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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算清繳需要做些什么呢?匯算清繳流程(16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12 查看人數:78

匯算清繳需要做些什么呢?匯算清繳流程

【第1篇】匯算清繳需要做些什么呢?匯算清繳流程

匯算清繳一定要做嗎?匯算清繳是所得稅征收中的必經事項,企業(yè)不做,稅務局自己會找上門的,這個事情做不做企業(yè)自己說了不算。企業(yè)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開始申報,進行匯算清繳?!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企業(yè)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yè)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匯算清繳需要做些什么呢? 就是對照企業(yè)所得稅法及有關稅收政策規(guī)定,對企業(yè)有關收入、成本、費用逐項進行納稅調整。凡會計處理與稅務規(guī)定不吻合的,要以稅務規(guī)定為準。最好將需要做納稅調整的涉稅事項用文字和表格形式逐一記錄下來,作為填報企業(yè)所得稅納稅調整的依據,也便于今后遇到稅務機關進行稅務檢查時,不至于出現重復調整的問題,從而最大限度維護企業(yè)的合法權益。作為企業(yè)財務人員,要嚴格按稅法規(guī)定進行納稅調整,以防今后被稅務機關檢查加收滯納金、甚至是罰款,給企業(yè)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所得稅匯算清繳一定要請外面的公司做稅審報告嗎? 稅審也不是每個企業(yè)都必須要做的,只有符合以下情況的企業(yè),才需要進行稅審: 1、當年虧損超過10萬元(含)的納稅人。 2、當年彌補虧損的納稅人 3、本年度實現銷售(營業(yè))收入在3000萬元(含)以上的納稅人。 4、房地產企業(yè)年度申報。 5、稅務局通知企業(yè)參加所得稅匯算。 6、企業(yè)當年度虧損較大,希望將當年的虧損延續(xù)到以后年度用于抵消以后年度的盈利。 7、企業(yè)為了檢查公司賬務,避免納稅違法成本,而通過所得稅匯算來進行自查。 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是企業(yè)在每年的3-5月份向國家稅務局或地方稅務局提交年報時的一份報告,俗稱“年報”或“稅審報告”。所得稅在國稅繳納的就交給國家稅務局,所得稅在地稅繳納的就交給地方稅務局。 這里需要區(qū)分一下“稅審報告”和“審計報告”。稅審報告指的是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而審計報告指的是工商審計報告。前者是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的,后者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不過根據最新規(guī)定,目前會計師事務所也可以出具“稅審報告'。 企業(yè)不論虧損還是盈利都要做所得稅匯算清繳嗎? 會計報表上的盈利和虧損,是按照會計核算方法計算出來的,而企業(yè)所得稅是否要繳納是,要按照稅務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來計算企業(yè)是否有應納稅所得額,兩者是不一樣的。有可能企業(yè)盈利但不要交所得稅,比如當企業(yè)的利潤全部來自于股權投資收益且沒有其他納稅調整事項時,就無需繳納所得稅。也有可能企業(yè)虧損但要繳納所得稅,比如企業(yè)虧損是由于機體了大額的減值準備,納稅調整以后有應納稅所得額,就要計繳所得稅。而這些都需要通過所得稅匯算清繳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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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2023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變化

國家稅務總局6日發(fā)布公告,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2023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需要匯總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3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公告》共有十二條。第一條至第四條,主要明確匯算的內容,無需辦理匯算的情形、需要辦理匯算的情形,以及納稅人可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等稅前扣除;第五條至第九條,主要明確了匯算的辦理時間、方式、渠道、申報信息及資料留存、受理稅務機關等內容;第十條,主要對辦理匯算退(補)稅的流程和要求作出具體規(guī)定;第十一條,主要圍繞稅務機關提供的納稅服務、預約辦稅、優(yōu)先退稅等事項進行說明;第十二條,主要明確相關條款的適用關系。

與以前年度相比,《公告》的主要變化有哪些?

《公告》總體上延續(xù)了前幾次匯算公告的框架與內容。主要的變化有:

一是在第四條“可享受的稅前扣除”部分,根據《國務院關于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國發(fā)〔2022〕8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養(yǎng)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4號)規(guī)定,增加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個人養(yǎng)老金等可以在匯算中予以扣除的規(guī)定。

二是在第十一條“匯算服務”部分,進一步完善了預約辦稅制度,在維持預約辦稅起始時間(2月16日)基礎上,將預約結束時間延長至3月20日,為納稅人提供更優(yōu)的辦理體驗。

三是在第十一條“匯算服務”部分,新增了對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優(yōu)先退稅的規(guī)定。

今年匯算新推出了哪些優(yōu)化服務舉措?

今年匯算在確保優(yōu)化服務常態(tài)化的基礎上,又新推出了以下服務舉措:

(一)優(yōu)先退稅服務范圍進一步擴大。在2023年度匯算對“上有老下有小”和看病負擔較重的納稅人優(yōu)先退稅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優(yōu)先退稅服務范圍,一是“下有小”的范圍拓展至填報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二是將2023年度收入降幅較大的納稅人也納入優(yōu)先退稅服務范圍。

(二)預約辦稅期限進一步延長。為向納稅人提供更好的服務,使稅收公共服務更有效率、更有質量、更有秩序,2023年度匯算初期將繼續(xù)實施預約辦稅。有在3月1日-20日期間辦稅需求的納稅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過個稅app及網站預約辦理時間,并按照預約時間辦理匯算。3月21日后,納稅人無需預約,可在匯算期內隨時辦理。

(三)推出個人養(yǎng)老金稅前扣除智能掃碼填報服務。2023年個人養(yǎng)老金制度在部分城市先行實施,符合條件的個人可填報享受2023年度稅前扣除。納稅人使用個稅app掃描年度繳費憑證上的二維碼即可生成年度扣除信息并自動填報,在辦理匯算時享受個人養(yǎng)老金稅前扣除。

公告全文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號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guī)定,現就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匯算)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匯算的主要內容

2023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3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匯算不涉及納稅人的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按規(guī)定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二、無需辦理匯算的情形

納稅人在2023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匯算:

(一)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四)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三、需要辦理匯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匯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2023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3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匯算。

四、可享受的稅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發(fā)生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在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一)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yī)療支出;

(二)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

(四)符合條件的個人養(yǎng)老金扣除。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

五、辦理時間

2023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

六、辦理方式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

(二)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span>;

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完成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3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2023年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的,單位不得代辦。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納稅人需與受托人簽訂授權書。

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fā)現匯算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更正申報,也可自行更正申報。

七、辦理渠道

為便利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yōu)先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辦理匯算,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

八、申報信息及資料留存

納稅人辦理匯算,適用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如需修改本人相關基礎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稅收優(yōu)惠的,還應按規(guī)定一并填報相關信息。納稅人需仔細核對,確保所填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納稅人、代辦匯算的單位,需各自將專項附加扣除、稅收優(yōu)惠材料等匯算相關資料,自匯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

存在股權(股票)激勵(含境內企業(yè)以境外企業(yè)股權為標的對員工進行的股權激勵)、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等情況的單位,應當按照相關規(guī)定報告、備案。

九、受理申報的稅務機關

按照方便就近原則,納稅人自行辦理或受托人為納稅人代為辦理的,向納稅人任職受雇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向其中一處申報。

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主要收入來源地,是指2023年向納稅人累計發(fā)放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金額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單位為納稅人代辦匯算的,向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為方便納稅服務和征收管理,匯算期結束后,稅務部門將為尚未辦理申報的納稅人確定其主管稅務機關。

十、退(補)稅

(一)辦理退稅

納稅人申請匯算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稅務機關按規(guī)定審核后,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guī)定辦理稅款退庫。納稅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戶,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有誤的,稅務機關將通知納稅人更正,納稅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辦理退稅。

為方便辦理退稅,2023年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選擇使用個稅 app及網站提供的簡易申報功能,便捷辦理匯算退稅。

申請2023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未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后依法申請退稅。

(二)辦理補稅

納稅人辦理匯算補稅的,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方式繳納。郵寄申報并補稅的,納稅人需通過個稅app及網站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并繳納稅款。

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匯算期結束后未足額補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 《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

納稅人因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的,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后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十一、匯算服務

稅務機關推出系列優(yōu)化服務措施,加強匯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分類編制辦稅指引,通俗解釋政策口徑、專業(yè)術語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提示提醒服務,并通過個稅app及網站、12366納稅繳費服務平臺等渠道提供涉稅咨詢,幫助納稅人解決疑難問題,積極回應納稅人訴求

匯算開始前,納稅人可登錄個稅app及網站,查看自己的綜合所得和納稅情況,核對銀行卡、專項附加扣除涉及人員身份信息等基礎資料,為匯算做好準備。

為合理有序引導納稅人辦理匯算,提升納稅人辦理體驗,主管稅務機關將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納稅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辦理。同時,稅務部門推出預約辦理服務,有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2月16日后通過個稅app及網站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對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且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稅務機關提供優(yōu)先退稅服務。獨立完成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可提供個性化便民服務。

十二、其他事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公告》(2023年第62號)第一條、第四條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執(zhí)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3年2月2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第3篇】關于2023年匯算清繳的通知

#附件 個稅年度匯算自查表

q1

1.是否有以下4項所得?

(1) 工資薪金

(2) 勞務報酬

(3) 稿酬

(4) 特許權使用費

注:員工一般在單位只拿第(1)項工資薪金,如您在外兼職取得(2)(3)(4)項所得,請?zhí)峁┫嚓P數據,會涉及退稅或補稅。

q2

2.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是否已提供給公司?

(1) 已提供

(2) 未提供

注:如員工為保護自己的隱私未提供相應信息給公司,則需在年度匯算中補充填寫相應信息,會涉及退稅。

q3

3.當年產生的大病醫(yī)療是否符合扣除條件?

(1) 符合

(2) 不符合

注:大病醫(yī)療扣除項目與其他專項扣除項目不同,僅在年度匯算期間才能扣除,會涉及退稅。

q4

4.是否為本年度新入職員工?

(1)

(2)

注:員工換工作后,因新公司沒有以前月份個稅申報數據,累計扣除項目都是從入職第一個月開始累計扣除,而非當年一月,年度匯算時可能會涉及補稅。

q5

5.是否有在兩個公司任職取得工資薪金的情況?

(1)

(2)

注:員工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并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減除費用(5000元/月)年度匯算時可能會涉及補稅。

q6

6.是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

(1)

(2)

注:有關“納稅人全年工資、薪金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在2023年度預繳過個稅的員工可在年度匯算時退稅

q7

7.是否在2023年對疫情、災區(qū)或西部等有過捐贈?

(1)

(2)

注: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可在年度匯算時扣除,涉及退稅。

q8

8.各項專項扣除有無變化?例如:原本租房的在年中買房了、當年取得了cpa證書等。

(1)

(2)

注:實務中不同情況的變化會引起專項扣除發(fā)生變化,可能涉及補稅或退稅

q9

9.全年一次性資金是否選擇并入綜合所得?

(1) 并入

(2) 不并入

注:這里涉及年終獎的稅收籌劃,當然是怎么少繳稅怎么來,可能涉及退稅。

看完該公司財務部和人事部的聯合通知,是否對自己的個稅匯算清繳情況更加清晰了呢?

其實無論是員工個人、自由職業(yè)者,還是企業(yè)財務、人事,在實務中遇到的情況是千變萬化的,而非是一概而論的

作為企業(yè)財務、人事,雖然在普通員工眼里認為自己應該很專業(yè),但每個員工的實際情況不同,而個稅只不過是企業(yè)在財稅業(yè)務工作中的一小部分,日常并不會特別關注個稅年度匯算的各項細節(jié);

作為個人,如果你有多種原因需要自己處理個稅匯繳事務,但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我們沒有多余的精力去學習自己專業(yè)或工作之外的財稅知識,去年作為第一次在個稅app上的操作也是依葫蘆畫瓢,并沒有明白自己是否真正操作正確了。

不辦理錯誤辦理年度匯算會有什么后果?

如果您屬于需要辦理退稅而未辦理的情形,那最直接的損失就是金錢;

如果您是需要補稅而未辦理的情形,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并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具體處罰辦法課參考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和六十三條。

【第4篇】匯算清繳多繳退稅政策依據

一年一度的匯算清繳工作已經接近尾聲了,大家匯繳工作是否都有順利完成呢?對于有些企業(yè)來說,此時的完成還不算真正的結束,多繳的稅款還未退回怎么能算畫上完整的句號呢?那么這些辦理多繳稅款退稅相關問題一定要清楚。

首先納稅人形成的多繳稅款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yè)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結清應繳或應退稅款。那么,對于形成的多繳稅款該如何辦理退稅呢?

1、納稅人可以選擇稅局現場辦理,攜帶所需材料前往稅局大廳,提交資料,經核實相關信息,確認辦理結果。

2、部分地區(qū)可以進行網上辦理,以上海地區(qū)為例,納稅人登錄網上辦稅服務廳——我要辦事——申報納稅——匯算清繳結算多繳退抵稅填寫表單,等待辦理情況通知書。

審批通過后,納稅人資料齊全、內容完整的,稅務機關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辦理退還手續(xù)。

另外關于辦理退稅所需資料,主要包括如下部分:

1.《退(抵)稅申請審批表》3份;

2.完稅費(繳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3.多繳稅費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4.《稅務登記證》(副本)(一照一碼納稅人提供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副本)。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材料需要加蓋公章,另外退稅的流程和資料各地要求有所差異,各企業(yè)還是要以當地稅務機關要求為準。

之前還有財務朋友來問這部分多繳稅款可以加算利息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十八條第二項規(guī)定,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的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繳稅款退稅,不包括依法預繳稅款形成的結算退稅、出口退稅和各種減免退稅。由于企業(yè)所得稅實行的是分月或者分季度預繳,年終匯算清繳的征管方式,匯算清繳退稅實質是依法預繳稅款形成的結算退稅。由于此類稅金在征收時計稅依據準確,匯算清繳時補稅不加收滯納金,企業(yè)匯算清繳形成的多繳,屬于依法預繳稅款形成的退稅,不符合加算利息的規(guī)定,不得要求加算銀行利息。

對于匯算清繳后退回的企業(yè)所得稅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呢?首先,企業(yè)應根據匯算清繳后應退回稅款的金額大小,對企業(yè)會計報表影響是否重大來判斷如何進行賬務處理。但對于是否影響重大這個問題沒有絕對的標準,需要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進行職業(yè)判斷。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一家企業(yè)每年利潤上億,那么補繳幾十萬的所得稅對報表也是沒有重大影響的;如果企業(yè)每年利潤只有幾萬塊,那么即使補繳的所得稅只有幾千塊影響也是重大的。判斷清楚后,具體賬務處理可以參照:

方案一:對會計報表影響重大,調整以前年度損益

1、匯算清繳后,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少于已預繳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yè)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結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調整“利潤分配”有關數額(如沒有計提盈余公積金,不需要該筆分錄調整)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盈余公積-法定公益金

4、多預繳稅額兩種情況處理:退稅或者抵稅

(1)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退還多繳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yè)所得稅

(2)對多繳所得稅額不辦理退稅,用以抵繳以后年度所得稅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yè)所得稅

方案二:對會計報表影響不大,計入當期損益

1、匯算清繳后,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少于已預繳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yè)所得稅

貸:所得稅費用

2、多預繳稅額兩種情況處理:退稅或者抵稅

(1)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退還多繳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yè)所得稅

(2)對多繳所得稅額不辦理退稅,用以抵繳以后年度所得稅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yè)所得稅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調整了以前年度損益,需要同時調整本年度資產負債表“應交稅費”、“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的年初數;如果計入了當年損益,財務報表的相關項目應作為本期數。

【第5篇】年底匯算清繳怎么做

稅務總局已經明確了今年關于企業(yè)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事項:

1、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23年版)》部分表單和填報說明進行修訂。

2、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預繳企業(yè)所得稅稅款超過匯算清繳應納稅款的,納稅人應及時申請退稅,不再抵繳其下一年度應繳企業(yè)所得稅稅款。

3、適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

相信不少企業(yè)已經開始著手公司匯算工作,除了要知道最新的政策,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填報當然也很重要,接著往下看↓↓↓

第一部分是利潤總額的計算。這一部分一定是要和會計的報表保持高度一致,這一部分不一致,肯定是審核不通過。

接下來,就是第二部分,根據稅會差異,進行納稅調整,該調增的調增,該調減的調減,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這部分,也是匯算工作的難點。

企業(yè)經常發(fā)生的費用的扣除比例有:

業(yè)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fā)生額的60%扣除,且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yè))收入的5‰

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yè))收入15%,對化妝品制造或銷售、醫(y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30%,煙草行業(yè)不扣除。

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

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

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

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

利息支出,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能超過同期同類金融機構貸款利率。

傭金和手續(xù)費支出:不能超過企業(yè)對應合同金額的5%

在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之后,乘以稅率,扣除企業(yè)享受的一些稅收優(yōu)惠,與預繳的稅額比對,算出應補或應退的稅款,在5月31日前提交報表和相關資料,辦理稅款結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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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什么是匯算清繳,匯算清繳該怎么做?

之前文章我們說過根據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個人綜合所得的個稅實行預扣預繳和匯算清繳相結合的方式。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有四項收入需要繳稅,并且給他們起了一個統(tǒng)稱“綜合所得”,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之前四篇文章我們分別說明了在預扣預交階段這四項所得稅不同的計算方法,今天咱們介紹在匯算清繳階段綜合所得稅的計算方法。

匯算清繳方式是居民個人辦理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應當依法計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收入額,并入年度綜合所得計算應納稅款,稅款多退少補。匯算清繳針對的是綜合所得,綜合所得包括工資+勞務報酬+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簡單理解匯算清繳是總結性的,在預扣預繳的基礎上多退少補。

三弟說的對

還拿張飛同志舉例子,我們知道2023年張飛取得了工資、勞務報酬、稿費、特許權使用費共14萬元,并在費用產生時就在預扣預交階段已經繳納了一定的稅額,預扣預繳有可能繳的多也有可能繳的少,那么接下來,收尾工作的稅務階段就是匯算清繳階段,稅務部門經過匯算清繳,發(fā)現你多繳了稅就會再退給你,發(fā)現你少繳了那么就要補。

背景】公元2023年,張飛是超市的員工,他的技能是殺豬剁肉,超市1月份月支付他1萬元工資,2月份支付1萬5千元工資,此后每月1萬元工資,按規(guī)定比例繳納三險一金;張飛閑暇時間給劉備的屠宰場幫工,3月完成一次屠宰任務,劉備支付他5000元的勞務報酬;張飛把自己的殺豬故事寫成文章,投稿到諸葛亮的《別拿屠夫不當專家》雜志,4月獲得一次性稿費5000元;張飛5月把自己的殺豬秘籍申請了專利,關羽想使用這項專利,于是支付張飛5000元特許權使用費。張飛不享受其他任何優(yōu)惠。

匯算清繳階段

因為考慮到四項收入特點不同(比如不是每個月都有勞務費,發(fā)放的單位不同,難以使用超額累進稅率),還有為了減輕稅負,稅務局設計出來五花八門的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等),這些只有工資收入在預扣預繳階段能夠減除,如果一個人只有零散的勞務費或者稿酬,預扣預繳階段就無法享受到每個月5000的基本減除費用和專項附加扣除,還有其他很多原因。所以國家必須讓咱們進行匯算清繳,也就是加總四項收入,按照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咱們一年應該交多少稅(b),然后和預扣預繳的稅(a)比較,如果b>;a,我們就要補稅;如果a>;b,我們就可以申請退稅。

這時,聰明的你就會明白,綜合所得情形復雜,繳稅機制設計也復雜,我們一年交的稅其實是固定的,經過匯算清繳環(huán)節(jié),我們既沒有占到便宜(有些人能退稅是因為多交),也沒有吃虧(有些人補稅是因為平時取得綜合所得的情形復雜,預扣預繳環(huán)節(jié)只交了一部分,沒交夠)。

話說回來,張飛一年的綜合所得到底應該交多少稅呢?

公式如下(不想看跳過):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這里我們正式地介紹一下“收入額”這個名詞,其實就是前面講過的打折之后的收入。我們一年的工資收入+其他三項所得打折后的收入-各種各樣的優(yōu)惠扣除項目=應納稅所得額(就是計算個稅的基數),然后對照稅率表,找出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就可以算出來張飛2023年綜合所得的應納稅額是多少。

@工資收入:12.5萬

@打折后的勞務報酬:0.4萬

@打折后的稿費:0.28萬

@打折后的特許權使用費:0.4萬

#基本減除費用:6萬(預扣時按月5千,現在一年6萬)

#三險一金:2.775萬

個稅計算基數(應納稅所得額)=12.5+0.4+0.28+0.4-6-2.775=4.805萬=48050

稅率表如下:

(你沒有看錯,工資薪金預扣稅率表和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是一樣的)

全年應納稅額=48050*10%-2520=2285元=b

之前預繳稅額=1205(工資稅)+800(勞務報酬稅)+560(稿費稅)+800(特許權使用費稅)=3365元=a

那么a>;b,張飛多交了3365-2285=1080元,匯算清繳他應該退稅。

關于個稅的一切都在這里,請關注

【第7篇】2023年度匯算清繳

國家稅務總局6日發(fā)布公告,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2023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需要匯總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3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公告》共有十二條。第一條至第四條,主要明確匯算的內容,無需辦理匯算的情形、需要辦理匯算的情形,以及納稅人可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等稅前扣除;第五條至第九條,主要明確了匯算的辦理時間、方式、渠道、申報信息及資料留存、受理稅務機關等內容;第十條,主要對辦理匯算退(補)稅的流程和要求作出具體規(guī)定;第十一條,主要圍繞稅務機關提供的納稅服務、預約辦稅、優(yōu)先退稅等事項進行說明;第十二條,主要明確相關條款的適用關系。

與以前年度相比,《公告》的主要變化有哪些?

《公告》總體上延續(xù)了前幾次匯算公告的框架與內容。主要的變化有:

一是在第四條“可享受的稅前扣除”部分,根據《國務院關于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國發(fā)〔2022〕8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養(yǎng)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4號)規(guī)定,增加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個人養(yǎng)老金等可以在匯算中予以扣除的規(guī)定。

二是在第十一條“匯算服務”部分,進一步完善了預約辦稅制度,在維持預約辦稅起始時間(2月16日)基礎上,將預約結束時間延長至3月20日,為納稅人提供更優(yōu)的辦理體驗。

三是在第十一條“匯算服務”部分,新增了對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優(yōu)先退稅的規(guī)定。

今年匯算新推出了哪些優(yōu)化服務舉措?

今年匯算在確保優(yōu)化服務常態(tài)化的基礎上,又新推出了以下服務舉措:

(一)優(yōu)先退稅服務范圍進一步擴大。在2023年度匯算對“上有老下有小”和看病負擔較重的納稅人優(yōu)先退稅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優(yōu)先退稅服務范圍,一是“下有小”的范圍拓展至填報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二是將2023年度收入降幅較大的納稅人也納入優(yōu)先退稅服務范圍。

(二)預約辦稅期限進一步延長。為向納稅人提供更好的服務,使稅收公共服務更有效率、更有質量、更有秩序,2023年度匯算初期將繼續(xù)實施預約辦稅。有在3月1日-20日期間辦稅需求的納稅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過個稅app及網站預約辦理時間,并按照預約時間辦理匯算。3月21日后,納稅人無需預約,可在匯算期內隨時辦理。

(三)推出個人養(yǎng)老金稅前扣除智能掃碼填報服務。2023年個人養(yǎng)老金制度在部分城市先行實施,符合條件的個人可填報享受2023年度稅前扣除。納稅人使用個稅app掃描年度繳費憑證上的二維碼即可生成年度扣除信息并自動填報,在辦理匯算時享受個人養(yǎng)老金稅前扣除。

公告全文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號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guī)定,現就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匯算)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匯算的主要內容

2023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稅率表見附件1),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3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匯算不涉及納稅人的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按規(guī)定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二、無需辦理匯算的情形

納稅人在2023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匯算:

(一)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四)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三、需要辦理匯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匯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2023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3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匯算。

四、可享受的稅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發(fā)生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在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一)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yī)療支出;

(二)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

(四)符合條件的個人養(yǎng)老金扣除。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

五、辦理時間

2023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

六、辦理方式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

(二)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代為辦理。

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完成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3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2023年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的,單位不得代辦。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納稅人需與受托人簽訂授權書。

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fā)現匯算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更正申報,也可自行更正申報。

七、辦理渠道

為便利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yōu)先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辦理匯算,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

八、申報信息及資料留存

納稅人辦理匯算,適用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附件2、3),如需修改本人相關基礎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稅收優(yōu)惠的,還應按規(guī)定一并填報相關信息。納稅人需仔細核對,確保所填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納稅人、代辦匯算的單位,需各自將專項附加扣除、稅收優(yōu)惠材料等匯算相關資料,自匯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

存在股權(股票)激勵(含境內企業(yè)以境外企業(yè)股權為標的對員工進行的股權激勵)、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等情況的單位,應當按照相關規(guī)定報告、備案。

九、受理申報的稅務機關

按照方便就近原則,納稅人自行辦理或受托人為納稅人代為辦理的,向納稅人任職受雇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向其中一處申報。

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主要收入來源地,是指2023年向納稅人累計發(fā)放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金額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單位為納稅人代辦匯算的,向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為方便納稅服務和征收管理,匯算期結束后,稅務部門將為尚未辦理申報的納稅人確定其主管稅務機關。

十、退(補)稅

(一)辦理退稅

納稅人申請匯算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稅務機關按規(guī)定審核后,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guī)定辦理稅款退庫。納稅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戶,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有誤的,稅務機關將通知納稅人更正,納稅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辦理退稅。

為方便辦理退稅,2023年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選擇使用個稅 app及網站提供的簡易申報功能,便捷辦理匯算退稅。

申請2023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未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后依法申請退稅。

(二)辦理補稅

納稅人辦理匯算補稅的,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方式繳納。郵寄申報并補稅的,納稅人需通過個稅app及網站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并繳納稅款。

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匯算期結束后未足額補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 《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

納稅人因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的,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后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十一、匯算服務

稅務機關推出系列優(yōu)化服務措施,加強匯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分類編制辦稅指引,通俗解釋政策口徑、專業(yè)術語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提示提醒服務,并通過個稅app及網站、12366納稅繳費服務平臺等渠道提供涉稅咨詢,幫助納稅人解決疑難問題,積極回應納稅人訴求

匯算開始前,納稅人可登錄個稅app及網站,查看自己的綜合所得和納稅情況,核對銀行卡、專項附加扣除涉及人員身份信息等基礎資料,為匯算做好準備。

為合理有序引導納稅人辦理匯算,提升納稅人辦理體驗,主管稅務機關將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納稅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辦理。同時,稅務部門推出預約辦理服務,有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2月16日后通過個稅app及網站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對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且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稅務機關提供優(yōu)先退稅服務。獨立完成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可提供個性化便民服務。

十二、其他事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公告》(2023年第62號)第一條、第四條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執(zhí)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3年2月2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第8篇】匯算清繳包括哪些表

匯算清繳指的是?為什么要進行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匯算清繳是指居民個人年終了,需要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的全年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費用進行匯總,收入額減去費用、扣除后適用3%-45%的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稅人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這個過程就是匯算清繳,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這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為什么綜合所得要匯算清繳?一方面,年度匯算可以更加精準、全面落實各項稅前扣除和稅收優(yōu)惠政策,更好保障納稅人的權益。比如,有的納稅人由于工作繁忙,可享受的稅前扣除項目在平時沒有來得及申報享受;還有一些扣除項目,比如專項附加扣除中的大病醫(yī)療支出,只有年度結束,才能切確地知道支出金額是多少,這些扣除都可以通過年度匯算來補充享受辦理。另一方面,通過年度匯算,準確計算納稅人綜合所得全年應納稅額,就要退還給納稅人,比如,年度中旬,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收入波動過大或時段時續(xù),在收入較高或有收入的月份按規(guī)定預繳了稅款,但全年綜合所得的收入額總計還不到6萬元,減去全年基本減除費用6萬元后,按年計算則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時已預繳稅款就需要通過年度匯算退還納稅人。

匯算清繳應退或應補稅額如何計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的規(guī)定,匯算清繳應退或應補稅額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適用稅率-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guī)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在匯算清繳期間可補充扣除的項目有哪些?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的規(guī)定,下列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的稅前扣除項目,納稅人可在年度匯算期間辦理扣除或補充扣除;

(1)納稅人以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yī)療支出;

(2)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3)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

注:以上是代友科技整合財稅的知識匯總,如果您有想了解的財稅知識或者財稅政策,歡迎評論區(qū)留言,小編收到留言后馬上安排!

【第9篇】企業(yè)匯算清繳報告

十二月份了,年末結束就需要進行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了,剛進入會計行業(yè)的朋友第一次遇見匯算清繳,有些不知所措,特別是對37張申報表的填寫,

因此整理了每張申報表的模板以及填寫說明,還對哪張申報表有新增或刪減的地方也進行了說明,需要的快來下文看看,直接照著填就可以!

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37張報表(文末可抱走)

01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基礎信息表

02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申報a表

03一般企業(yè)收入明細表

04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

.......

37張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報表填寫說明

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填寫說明

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a表填寫說明

免稅、減計收入及加及扣除優(yōu)惠明細表填報說明

.........

表單填報情況詳細內容

篇幅有限,不能全展示,需要的這37張報表的朋友可看通過下方方式取得

【第10篇】匯算清繳多繳稅款退稅情況說明

01

問:匯算清繳時發(fā)現多繳的稅款如何申請退稅?

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非居民企業(yè)完成匯算清繳后如有多繳稅款需要退稅的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辦理退稅手續(xù)。

02

問:不按期參加非居民企業(yè)匯算清繳有何法律后果?

答:非居民企業(yè)未按規(guī)定期限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且未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延期申報的,主管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申報外,可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guī)定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申報的,可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同時核定其年度應納稅額,責令其限期繳納。企業(yè)未按規(guī)定期限辦理所得稅匯算清繳,主管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辦理外,對發(fā)生稅款滯納的,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guī)定,加收滯納金。

03

問:非居民企業(yè)匯算清繳涉及到哪些政策文件?

答:參加匯算清繳的非居民企業(yè)可學習參考以下政策: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非居民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fā)〔2009〕6號)、《非居民承包工程作業(yè)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外國企業(yè)常駐代表機構稅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fā)〔2010〕18號)、《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非居民企業(yè)機構場所匯總繳納企業(yè)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非居民企業(yè)所得稅預繳申報表(2023年版)》等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6號)。

【第11篇】2023年匯算清繳在哪報

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已于2023年3月1日正式開始,操作指引來了!

辦理日期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稅務部門在今年繼續(xù)提供預約辦理服務,有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2月16日后通過個稅app及網站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全天候24小時隨時辦理。

登錄app,找到“常用業(yè)務”欄———點擊“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或者通過下方“辦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發(fā)起申報

一、簡易申報

居民個人在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通過簡易申報功能辦理年度匯算申報。您只需確認已預繳稅額、填寫本人銀行賬戶信息,即可通過網絡實現快捷辦理。

操作路徑如下:

進入申報界面——選擇“簡易申報”——閱讀并點擊“我已閱讀并知曉”。

勾選“我已閱讀并同意”——點擊“確認”,即可完成簡易申報

二、標準申報

如您選擇標準申報,有兩種填報方式,您可選擇使用預填服務,也可使用空白申報表申報,無論選擇哪種方式,都可以預先查看相關收入納稅數據,建議選擇“我需要申報表預填服務”,方便、準確又快捷。

操作路徑如下:

確認選擇后,閱讀并點擊“我已閱讀并知曉”——選擇確認“任職受雇單位”——點擊“下一步”——逐一確認收入和稅前扣除。

其中獎金有兩種計稅方式,可選擇一筆作為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算納稅,也可全部并入綜合所得,您可視需要自行選擇。

對“收入”、“費用”、“免稅收入和稅前扣除”等項目——核對或填報——點擊“下一步”。

系統(tǒng)自動帶出“應納稅所得額”——核對無誤后點擊“繼續(xù)”。

系統(tǒng)根據計算結果在左下方顯示“應補稅額”或“應退稅額”——核對無誤后點擊“下一步”——勾選“我已閱讀并同意”——點擊“確認”,即可完成申報

結果為退稅的,您可點擊“申請退稅”,選擇已綁定的銀行卡,點擊“提交”,完成申報。

經稅務機關和國庫審核同意后,退稅款即可直達您的銀行賬戶。如未添加銀行卡,可選擇“添加銀行卡信息”。建議綁定中國境內開設的i類銀行賬戶,優(yōu)先考慮綁定“四大行”賬戶。

申報成功后,如果需要繳稅則跳轉到申報成功——繳稅頁面,點擊“立即繳稅”選擇相應的方式繳款即可

【第12篇】匯算清繳截止時間

官宣!不延期!這項匯算清繳3月31號截止!哪些人應當辦?什么時候辦?在哪辦?今天就帶大家一起來學習一下!更重磅的是......

不延期!這項匯算清繳3月底結束!

以下匯算清繳已經開始,但結束日起不同,大家一定要分清,不要漏報漏繳!

1、經營所得的個稅匯算清繳3月底結束!不是5月底,更不是6月底!2、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5月31日結束!3、居民個人綜合所得的個稅匯算清繳6月底結束。

2023年經營所得個稅匯繳必須要按這個來!

一、哪些人需要按照取得取得經營所得辦理匯算清繳?

注意不是所有納稅人都需要匯算清繳:對于查賬征收的經營所得需要進行匯算清繳;實行定額征收的納稅人,年終不再進行匯算清繳。

二、什么時間辦理?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應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

三、應納稅額如何計算?

1、算整體

計算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以及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納稅所得額。

2、算個人:

計算個人來源于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以及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經營所得

(1)個體工商戶業(yè)主、個人獨資企業(yè)的投資者或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以第一步計算的全部應納稅所得額為經營所得。不重復算!

(2)合伙企業(yè)的投資者,有約從約;沒約定的平均。

3、算綜合:

4、查找適用稅率

5、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四、費用扣除標準是什么?

注意!用于個人和家庭的支出不得在經營所得稅前扣除!

1、個體工商戶

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分別核算生產經營費用和個人、家庭費用。

對于混用難以分清的費用,其40%視為與生產經營有關費用,準予扣除。

2、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

投資者及其家庭發(fā)生的生活費用與企業(yè)生產經營費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難以劃分的,全部視為投資者個人及其家庭發(fā)生的生活費用,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五、如何納稅申報?

明白了個人經營所得如何匯算清繳,我們還給大家總結了企業(yè)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匯繳大全!

變了!所有企業(yè)注意!這項工作!5月31日前必須完成!

所有企業(yè)注意了,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已經開始,5月31日前必須完成!其中13張表發(fā)生了變化,會計必須搞清楚,弄錯了有大麻煩!

劃重點:本次共對13張表單進行了修訂。其中,對表單樣式及其填報說明進行調整的表單共11張,僅修改填報說明的表單共2張。

新表適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

那么,2023年度具體哪些企業(yè)需要匯算清繳?如何計算?如何申報?有優(yōu)惠嗎?我們一張圖給大家說清楚!

提醒!3月1日起個稅匯算清繳開始!攻略來了!

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也需要匯算清繳,注意時間是3月1日到6月30日。

具體哪些人需要辦理匯算清繳?哪些屬于綜合所得?有什么扣除項目?如何計算?如何申報?請看我們總結的思維導圖:

【第13篇】個稅匯算清繳申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最新官方通知,我國首次個稅匯算清繳將于2023年3月1日開始。納稅人最關心的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流程是怎么樣的呢?納稅人又該怎么申報?

2023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流程

1、年度匯算的基本含義

將全年收入進行合并,稅款計算按年進行。實行多退少補。

2、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計算公式

2023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3年已預繳稅額。

3、什么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第一,2023年,納稅人預繳稅額>應納稅額(申請退稅),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第二,2023年,納稅人綜合所得收入>12萬元(需要補稅至少400元),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4、什么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第一,需要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12萬元的納稅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第二,需要補稅,補稅金額≤400元的納稅人,可不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第三,預繳稅額 =年度應納稅額/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2023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怎么申報?

2023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可通過三種方式辦理:

1、自己辦理年度匯算;

2、通過單位代為辦理,也就是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xù)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3、請人辦理,也就是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4、辦理渠道: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手機app或者網上稅務局進行辦理。

會計網在此提醒大家:我國首次個稅匯算清繳即將開始,各位納稅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相關流程,提前做好準備!

本文來源于會計網:https://www.kuaiji.com/shuiwu/20022215.html,責編:慕溪

【第14篇】2023匯算清繳無關聯業(yè)務

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除了要申報企業(yè)所得稅年報外,別忘了您可能還需要完成關聯申報。那到底什么是關聯申報?哪些企業(yè)需要進行關聯申報?沒有按期完成關聯申報會有什么后果?今天就給大家說說關聯申報的那些事兒~

財務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頭爛額不知如何解決的問題呢?

一、什么叫關聯申報?哪些企業(yè)需要進行關聯申報?

顧名思義,就是企業(yè)跟關聯方之間的業(yè)務往來要向稅務機關申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2號,以下簡稱《公告》)相關要求,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yè)和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并據實申報繳納企業(yè)所得稅的非居民企業(yè),年度內與其關聯方發(fā)生業(yè)務往來的,應當進行關聯申報。

二、只是跟境內的關聯方發(fā)生了業(yè)務往來,是不是就不需要關聯申報啦?

按照《公告》要求,只要在匯算年度內與關聯方發(fā)生業(yè)務往來,無論是與境內關聯方還是與境外關聯方,都需要進行關聯申報。

為了更直觀,請看這張圖:

圖中提到的“國別報告”主要體現為關聯報表中的6張附表,滿足《公告》第五條要求的企業(yè)需要填報國別報告,就算沒有發(fā)生關聯業(yè)務往來,也需要進行關聯申報。

企業(yè)年度內未與其關聯方發(fā)生業(yè)務往來,且不符合國別報告報送條件的,可以不進行關聯申報。

三、需在何時進行關聯申報?

關聯申報應在匯算期內完成,比如2023年度的關聯申報應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未按期申報會受到行政處罰。

根據《公告》要求,符合條件的企業(yè)應在報送年度企業(yè)所得稅申報表時進行關聯申報。請先辦理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申報,再進行關聯申報。否則,系統(tǒng)會彈出以下提示框:

四、怎么進行關聯申報呢?

有了電子稅務局,足不出戶就可以完成關聯申報。

在電子稅務局中完成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申報后,點擊“其他申報”—右側“稅費申報”中找到“企業(yè)年度關聯業(yè)務往來報告表”—右側點擊“填寫申報表”,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年度關聯業(yè)務往來報告表》。

來源: 北京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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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所得稅匯算清繳預提費用

年底了,好多企業(yè)面臨企業(yè)所得稅稅負高的問題,個別會計想通過費用預提的方式來消化一部分利潤,從而達到少繳企業(yè)所得稅的目的。

提醒:

年底了,預提費用不得任性預提!必須是當年實際發(fā)生了的費用而且當年取得不了發(fā)票的情況下才可以預提并計入當年的損益。

比如:

我公司12月份裝修了辦公室,花費了2萬元,由于款未付,發(fā)票未到。

12月份預提裝修費:

借:管理費用-裝修費 2萬元

貸:其他應付款-裝修費 2萬元

參考一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

六、關于企業(yè)提供有效憑證時間問題

企業(yè)當年度實際發(fā)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yè)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fā)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參考二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

二、企業(y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支付匯繳年度工資薪金稅前扣除問題

企業(yè)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向員工實際支付的已預提匯繳年度工資薪金,準予在匯繳年度按規(guī)定扣除。

【第16篇】匯算清繳所得稅費用

引言:

2023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正式拉開帷幕,讓財務人員頭大的工作又來了,為方便大家進行申報工作,特將匯算過程中涉及的幾種常見的費用扣除比例進行梳理,歡迎大家共同討論學習,加深印象并順利完成2023年度匯算工作。

業(yè)務招待費

扣除比例:根據招待費支出的60%與收入的5‰孰低進行確認。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yè)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fā)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yè))收入的5%。

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支出

扣除比例:根據收入的15%(特殊行業(yè)按收入的30%)進行確認。

政策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yè))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1號)第一條規(guī)定,對化妝品制造或銷售、醫(y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yè)發(fā)生的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yè))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谌龡l規(guī)定,煙草企業(yè)的煙草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手續(xù)費和傭金支出

扣除比例:5%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企業(yè)手續(xù)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第一條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xù)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guī)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一)保險企業(yè):財產保險企業(yè)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yè)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0%計算限額。

(二)其他企業(yè):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研發(fā)費用支出

加計扣除比例:100%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fā)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3號)

第一條規(guī)定,制造業(yè)企業(yè)開展研發(fā)活動中實際發(fā)生的研發(fā)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guī)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fā)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

扣除比例:100%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職工福利費支出

扣除比例:14%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職工教育經費支出

扣除比例:8%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企業(yè)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1號)第一條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工會經費支出

扣除比例:2%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企業(yè)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補充養(yǎng)老保險和補充醫(yī)療保險支出

扣除比例:5%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補充養(yǎng)老保險費、補充醫(y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yè)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27號)規(guī)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yè)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為在本企業(yè)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yǎng)老保險費、補充醫(y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黨組織工作經費支出

扣除比例:1%

政策依據:

(一)《中共中央組織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公有制企業(yè)黨組織工作經費問題的通知》(組通字〔2014〕42號)第二條規(guī)定,……非公有制企業(yè)黨組織工作經費納入企業(yè)管理費列支,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薪金總額1%的部分,可以據實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

(二)《中共中央組織部 財政部 國務院國資委黨委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國有企業(yè)黨組織工作經費問題的通知》(組通字〔2017〕38號)第二條規(guī)定,納入管理費用的黨組織工作經費,實際支出不超過職工年度工作薪金總額1%的部分,可以據實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年末如有結余,結轉下一年度使用。累計結轉超過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2%的,當年不再從管理費用中安排。

公益性捐贈支出

扣除比例:12%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公益性捐贈支出企業(yè)所得稅稅前結轉扣除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5號)第一條規(guī)定,企業(yè)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慈善活動、公益事業(yè)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yè)責任保險支出

扣除比例:100%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責任保險費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52號)規(guī)定,企業(yè)參加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按照規(guī)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

后附

除上述各項費用扣除外,如果還對申報流程不是太熟悉,歡迎查看其他文章:

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083486441702949406/?log_from=e15acbf333aa_1650466436775

所得稅匯算清繳報表如何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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