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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納稅案(8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12 查看人數:72

【導語】范冰冰納稅案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合自己經營的產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范冰冰納稅案,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范冰冰納稅案(8篇)

【第1篇】范冰冰納稅案

10月3日上午,范冰冰“陰陽合同”一案終于塵埃落定。從稅務機關調查核實情況看,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攝制過程中,以拆分合同的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yè)稅及附加112萬元。此外,還查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yè)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稅務機關依法對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yè)作出相應的追繳和處罰決定。范冰冰所需補繳的稅款、滯納金以及罰款加在一起超過8億元。

3日中午,范冰冰通過微博刊登致歉信就偷逃稅道歉,表示“將按照稅務部門的最終處罰決定,盡全力克服一切困難,籌措資金,補繳稅款,繳納罰款”。

稅務部門開出巨額罰單的行政處罰是否于法有據?不追究刑事責任是否等于不構成犯罪?該案對影視行業(yè)從業(yè)人員有著怎樣的警示教育和規(guī)范引導作用?記者就此采訪了有關專家。

“范冰冰案處罰決定體現依法辦事”

記者了解到,范冰冰“陰陽合同”偷逃稅案是我國稅務部門近年來處理的個人偷逃稅款金額最大的案件。稅務部門對范冰冰及其名下公司的4類逃避納稅行為分別處以0.5倍至4倍罰款,其中針對范冰冰拆分合同的行為開出的4倍罰款達到2.4億元。

“對范冰冰個人偷逃稅款處以3倍和4倍的罰款,依據的是稅收征收管理法第63條的規(guī)定,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認為,對范冰冰作為企業(yè)法定代表人的處罰,依據的是稅收征收管理法第69條的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天津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陳燦平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不同的案件由于主觀惡性、情節(jié)嚴重程度不一,可能會導致具體處罰金額存在一定差異。范冰冰案的處罰屬于行政處罰,根據有關稅法實施細則,處罰金額由違法情節(jié)的輕重、對社會造成的損失以及繳納的可能性等綜合因素確定。

然而,盡管處罰金額巨大,但網友們卻提出“為何對范冰冰處以行政處罰而沒有追究刑事責任”的疑問和不解。

我國刑法規(guī)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雖然范冰冰偷逃稅有故意的成分,但是依據罪刑法定原則,由于范冰冰屬于首次被稅務機關按偷稅予以行政處罰且此前未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沒有前科,因此,這樣的處罰決定并不算法外開恩,是‘依法辦事’?!标悹N平認為,范冰冰案的處罰決定,對于有些心存僥幸的人來說是一個強烈警示,對廣大公民也是一次普法教育。

“不追究刑事責任不等于沒有犯罪”

新華社3日上午發(fā)布的消息指出,經查,2023年6月,在稅務機關對范冰冰及其經紀人牟某廣所控制的相關公司展開調查期間,牟某廣指使公司員工隱匿、故意銷毀涉案公司會計憑證、會計賬簿,阻撓稅務機關依法調查,涉嫌犯罪?,F牟某廣等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不少網友在評論區(qū)留言表示不解,為什么對范冰冰是“只罰不判”,對其經紀人卻采取強制措施?

我國刑法第162條之一規(guī)定,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區(qū)別在于直接責任人的不同?!敝袊▽W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告訴記者,“對涉嫌偷逃稅罪的問題,誰負主要責任涉及法定代表人是否知情。由于范冰冰偷逃稅案件中,其經紀人熟悉國家稅務方面相關法律規(guī)定并直接操作,因此被采取強制措施依法調查順理成章。此外,不追究刑事責任不等于沒有犯罪,因為行政責任前置的規(guī)定,所以范冰冰目前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p>

據悉,國家稅務總局已責成江蘇省稅務局對原無錫市地方稅務局、原無錫市地方稅務局第六分局等主管稅務機關的有關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依規(guī)進行問責。

“對相關稅務人員的處理,要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82條處理。該條規(guī)定,稅務人員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職守,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睏钫兹硎?。

“充分發(fā)揮個案的警示教育和規(guī)范引導作用”

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電影局等部門2023年6月底聯合印發(fā)通知,要求加強對影視行業(yè)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進依法納稅,促進影視業(yè)健康發(fā)展。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13條規(guī)定,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制約和監(jiān)督管理制度。上級稅務機關應當對下級稅務機關的執(zhí)法活動依法進行監(jiān)督。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對其工作人員執(zhí)行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廉潔自律準則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隨著我國稅制改革的推進,在執(zhí)行國家相關稅收法律法規(guī)的環(huán)境下,應加強外部監(jiān)督,比如加大稅收巡查力度等。建議在全國范圍內對稅收人員進行巡查,如若發(fā)現有關稅務人員不作為,要及時對其進行相應的懲處。對于演藝人員較多的地區(qū)應有合理的預測,盡到提前通知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的義務等。此外,還應加大對稅務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力度,提高稅務人員的業(yè)務水平?!标悹N平建議。

記者了解到,國家稅務總局即將開展專項行動,規(guī)范影視行業(yè)稅收秩序,對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糾并到稅務機關補繳稅款的影視企業(yè)及相關從業(yè)人員,免予行政處罰,不予罰款;對個別拒不糾正的依法嚴肅處理。

“范冰冰偷稅案也可以對演藝行業(yè)的其他從業(yè)人員起到較好的警示教育和規(guī)范引導作用,促其認真進行依法補稅等?!标悹N平在接受采訪時說。

劉劍文深諳稅收方面的法律規(guī)定,他表示,目前,我國還缺乏較為細致的稅收規(guī)定,可以以范冰冰偷逃稅案為契機,完善相關稅收制度,細化有關稅收規(guī)定。今年10月底稅收征收管理法將進行修訂,這是繼2001年之后該法的又一次大修改,將對納稅人信息管理問題、第三方信息提供、稅收程序的完善等法律問題作出更為具體的規(guī)定?!白镄谭ǘê投愂辗ǘㄊ侨祟惙ㄖ挝拿髦械膬身椫匾晒?,我們作出的判斷和結論都應當基于對法治的深入理解和觀察而得出,都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眲ξ恼f。

【第2篇】范冰冰納稅多少

為什么富豪明星這么有錢還不愿意繳稅?

2023年,范冰冰偷稅漏稅2.55億,被追繳并罰款9億;

2023年,鄭爽偷稅4526.96萬元,其他少繳稅款2652.07萬元;被追繳并罰款2.99億;

去年直播網紅一姐薇婭偷逃稅款6.43億元,其它少繳稅款0.6億元;

今年鄧倫偷逃稅款,被追繳并罰款1.06億元。

明星們逃稅的手段太低端也太貪婪了,一查一個準!

那么富豪們呢?要知道全球最有錢的26個人所擁有的財富,是底層38億人口所擁有的財產總和。

就在2023年6月8日,新聞機構propublica爆出一份美國超級富豪們納稅記錄,亞馬遜創(chuàng)始人貝索斯、特斯拉創(chuàng)始人馬斯克、金融巨鱷索羅斯的名字赫然在列。記錄顯示,在有些年份,這些掌握了全美80%財富的超級富豪們的聯邦個人所得稅竟然為零。而一個年收入7萬美元的美國普通中產, 稅率就高達14%。

國內呢?是不是想到一個很類似的人物? 自2023年開始,京東劉強東年薪都是1元,那肯定也是多年不用交稅的!但是近兩年準備退居已陸續(xù)套現了600多億!只用繳納很少的一次稅費!

真是窮人在內卷,富人在漏稅!

那為什么呢?你想一想和就知道!

你一個月賺5000, 不用交稅,你感覺沒有為社會作貢獻,聊這個話題似乎很沒意思!

你一個月賺10000,讓你交200塊稅,你感覺問題不大,真是小意思,外面少吃一頓飯而已!

你一個月賺30000,讓你交4000塊錢稅,你皺了皺眉,一個月房租沒了!

你一個月賺80000,讓你交18000塊錢稅,你會很肉疼,媽呀,5分之一沒了,賺點錢好難呀!

你一個月賺150000,讓你交50000塊的稅,你快哭了,我滴個媽耶,要交三分之一!那個哥們,能簽合作合同嗎?我有個個人工作室!

你一個月賺500000,讓你交240000塊的稅,你真哭了,蒼天啊,一半的收入要交稅。有沒有更合理合理避稅的好辦法?能簽兩個合同嗎?

你一個月賺一個億,讓你交五千萬。喂,兄弟,有沒有隱匿收入的路徑?能換成股權或債券嗎?

這時都會在想偷稅漏稅被抓的幾率應該不大吧?這些手段應該合理合法吧?

很少有人愿意把一輩子打拼來的財富白白送給國家。越富有的人,避稅的欲望和能力就越高。

位于加勒比海西北部的開曼群島上,有一幢5層小樓,在這棟外觀普通至極的樓里,藏著18000多家公司。而當地法律規(guī)定:無論任何企業(yè)或個人,在開曼群島從事任何經濟活動,都不需要繳納一分錢的稅款。而且在對于私有財產保護上,這里執(zhí)行嚴格的保密政策。

開曼群島

在國內,互聯網企業(yè)如騰訊、百度、阿里巴巴、京東、當當等,新媒體、教育產業(yè) 如新浪、鳳凰網、人人網、分眾傳媒、新東方等,地產公司如恒大地產、碧桂園、世茂地產等,食品企業(yè),如蒙牛、匯源、小肥羊集團等,運動品牌,如李寧、安踏等如此多的知名企業(yè)都在開曼群島注冊!據統(tǒng)計,過去20年中,內地在香港上市的50家資產規(guī)模最大的家族企業(yè),有44家注冊地是開曼群島。

對很多小企業(yè)主來說,犯不著漂洋過海那么遠。他們在隱匿財產和合理避稅方面也很有一套。把日常開支都拿去公司報銷,車房都登記成公司財產,再給自己象征性開點兒低薪。不僅少繳了個人所得稅,還拉高了企業(yè)運營成本,少繳企業(yè)所得稅,一舉兩得。

當富豪們賺取大量財富后都在想方設法避稅,普通人根本沒有選擇的機會。

廣大工薪階級們靠固定工資生活,錢還沒到手,稅已經扣完,他們以“社畜”自嘲,以“躺平”為目標,又不得不為了生計持續(xù)“內卷”。

多數富豪的財富增長更多來自股票、房產等資產上漲,這些資產在出售變現前不需要交稅,他們連避稅的必要都沒有。

想想是不是覺得很諷刺!

【第3篇】納稅冠軍范冰冰

1979年,北京電影制片廠制作電影《小花》的插曲《絨花》,影片上映之后,劉曉慶的名字變得家喻戶曉。

1983年,劉曉慶出演了第一部內地與香港合拍片《火燒圓明園》中的女主角。

1987年至1989年連續(xù)三年,她憑借《芙蓉鎮(zhèn)》、《原野》、《春桃》三部影片,拿下了3屆百花獎最佳女主角。

1998年經典大戲《還珠格格》當年的收視率冠軍,堪稱經典。

1999年,美國福布斯榜單,劉曉慶的中國富豪榜第45名。

2002年的7月份,劉曉慶突然在觀眾的視野中消失了422天。涉嫌偷稅漏稅的她被依法逮捕。偷逃稅款1400多萬元,外加滯納金500多萬元。

2003年的《手機》上映,范冰冰在里面飾演了一個頗受爭議的角色——武月。

2023年注資唐德影視,既是股東又是員工,憑借2023年熱播劇《武媚娘傳奇》,于2023年中國名人收入榜拔得頭籌。

2023年與李晨合縱連橫,共同建立商業(yè)帝國。隨后兩人各自獨立又相互聯合,不斷拓展他們的“商業(yè)版圖”。

2023年東窗事發(fā),陰陽門合同事件暴露。范冰冰因為逃稅而得到九個億罰金的懲罰。

而同樣都是逃稅的女明星,這兩個人有什么區(qū)別呢?

2002年6月20日,當紅的劉曉慶被捕入獄,在監(jiān)獄生活了422天,原本她的監(jiān)獄生活不止422天。但在姜文的幫助下,為她鞍前馬后、忙里忙外成功的保釋出來了。

2023年劉曉慶與姜文同框:愛過她,沒有人后悔

而范冰冰卻很“幸運”,2023年10月,范冰冰的經紀人穆曉光因為涉及范冰冰的稅務風波而被有關部門帶走。

每次出行穆曉光總會用自己的胳膊保護范冰冰

大概至此,我們不僅要嘆一句,也許都是“愛情”吧!

不過,范冰冰和劉曉慶都有罰過款,并且偷過稅,為什么一個坐牢,一個被罰款?

劉曉慶的偷稅罪

歷史上最為轟動的中國演藝明星逃稅事件,非劉曉慶逃稅案莫屬。這是中國第一起由警方介入的明星偷稅案。

在此案中,主要是劉曉慶已經在2023年4月稅務案件曝光后迅速移交給公安部門立案查處,已經不再由稅務機關查處,也就是從行政處罰程序轉移到刑事處罰程序。經調查,警方認定: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1996年以來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等手段偷稅漏稅達1458.3萬元。因數額巨大,盛名之下的劉曉慶沒能逃脫牢獄之災。

之所以劉曉慶能夠入刑,主要法律依據是1997年03月14日發(fā)布,1997年10月0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1條規(guī)定:

“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占應繳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對多次犯有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p>

這里就要提及有一個重要的時間界限: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63條中認定的偷稅行為,在2023年刑法修訂前同樣為偷稅罪,而在2023年由全國人大刑法修訂案七中修訂為逃稅罪。

因此,劉曉慶入獄,與當時刑法量刑標準過低有很大關系。因此從刑法修正史上看,劉曉慶案應該是稅收法制史上的標志性案件,應該說為刑法修正案的出臺提供了典型案例,也為演藝圈生態(tài)也產生了不可磨滅的影響,這不僅要求出品方和投資方提供完稅證明,也要求藝人有足夠納稅意識。

范冰冰的偷稅行為

經稅務部門檢查認定,范冰冰個人和公司確實有偷逃稅款行為,稅務機關已作出追繳、加收滯納金、罰款等決定。

范冰冰本人通過拆分合同的方式所構成的偷稅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

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劾U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p>

對范冰冰的偷稅行為,處以四倍罰款,而頂格為5倍,應該說是非常重的處罰了。

那么,是否要追究刑事責任呢?

案情通報中指出,由于范冰冰屬于首次被稅務機關查處,如果在在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后在規(guī)定期限內繳納的,依法就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這里有兩個關鍵點,一是從違法行為本身來看,范冰冰的偷稅行為已經達到入刑標準,二是刑法給予初犯人員一次豁免追究刑事責任的機會: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規(guī)定: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如果在稅務機關行政調查環(huán)節(jié),直接將稅補了,是無需追究刑事責任的。

據圈內人士稱,為了幫范冰冰疏通,穆曉光幾乎動用了所有能動用的關系,或許是為了保護范冰冰,他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將自己送了監(jiān)獄。

【第4篇】范冰冰納稅為零

國慶節(jié)又吃了個大瓜,今年6月初,群眾舉報范冰冰“陰陽合同”涉稅問題后,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即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目前案件事實已經查清。

總結如下:

一,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yè)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

二,范冰冰所需補繳的稅款、滯納金以及罰款加在一起,超過8億。

三,范冰冰所受到的是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罰,并沒有構成犯罪。

四,范冰冰的經紀人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五,國家稅務總局已經開始問責程序,追究稅務機關相關人員未依法履職的責任。

六,稅務部門已部署開展影視行業(yè)自查自糾,年底前主動補繳稅款的免于行政處罰,拒不糾正的將依法嚴肅處理。

少繳稅款、偷逃稅款、罰金總計有好幾億,看的大家一頭霧水,明星的吸金能力真是超出大家的想象啊。但是大家看到最后有一個問題想不清,為什么以前看到有的明星因為逃稅而坐牢呢,在新聞里怎么看見如果范冰冰補交納稅款、罰款、滯納金就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呢?

范冰冰承擔刑事責任么?

一般而言涉稅違法行為除了虛開增值稅發(fā)票且數額特別巨大的以外,是不作為犯罪處理的,不承擔刑事責任,一般涉稅違法行為的處理原則是補繳稅款、罰款、繳納滯納金后,如果是首次行為就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在新聞里看見的官方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關于“逃稅罪”的相關規(guī)定,由于范冰冰屬于首次被稅務機關按偷稅予以行政處罰且此前未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上述定性為偷稅的稅款、滯納金、罰款在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后在規(guī)定期限內繳納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納稅人(范冰冰)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江蘇省稅務局向范冰冰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在規(guī)定期限內不能如額繳納稅款、罰金、滯納金的或者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與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就要承擔刑事責任了。

納稅實際上是一種回報,不能說老百姓百分之百的享受到了國家的福利,但在某些層面上對我國公民確實有一定的益處。稅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各行各業(yè)都應該在法律規(guī)定內納稅是責任也是義務,作為公眾人物更應該帶頭守法。只講回報,不想付出,只會擁有慘痛的代價。

最后總結三點:

1、補繳和罰款一共幾個億!

2、偷稅不及時補繳就犯罪!補繳了就沒事!

3、明星們的補稅高潮即將到來!國家受益!

【第5篇】范冰冰不納稅

今天給各位看官老爺講講范冰冰偷稅8.84億但沒有被判處刑罰,金額如此巨大為何不用坐牢呢?肯定會有一大部分人開始胡思亂想,開始感慨她所處的社會階級,她的人脈關系,今天讓我來給你解開這個疑惑?到底為什么她偷稅金額如此之大不用坐牢。

想要解開這個疑惑,我們先把時間拉回到2023年6月,國家稅務總局以及江蘇省稅務局接到群眾舉報,范冰冰“陰陽合同”涉稅問題后,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即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

經過多方調查,稅務部門在2023年10月3日向公眾公布范冰冰案情況,范冰冰被責令按期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超8.83億元。

對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yè)追繳稅款2.55億元,加收滯納金0.33億元;

對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隱瞞真實收入偷逃稅款處4倍罰款計2.4億元,

對其利用工作室賬戶隱匿個人報酬的真實性質偷逃稅款處3倍罰款計2.39億元;

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yè)少計收入偷逃稅款處1倍罰款計94.6萬元;

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兩戶企業(yè)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非法提供便利協助少繳稅款各處0.5倍罰款,分別計0.51億元、0.65億元。

范冰冰對此也表示道歉,并表示一定會克服一切困難補繳稅款以及滯納金。

范冰冰道歉

8.84億,對于我們普通大眾就是天文數字,回到主題,那為什么不用坐牢呢?在這里先給大家講一講逃稅罪。

第二百零一條逃稅罪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看到這里,你就知道原因了吧,其實并不是靠的社會關系等等,真正讓他不遭受牢獄之災的原因其實就是刑法本身,刑法對偷稅漏稅規(guī)定了責任阻卻事由。鑒于范冰冰是第一次逃稅而且積極補繳稅款,但是如果她之前就受過一次行政處罰的話就不是這個結果了。

縱然免受牢獄之災,但是這個事件也給她帶去了不可磨滅的打擊,現在的她已經逐漸消失在大眾的視線之中。對此,大家是怎么看待這件事情的呢?評論在下方,關注我,帶你了解更多法律知識,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往期精彩

【第6篇】范冰冰納稅問題

國慶長假的第三天,范冰冰偷逃稅問題有了結果:

稅務部門認定了范冰冰偷逃稅款的事實,并決定對范冰冰及其公司偷稅追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總計8.83億元。

消息一出,網上眾聲喧嘩。網民在對稅務部門處理名人稅案拍手稱快之時,也伴隨著眾多疑問和質疑的聲音:范冰冰涉案數額高達數億元,其行為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1條“逃稅罪”的入罪標準,為何最終卻免于刑罰處罰?偷稅罪到底為何變成了逃稅罪?又為什么要設定一個“初罪免責條款”?

很多網友指出,當年劉曉慶因稅被捕,如今范冰冰卻免除刑事責任,為什么會有這樣的差別?

我們聽聽法學家怎么說:

偷稅罪如何成了逃稅罪

對于為何要將偷稅罪改為逃稅罪,中央政法委研究所所長、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的黃太云教授曾對該條文的立法背景進行系統(tǒng)地解讀。

據黃太云介紹,1997年刑法第201條在實踐中遇到了以下問題:

1

偷稅行為表述過于復雜,執(zhí)法實踐中常在理解上引起分歧。對構成偷稅罪是要求具備上述所有條件還是只要其中一個條件,尤其“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是構成偷稅罪的一種獨立的行為還是一個必備條件?納稅人如果采用條文未列舉的手段偷稅是否構成犯罪?

2

偷稅罪數額標準太低,打擊面過寬,不利于經濟發(fā)展和國家稅源的鞏固;移送公安的案件過多,難以承受;而稅務機關不移送,檢察機關又可能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追究刑事責任。實際上,各地基本未嚴格按照該標準掌握,使這一規(guī)定形同虛設。

3

兩個量刑檔次之間出現了兩個空擋。對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但超過十萬元的,或者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但不滿十萬元的,應否定罪、如何處罰?

4

目前偷稅罪規(guī)定的負作用大。企業(yè)如偷稅達到一定數額、比例,不管企業(yè)是否積極補交稅款和滯納金,接受罰款,都可將企業(yè)老總定罪,結果企業(yè)可能慢慢垮了,國家稅收少了稅源;企業(yè)破產了,工人下崗需要重新安置,給國家和政府增添了新的負擔等。

我國刑法所稱“偷稅”,在外國稱為“逃稅”,是指公民逃避履行納稅義務的行為。黃太云說,我們習慣上把這類行為稱為“偷稅”,主要是傳統(tǒng)上認為:無論公司還是個人,如逃避給國家繳稅,就同小偷到國庫里偷東西一樣。但實際并非如此,納稅是從自己的合法收入里拿出一部分交給國家,逃稅與“偷”毫不相干。相對于其他違法犯罪行為,逃稅在各國都比較常見。我國對經濟犯罪、財產犯罪要求達到一定數額才構成犯罪,而外國則無具體數額的要求,理論上都構成犯罪,但即便如此,外國也不是一經查出有逃稅行為就定罪,而大多采取區(qū)別于其他普通犯罪的特別處理方式,即對逃稅行為往往查得嚴,民事罰款重,真正定罪的很少。中外的稅收實踐已經證明,單憑定罪處罰的威懾力并不能有效解決逃稅問題,而加強稅收監(jiān)管并建立可供社會公眾查閱的單位和個人的誠信記錄檔案,對促使公民自覺履行納稅義務能起到更為有效的作用。

當年劉曉慶最終也沒有被定罪

歷史上最為轟動的中國演藝明星偷逃稅事件,非劉曉慶案莫屬。

相關資料顯示:2002年4月,經北京市地稅局查證,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自1996年以來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等手段偷逃巨額稅款。2002年6月,劉曉慶被刑事拘留。422天后,劉曉慶被取保候審。2004年05月,劉曉慶收到檢察機關的“不起訴決定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治發(fā)展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教授郭澤強認為,不起訴分為三種情況。

一是法定不起訴,也稱“絕對不起訴”,原因是不應或無法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即人民檢察院沒有或喪失追訴權。

二是酌定不起訴,也稱“相對不起訴”、“微罪不起訴”,是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依照刑法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

三是存疑不起訴,也稱證據不足不起訴,即有犯罪嫌疑,但目前搜集到的證據不夠充分。

“經查,劉曉慶本人偷逃稅款較少,多為公司所為。最終劉曉慶本人補繳了全部的稅款、滯納金和罰款,應該屬于第二種不起訴的情況?!?/p>

郭澤強認為,劉曉慶被檢察機關不起訴,也與她被關押期間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于審理偷稅抗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關,該司法解釋規(guī)定:“偷稅數額在五萬元以下,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以前已經足額補繳應納稅款和滯納金,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strong>

范冰冰偷逃稅款高達數億元,已然構成逃稅犯罪,最終僅以巨額行政罰款收場。郭澤強認為,范冰冰脫罪,在于適用的法律條文發(fā)生了重大變化,“偷稅罪”變更為“逃稅罪”,更有“初罪免責條款”的出現。

刑法第201條“逃稅罪”第4款規(guī)定:有第1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俺醴该庳煑l款”的本質是免除刑事責任而非出罪化事由。

而稅務機關認定:范冰冰及公司的逃稅偷稅行為,是首次違背稅收行政法律的違法行為,且此前未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在稅務機關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后,如果范冰冰在規(guī)定期限內繳納了稅款和滯納金,可以不負刑事責任。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張明楷曾在《逃稅罪的處罰阻卻事由》一文中指出,實施了逃稅犯罪的行為是否存在處罰阻卻事由,首先取決于對刑法第201條第4款前段的理解。任何逃稅案件,首先必須經過稅務機關的處理,稅務機關沒有處理的,司法機關不得直接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對于初犯免責條款的適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法學博士研究生潘超認為需要滿足如下三個條件:

首先,從主體上看:范冰冰是納稅人而非扣繳義務人,主體適格,滿足第4款的主體身份要求;

其次,從處罰程序上看,范冰冰偷逃稅款的行為受到了江蘇省稅務局做出的行政處罰,只需范冰冰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補繳稅款,繳納滯納金與罰金,就可不予追究刑事責任。這就是所謂的“行政處罰前置程序”,只要納稅人是第一次處罰,則應當只走行政處罰程序,不走刑事責任程序;

最后,從例外規(guī)定上看,范冰冰偷逃稅款的行為被江蘇省稅務局認定為首次被稅務機關按偷稅予以行政處罰且此前未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這就排除了第4款后半段“但書”中關于五年的時間限制與二次的次數限制的適用余地。

經稅務部門檢查認定,范冰冰個人和公司確實有偷逃稅款行為,稅務機關已作出追繳、加收滯納金、罰款等決定。而范冰冰本人也已經發(fā)出公開道歉信,承認上述違法事實,表示盡快籌集資金如期繳納上述稅款和罰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黎江虹認為,刑法第201條第4款規(guī)定適應社會的發(fā)展,行政管理應下移,行政機關應更多地擔負起依法管理社會事務的責任。刑事責任上移,不能動輒就歸于刑法規(guī)范范圍。

專家建議完善“初罪免責條款”

少交稅甚至不交稅是大多數企業(yè)、大多數個人的天性追求。但任何避稅行為,都應該在合理合法的基礎上。

“道歉不是因為知道錯了,而是因為被查出來了”,這是一網民對范冰冰發(fā)布“致歉信”的反應。也有網民說:“如果不是有人爆出來呢?是不是繼續(xù)偷下去?”

范冰冰事件,引發(fā)了不少網友質疑“初罪免責條款”設置的初衷。

郭澤強分析,2023年刑法修正案(七)就“逃稅罪”增設初罪免責條款,本意是為逃稅行為人提供激勵機制,令其主動補繳稅款、滯納金及罰款,從而免于刑事追責。但是從范冰冰“稅收門”事件中,公眾的反映卻是該條款成為了明星、富人們偷稅、逃稅不負刑責的法定理由,護身保航的利器,形成“有錢人花錢免罪”、“逃成功就大賺、不成功僅僅補繳加罰款”的普遍認知,嚴重傷害公民的公平正義的法感認知。“建議國家層面可考慮完善立法,通過在逃稅罪的刑事責任中增加管制、單處罰金刑、資格刑等刑罰手段,靈活運用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量刑情節(jié)來排除初罪免責條款的無條件適用,達到緊縮初罪免責條款的適用空間、懲治惡意偷逃稅款的犯罪行為?!?/p>

“前事不忘,后事之師”。自劉曉慶偷逃稅款事件爆發(fā)后,演藝圈開始啟用“稅后合同”約束合作雙方,即影視明星們的繳稅收入由合作方承擔,出品方和投資方提供完稅證明,明星們得到的勞務報酬收入為稅后的收入。潘超認為,這一方式有利于凈化影視明星們偷逃稅款的不良風氣,但仍應謹防諸如“范冰冰們”采用“陰陽合同”等方式千方百計偷逃稅款?!皬姆侗惏傅奶幚砩?,還應當看到初犯免責條款背后可能存在的稅收執(zhí)法力度偏軟、震懾力不足以及權力尋租等潛在消極因素。由此,稅收執(zhí)法部門的常態(tài)化執(zhí)法、依法依規(guī)執(zhí)法在打擊諸如以演藝圈為代表的潛藏的偷稅逃稅行為中才能發(fā)揮重要作用。當然,公民自覺納稅意識的提高,才是整個社會稅收秩序良序運行的根本之道?!?/p>

據相關媒體報道,國家稅務總局已責成江蘇省稅務局對原無錫市地方稅務局、原無錫市地方稅務局第六分局等主管稅務機關的有關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依規(guī)進行問責。同時,國家稅務總局已部署開展規(guī)范影視行業(yè)稅收秩序工作。對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糾并到主管稅務機關補繳稅款的影視企業(yè)及相關從業(yè)人員,免予行政處罰,不予罰款;對個別拒不糾正的依法嚴肅處理;對出現嚴重偷逃稅行為且未依法履職的地區(qū)稅務機關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將根據不同情形依法依規(guī)嚴肅問責或追究法律責任。

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被問責

10月8日,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獲悉,依據《中國***問責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稅收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guī)定》,國家稅務總局責成江蘇省稅務局對在范冰冰偷逃稅案件中,因管理不力、負有領導責任的相關單位和人員,依規(guī)依紀進行了問責。

責令國家稅務總局無錫市稅務局作出深刻檢查,并采取切實措施整改;

對原無錫市地方稅務局局長、現國家稅務總局無錫市稅務局局長丁源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對原無錫市地方稅務局總會計師、現國家稅務總局無錫市稅務局總會計師李青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對原無錫市地方稅務局第六稅務分局局長、現國家稅務總局無錫市濱湖區(qū)稅務局副局長鐘小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并免去其現任領導職務;

對原無錫市地方稅務局第六稅務分局副局長、現國家稅務總局無錫市梁溪區(qū)稅務局副局長沈治國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對原無錫市國家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局長、現國家稅務總局無錫市稅務局干部許崇金給予誡勉談話處理;

對其他有關責任人也按規(guī)定給予了相應處理。

目前,尚未發(fā)現上述人員存在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結論:普法的目的是要讓老百姓明白法律

范冰冰偷逃稅問題的靴子雖然已經落地,但是網民們對此案的關注、討論依然在持續(xù),人們爭論的焦點已然從案件本身轉向了更深層次。

有不少人對范冰冰僅僅受到行政處罰而免予追究刑事責任表示不理解、不滿意;甚至有人將范冰冰案與當年劉曉慶案、此前的空姐代購案做類比;也有不少人說,如果不是有人將涉稅問題爆出來呢?是不是繼續(xù)偷下去......

在范冰冰一案中,我們再一次深刻地體會到,只有更有效地呼應和尊重民意,才能進一步凝聚共識!只有執(zhí)法機關、司法機關與公共輿論形成合力才能讓公正得以彰顯,讓法律變得溫暖而有力量!

徒法不足以自行,好的法律規(guī)范不僅應該正確實施,而且更應該以社會公眾看得到、看得懂的方式去實施。在“范冰冰偷逃稅問題”刷屏式的新聞報道中,我們看到了爭議、焦慮甚至誤解,同時也讓我們能夠看清楚老百姓對于熱點案件的關切點;更讓我們明白:只有把專業(yè)法律術語及時轉換成人們能看得懂的語言以便他們真正理解、明白;只有不畏懼批評和質疑,從事實和法律出發(fā),講清楚熱點案件的來龍去脈,及時幫助他們剔除片面的、斷章取義的信息源,才能真正為他們答疑解惑,減少誤解,得到他們的真心支持!

來源:綜合新華社、法制日報微信公眾號

【第7篇】范冰冰納稅0元

引言

曾經的國民女神范冰冰是大家追捧的對象,她的作品《手機》、《封神榜》、《我不是潘金蓮》等獲得了較高的關注,也曾看過她主演的《萍蹤俠影》,演技、樣貌確實稱得上是國民女神稱號。

然而,她被舉報偷稅漏稅了,而且偷稅金額巨大,達到了足以追究刑事責任的程度。

2023年,針對范冰冰逃稅事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管轄,江蘇省稅務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條的規(guī)定,對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yè)追繳稅款2.55億元,加收滯納金0.33億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對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隱瞞真實收入偷逃稅款處4倍罰款計2.4億元,對其利用工作室賬戶隱匿個人報酬的真實性質偷逃稅款處3倍罰款計2.39億元;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yè)少計收入偷逃稅款處1倍罰款計94.6萬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的規(guī)定,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兩戶企業(yè)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非法提供便利協助少繳稅款各處0.5倍罰款,分別計0.51億元、0.65億元。

追繳稅金加罰款共計8億多!

問題

根據刑法關于逃稅罪的規(guī)定,犯罪者是需要被至少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逃稅罪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那么,范冰冰為什么后來沒有被追究責任呢?

法理分析

原來,逃稅罪一般都是先由稅務機關來處理,在達到一定情況后,由稅務機關下達處罰決定,該補繳的補繳,該罰款的罰款!相對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交完稅款和罰款后,稅務機關再根據逃稅人的表現決定是否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逃稅罪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當然,范冰冰也是積極配合繳納了相關稅款和罰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guī)定,由于范冰冰屬于首次被稅務機關按偷稅予以行政處罰且此前未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上述定性為偷稅的稅款、滯納金、罰款在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后在規(guī)定期限內繳納了,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小結

逃稅罪一般都是先由稅務機關處理,然后再決定是否移送司法機關,那是因為,國家對逃稅人的最終目的還是讓其繳納應繳稅款,為國庫增加收入。而刑法是懲罰性很高的法律,要保持謙虛、抑制!總要讓人們突破底線時,刑法才發(fā)揮他的作用。

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雖然會有那么一兩個官員貪污稅款,但是大的方向稅收確實還是用于國家建設的。

交稅是我們每一個人的義務,特別是明星朋友們,平時受著眾星捧月的待遇,有著巨額的收入,過著優(yōu)越于大部分民眾的生活,更應該要積極交稅,更應該感恩國家給他們創(chuàng)造的生活環(huán)境,讓他們能夠發(fā)揮自己的特長,補足人們心中的空洞,從而讓滿足自己的所有生活需求!也為粉絲大眾樹立一個守法的榜樣!

那么,對于這件事你怎么看,歡迎關注、轉發(fā)、交流!

【第8篇】范冰冰納稅8億

2023年12月,對于薇婭來說,是人生的“至暗時刻”,當然,也是咎由自取。

因為偷逃稅,被罰總金額13.41億元。

新聞鋪天蓋地,輿論如同潮水涌來,在巨大的壓力之下,薇婭和老公雙雙道歉,表示完全接受稅務部門作出的相關處罰決定,并將積極籌措資金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補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

那一刻,幾乎所有的網友都認為:這下子,薇婭算是徹底玩脫了!這么多稅款要補繳,一定是焦頭爛額了。

畢竟,連范冰冰補繳8億稅款時,也不輕松,屢屢傳出借錢、賣房子補繳的新聞,曾經光鮮亮麗的大明星,也有落魄的時候。至于某爽,在補繳稅款時,也在哭窮,裝委屈。

薇婭能夠順利度過難關嗎?

“消失”一年后,薇婭給出了“答案”。

薇婭的“底氣”

回頭去看薇婭創(chuàng)造的眾多“金句”中,我想,有一句不得不提。

2023年5月,在參加某活動的時候,薇婭被媒體問到:有沒有想轉型當明星的想法?

薇婭笑了笑,說:“當明星哪有當主播賺錢??!

媒體為何有如此一問,當然并非空穴來風。

在薇婭成為頭部主播之前,就曾嘗試過進入娛樂圈,當明星。在選秀類節(jié)目如火如荼的那幾年,還參加過選秀。

之后,簽約到環(huán)球唱片公司,和另外兩位嘻哈歌手搞了個組合,可惜,沒能紅起來。

也許是見識過娛樂圈的水太深,薇婭和老公董海峰商議之后,決定退出娛樂圈,一頭扎進了創(chuàng)業(yè)經商的道路。

從北京動物園倒騰衣服開始,到西安二次創(chuàng)業(yè),再到搭上電商的快車,一路狂奔,原始資產不斷積累,夫妻倆賺得盆滿缽滿。

苦過,累過,前半生,堪稱一部“勵志史”。

為了做好電商,交過智商稅,配過本。

可也就是在這段不斷摸索不斷進步不斷發(fā)展的進程中,摸索出屬于自己的獨特的帶貨方式。

到2023年時雙十一時,薇婭已經是當之無愧的“帶貨女王”,幾小時數千萬的銷售額。

最后成交額近30億元。

什么都賣,什么都能賣出去。

那時候,坊間就傳聞:沒有薇婭賣不出去的東西,哪怕是幾乎無法完成的“火箭發(fā)射體驗”,也在薇婭的三寸不爛之舌的講解下,順利成交。

各種獎項更是如約而至,光2023年,就榮獲“杭州反詐騙宣傳大使” “中國農民豐收節(jié)推廣大使”、中國東盟博覽會授予薇婭東盟博覽會的“好物推薦官”等多個榮譽獎項,更是入選《時代》雜志百大影響人物,名利雙收。

錢多了,腰包就鼓起來,底氣也足了。上《吐槽大會》時,無不自豪地吐槽在座的各位明星大腕兒:你們不都來直播帶貨了嗎?可見明星的最后歸宿都是直播帶貨。

薇婭也確實所言非虛,李湘、嘎子謝孟偉、潘長江、劉濤等等明星,都紛紛“下?!?,成為直播帶貨大軍里的一員。但能夠有薇婭帶貨成績的,鳳毛麟角,或者說——根本沒有!

術業(yè)有專攻,這是薇婭的底氣,也是薇婭的驕傲。

那時候,網友最關心的,還是薇婭的收入,有人甚至認為,薇婭的月收入大概就幾個億,雖然遭到薇婭的否認,但其收入之高,或許普通人打破腦袋也想不到。就拿網紅“瘋狂小楊哥”花1億多買房子這事兒來看,背后的收入之驚人,就可見一斑。

在回應中,薇婭還自豪地表示:每一筆收入都是正常收入。

可她大概不會想到的是,打臉會來得如此之快。

“消失”的300多天里,薇婭都做了些什么?

2023年9月,薇婭偷稅漏稅被查的消息就漫天橫飛,但直到12月份,官媒才發(fā)出通報。

事件曝光之后,薇婭的各大社交平臺賬號被封,直播間也被封禁。

從網上信息來看,官媒也曾給過薇婭公司機會,可薇婭方似乎并未重視,整改一直不徹底,不僅沒全面自查自糾,還試圖蒙混過關,注銷旗下的一些公司。

于是,這才迎來全面深入的檢查,問題不斷暴露。全面崩盤,最終只能接收罰款,補繳稅款13億多。

可薇婭并未坐以待斃。

早在偷漏稅風波之前,其實薇婭已經開始在著手布局自己的商業(yè)版圖,除去開公司之外,不斷培養(yǎng)接替自己的新人主播,在薇婭被“封殺”,無法再出現在直播間繼續(xù)帶貨時,培養(yǎng)的女主播們就紛紛從后臺轉向前臺。

薇婭旗下的謙尋文化雖然沒有了薇婭這個頭部主播,可“成百上千的薇婭”正悄悄在公司孵化,這樣的商業(yè)價值,團隊作戰(zhàn),豈不比薇婭一個人單兵作戰(zhàn)的吸金能力更強?

今年11月,一個新聞再次刷新了人們對薇婭的“深謀遠慮”的認識,一個名叫巨子生物的公司上市了。初看之下,似乎和薇婭并無關聯,但仔細查看這個公司背后的股東,才讓人感到吃驚,因為薇婭和其老公董海峰,就是股東之一。

2023年,眼光長遠的薇婭,便購入該公司的股權,如今,公司股價猛漲,報價已經高達30.45港元一股,換句話說,薇婭光憑投資這個公司,今年就凈賺6000萬港元。

事實上,薇婭被罰13億多,或許對于普通人來說,是一筆天文數字,但對薇婭的身家來說,不過是下了一場“毛毛雨”,光2023年數據顯示,薇婭和老公董海峰就以90億身家榮登財富榜。

那時候,或許就已經有人意識到:薇婭的身份,其實不僅僅是主播,還是商人,投資者。

如今雖然沒能活躍在直播一線,卻早已身份轉變,成了“資本”,商業(yè)觸角遍及直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

不過,話說回來,無論是什么樣的身份,還是要依法納稅,常在河邊走,總有濕鞋的時候。如果再在同一個地方跌倒,我想,就不是補繳稅款那么簡單的事情了。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相信有了第一次跌倒的經歷,薇婭也會謹慎再謹慎吧。

——end

范冰冰納稅案(8篇)

10月3日上午,范冰冰“陰陽合同”一案終于塵埃落定。從稅務機關調查核實情況看,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攝制過程中,以拆分合同的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yè)稅及附加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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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開范冰冰公司不知怎么填寫經營范圍,我們可以參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寫,填寫近期要經營的和后期可能會經營的!
2、填寫多個行業(yè)的業(yè)務時,經營范圍中的第一項經營項目為企業(yè)所屬行業(yè),稅局稽查時選案指標經常參考行業(yè)水平,排錯順序,會有損失。
3、準備申請核定征收的新設企業(yè),應避免經營范圍中出現不允許核定征收的經營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