

龍鳳檢察公益訴訟提醒您

超市購買散裝食品務必查看散裝食品標簽信息。

商超經營者有義務告知散裝食品原包裝生產日期、合格證等信息。

消費者購買分包散裝食品時應當仔細辨別分包日期及生產日期,避免混同。

【第3篇】散裝食品合格證樣本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條 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這里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應該和進貨時大包裝出廠產品合格證或者標簽標明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一致。銷售時應該按照批次進行銷售,及時更換散裝食品標簽。銷售直接入口散裝食品,應該設置防塵防蠅設施,避免食品被污染,應該有專用的工具供消費者獲取食品。另外從事銷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應當具有健康證明。同時注意不同散裝食品銷售的溫度,按要求進行冷藏冷凍或者常溫銷售,具備同銷售散裝食品相適應的設備等。

【第4篇】食品散裝食品合格證

◆經濟導報記者 王淑霞 濟南報道

在各大超市,散裝食品品種多、價格低,且買多買少隨意,因此很受歡迎。但除了價格標注一目了然,你注意過這些散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嗎?

國家對此可是有法律規(guī)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

經濟導報記者在濟南高新萬達圣豪超市、歷下大潤發(fā)超市、丁豪廣場的華潤萬家超市調查發(fā)現(xiàn),絕大部分散裝食品都在裝食品的容器上標注了生產日期等重要信息,且沒有發(fā)現(xiàn)超市銷售過期散裝食品的情況。但也發(fā)現(xiàn)個別散裝食品找不到生產日期等現(xiàn)象。

個別標簽重要信息被遮擋

12日上午,在高新萬達圣豪超市散裝冷凍食品區(qū),經濟導報記者看到,大部分食品除了有價格標簽,還配有一個產品合格證,上面標注了商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地址等重要信息。但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部分商品的產品合格證存在被遮蓋的現(xiàn)象,導致這些重要的商品信息消費者無法看清楚。

生產日期未明示

售貨員給吃“定心丸”

隨后經濟導報記者在圣豪超市購買了散裝阿根廷蝦尾,由于沒有看到該商品的生產日期,便詢問售貨員。售貨員說,在這賣肯定都是新的。

經濟導報記者在該超市還購買了海帶絲。經濟導報記者詢問生產日期時,售貨員表示,生產日期在大包裝上,而且進貨時超市會查驗,保證商品不會過期。售貨員還表示,大包裝上給出的該商品的保質期很長,不過她們分裝時一般把保質期設在1個月,這樣完全可以保證消費者不會誤食過期食品。

電子秤打印紙之誤

在圣豪超市的咸菜專區(qū),經濟導報記者沒有找到產品的生產日期。購買標注為“五香金絲”的咸菜后,發(fā)現(xiàn)售貨員打出的標簽上,顯示的是商品的“生產日期”。于是經濟導報記者問,“應該是包裝日期吧?”售貨員解釋稱,一個月進4次貨,差不多每周一次,包裝日期和生產日期相近,標簽上是“生產日期”或“包裝日期”沒太多差別。正想離開時,另一位超市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對該售貨員說,電子秤打印紙用錯了,即應該使用帶有“包裝日期”而非“生產日期”的電子秤打印紙。隨后,該售貨員重新給經濟導報記者購買的商品打印了付款標簽。

距離遠

生產日期“看不清”

12日下午,在歷下大潤發(fā)超市,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絕大多數(shù)散裝食品都標明了生產日期。但也存在個別散裝食品找不到生產日期的現(xiàn)象。如在散裝冷凍食品區(qū),速凍黃秋葵等商品,只有其價格標簽,而沒有找到該商品的生產日期。此外,由于隔著冷柜,經濟導報記者想讓售貨員幫忙看一下芋頭的生產日期。售貨員努力探了探身,無奈地表示“太遠了,看不清”。

產品合格證“受擠壓”

12日晚,在位于丁豪廣場的華潤萬家超市,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包括糖果、干果在內的絕大部分散裝食品,都明示了商品的生產日期等重要信息。但在散裝糧食區(qū),經濟導報記者看到,雖然大部分商品都有價格和產品合格證兩個標簽,但也存在部分商品的產品合格證沒有完全展開放置的現(xiàn)象,導致無法了解這些商品的生產日期。

14日上午,經濟導報記者進行了回訪。在圣豪超市看到,12日沒找到生產日期的“散裝阿根廷蝦尾”,已經配上了“身份證”;此前在合格證正面看不到生產日期的某種散裝休閑食品,如今合格證以背面示人,生產日期標示清晰……

【第5篇】散裝食品合格證標準

針對從元旦到“五一”傳統(tǒng)節(jié)日較多的情況,大慶市龍鳳區(qū)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圍繞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多次前往轄區(qū)內大型商超進行實地走訪、檢查、“回頭看”,將監(jiān)督重點放在容易出問題的散裝食品上,力爭讓“3·15”曝光的問題不出現(xiàn)在本轄區(qū),以實際行動踐行“食品可以散裝,但安全堅決不能‘散裝’”。

突擊嚴查

揪出習以為常背后的問題

春節(jié)前夕,大慶市龍鳳區(qū)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對轄區(qū)內四家大中型超市進行食品專項檢查,檢查范圍包含散裝食品、衛(wèi)生安全、出租柜臺等區(qū)域。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群眾見怪不怪、習以為常但存在隱患的幾個問題。

一是生產日期“不詳”。部分超市散裝食品沒有按要求在柜臺展示食品標簽或不顯著,導致消費者無法明確散裝食品生產日期、產地等信息;個別超市散裝食品標簽長期不更換,存在散裝食品標簽標注品類與陳列商品不符的情況;部分商超將散裝食品標簽的生產日期用分包裝日期代替,散裝酸菜、干調普遍存在分包日期與生產日期不符、混淆、保質期不準確的問題。二是食品身份“不明”。部分直接入口的膨化食品,如老式爆米花、薯片、鍋巴等散堆散放,生產企業(yè)、生產日期、保質期均無,此種情況可能發(fā)生商超出售過期食品、消費者誤食的情況。三是分類保管“不妥”。部分商超食品類貨物儲備存在衛(wèi)生隱患,如米面等袋裝糧食貼墻貼地存放,儲存不符合規(guī)范,有受潮風險;生熟肉制品混合存放,易產生細菌及寄生蟲感染;散裝食品隨意存放、沒有采取有效的防蟲防鼠措施,嚴重影響銷售食品的衛(wèi)生安全。瓜子、花生等堅果類食品室外露天存放,容易招致老鼠、蟑螂等,存在傳染及涉疫風險點。

嚴格建議

保障群眾買到安全的年貨

針對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食品衛(wèi)生安全問題及可能存在的隱患,龍鳳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仔細核查散裝食品信息,積極進行線索收集并及時固定證據。對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與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溝通協(xié)調并提出建議。

/////////

一是要求執(zhí)法部門加強對轄區(qū)商超的檢查,對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立即整改;二是聯(lián)合區(qū)相關執(zhí)法單位全面排查轄區(qū)各大商場超市是否存在類似問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障群眾利益;三是針對部分商超經營者和售賣者對衛(wèi)生安全法規(guī)不熟悉的情況,提出進行衛(wèi)生安全培訓的建議,提高安全意識。

食品安全

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檢察機關的建議高度重視,及時開展食品安全大檢查,要求商家對照建議進行整改,尤其是要明確告知生產日期、分包日期、細化保質期等工作,對不同種類、產地散裝產品統(tǒng)一更換標簽。要求商家加強部分超市內出租柜臺的管理,特別加強對出租柜臺食品安全的把控,明確產品的進貨日期、合格證,確保良好生產銷售環(huán)境,喚起超市的責任感,將問題解決在發(fā)生之前。

及時“回頭看”

確保食品安全不再“散裝”

檢察建議發(fā)出后,龍鳳檢察院與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保持常態(tài)溝通,多次與相關執(zhí)法部門聯(lián)合行動、明察暗訪,對有關商超“回頭看”,對散裝食品整改情況進行持續(xù)監(jiān)督,確保檢察建議落到實處,確保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從“回頭看”情況來看,大部分商超對散裝食品安全情況提高了重視程度,及時替換了錯誤的散裝食品包裝標簽,安排并增設固定理貨員定期對散裝食品標簽及相應的合格證進行統(tǒng)一管理更新,極大降低了散裝食品安全隱患。

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表示針對以上問題將加大整治力度,對整改不到位的商超將予以行政指導和行政處罰,確保在規(guī)定期限內整改合格?!袄衔崂弦约叭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面對散裝食品安全問題,龍鳳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將緊盯不放松,努力提升轄區(qū)食品衛(wèi)生安全標準,讓消費者買的舒心,吃的放心。

龍鳳檢察公益訴訟提醒您

超市購買散裝食品務必查看散裝食品標簽信息。

商超經營者有義務告知散裝食品原包裝生產日期、合格證等信息。

消費者購買分包散裝食品時應當仔細辨別分包日期及生產日期,避免混同。

散裝食品合格證展示(5篇)

茶,有一種純凈的品性,一種天然的蘊含。它的純凈與平實給予我們誠摯、愉悅、自在。今天的故事,就是圍繞“茶”講述。韓東是位愛喝茶的廣東小伙,最近朋友給他推薦了一家名叫“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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