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如何填報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合自己經營的產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如何填報,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第1篇】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如何填報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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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業(yè)主、個人獨資企業(yè)投資人、合伙企業(yè)個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經營所得,且實行查賬征收的,在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向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 表)》。
個體工商戶業(yè)主、個人獨資企業(yè)投資者和合伙企業(yè)自然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應當在分別辦理年度匯算清繳后,向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 表)》。
(一)申報時間: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前。
即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申報地點:
只取得一處經營所得——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填《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
取得多處經營所得——分別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填《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但要選擇一處進行匯總申報,填《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
1.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個體工商戶業(yè)主、獨資企業(yè)投資者、合伙企業(yè)合伙人的工資薪金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
3.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個人所得稅稅款;
(2)稅收滯納金;
(3)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4)不符合扣除規(guī)定的捐贈支出;
(5)贊助支出;
(6)用于個人和家庭的支出;
(7)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8)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不準扣除的支出。
4.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分別核算生產經營費用和個人、家庭費用,對于生產經營與個人、家庭生活混用難以分清的費用,其40%視為與生產經營有關費用,準予扣除。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投資者及其家庭發(fā)生的生活費用與企業(yè)生產經營費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難以劃分的,全部視為投資者個人及其家庭發(fā)生的生活費用,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5.納稅年度發(fā)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經營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投資者興辦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yè)的,企業(yè)的年度經營虧損不能跨企業(yè)彌補。
6.經營所得稅前扣除按照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一)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
(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
(三)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
01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
——自行辦理匯算清繳
1.個體工商戶業(yè)主、獨資企業(yè)投資者、合伙企業(yè)合伙人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網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經營所得(b表),進入匯算清繳申報界面。
2.申報年度選擇“2022”,錄入被投資單位信息。
3.錄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帶*號為必填項。
4.錄入納稅調整增加/減少額,若企業(yè)沒有相關納稅數(shù)據可直接點擊【下一步】。
5.錄入其他稅前減免事項。當您存在綜合所得收入時,可選擇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其中一處扣除投資者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若已在綜合所得扣除,選“是”;選“否”繼續(xù)填寫相關扣除項目信息。
6.確認申報信息后點擊【提交】,可在申報成功的頁面確認繳款。
7.申報表報送成功后發(fā)現(xiàn)申報有誤,可返回修正。點擊【我要查詢】→【申報查詢(更正/作廢申報)】→【查看】。申報成功未繳款時發(fā)現(xiàn)有誤可作廢申報。
02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
——自行辦理年度匯總申報
1. 個體工商戶業(yè)主、獨資企業(yè)投資者、合伙企業(yè)合伙人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網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經營所得(c表),進入經營所得匯總納稅申報界面。
2.申報年度選擇 “2022”,確認申報信息,系統(tǒng)將根據歷史申報數(shù)據,自動歸集需要調增的數(shù)據,納稅人可以修改報表的“應調整的其他費用”,如需調整“可減免稅額”,須填報附表信息。確認數(shù)據無誤后點擊提交,可在申報成功的頁面立即繳款或查看申報記錄。
03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
——代辦匯算清繳
1.被投資單位具有辦稅權限的辦稅人員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網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點擊首頁上方的【單位辦稅】按鈕即可進入操作界面。
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實名注冊后可直接進行登錄操作;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以外的辦稅人員,需要完成實名注冊且被授予辦稅權限后才能進行登錄操作。
2.點擊左側【年度匯繳申報】進入申報表填寫主界面,若該屬期未申報過且公共信息可填寫,則自動彈出公共信息填寫頁面。若已存在申報成功記錄,修改公共信息時,會提示“若您修改了公共信息,則會同步修改所有已填寫申報表的相應內容。對已申報成功的申報表,需要重新報送”;修改公共信息后,與之不一致的申報成功記錄的“申報狀態(tài)”都變更為待申報。
3.在申報表填寫主界面下方點擊投資者姓名進入報表填寫界面。合伙企業(yè)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個人合伙人的,應分別填報申報表。
(1)納稅人為合伙企業(yè)個人合伙人的,可確認合伙企業(yè)個人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
(上下滑動查看更多)
(2)納稅人購買符合規(guī)定的商業(yè)健康保險產品,在主表商業(yè)健康保險字段后,點擊【編輯】進行商業(yè)健康保險附表的填寫,點擊【新增】商業(yè)健康保險明細數(shù)據。
(3)納稅人發(fā)生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捐贈,在主表準予扣除的捐贈額字段后,點擊【編輯】進行捐贈扣除附表的填寫,點擊【新增】捐贈扣除明細數(shù)據。
(4)納稅人發(fā)生減免稅事項,在主表減免稅額字段后,點擊【編輯】進行減免附表的填寫,點擊【新增】減免稅額明細數(shù)據。
(5)納稅人享受稅收協(xié)定待遇的,在稅收協(xié)定標簽頁,點擊【錄入稅收協(xié)定信息】。
(6)納稅人符合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但未享受的,可添加優(yōu)惠信息。
申報表數(shù)據填寫完畢,點擊【申報】對該條申報記錄提交申報。
4.若需補繳稅款,點擊左側【稅款繳納】,進入稅款繳納頁面。勾選需要繳納稅款的記錄,點擊【立即繳款】—【確認繳稅】,可選擇三方協(xié)議支付、銀聯(lián)在線支付、銀行柜臺支付和掃碼支付。
5.申報表報送成功后發(fā)現(xiàn)申報有誤,可返回點擊【更正】,申報成功未繳款時發(fā)現(xiàn)有誤可作廢申報。
04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
——代辦匯算清繳
1.被投資單位的負責人或辦稅人員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當單位類型是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yè)或合伙企業(yè)時,進入系統(tǒng)后上方會顯示生產經營申報通道。點擊【生產經營】,則進入“生產經營”申報模塊。
2.填寫申報表
(1)填寫公共信息
點擊左側的【年度匯繳申報】進入申報表填寫主界面,在“收入、費用信息”填寫公共信息。若該稅款所屬期已有申報成功或待反饋的明細記錄,則【收入、費用信息】不允許修改。
(2)填寫投資者信息
點擊申報表填寫主界面下方對應投資者的姓名,進入年度匯繳申報填寫頁面。合伙企業(yè)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個人合伙人的,應分別填報申報表。納稅人為合伙企業(yè)個人合伙人的,可確認合伙企業(yè)個人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納稅人發(fā)生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捐贈、減免稅事項的,可填報準予扣除的個人捐贈支出、減免稅額等信息。
報表保存成功后,可進行申報表報送。勾選報表記錄后點擊【提交申報】。
3.稅款繳納
若需補繳稅款,從左側【稅款繳納】進入繳款頁面,提供4種繳款方式:
(1)【三方協(xié)議繳稅】。首次使用“三方協(xié)議”繳稅或更新過三方協(xié)議賬戶的,先點擊【更新三方協(xié)議】,獲取最新協(xié)議信息再進行繳款。投資人需要和稅務機關、銀行簽訂《委托銀行代繳稅款協(xié)議書》才能使用“三方協(xié)議繳款”方式,已經簽訂過的,不需要重新簽訂。
(2)【銀行端查詢繳稅】。界面下方顯示欠稅相關內容,選擇投資人待繳稅記錄后,點擊【打印】,攜帶打印出來的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在憑證上注明的限繳期限內前往商業(yè)銀行柜臺進行繳款。若需要重新打印,點擊【作廢】,作廢成功后,狀態(tài)變更為未打印,重新點擊【打印】,攜帶最新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至銀行繳款。
(3)【銀聯(lián)繳稅】。勾選待繳款記錄后,點擊【立即繳款】,在銀聯(lián)繳款頁面錄入該繳款銀行卡辦理時使用的姓名、證件號碼和銀行預留手機號等信息后點擊【確認付款】。
(4)【掃碼繳稅】。選擇待繳稅記錄,點擊【生成二維碼】,掃碼繳稅。納稅人可進行掃碼繳稅。
4.申報更正及作廢
申報表報送成功后發(fā)現(xiàn)申報有誤,可返回修正。點擊【啟動更正】,申報成功未繳款時發(fā)現(xiàn)有誤可作廢申報。
05
辦稅服務廳
——自行辦理匯算清繳、年度匯總申報
只取得一處經營所得——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填《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
取得多處經營所得——分別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填《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
但要選擇一處進行匯總申報,填《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
再次提醒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
3月31日結束
請您合理安排時間辦理哦~
【第2篇】個人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
2022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倒計時,還不知道怎么計算的,小編為你整理好啦!
一、2023年工資薪金稅率標準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率表
二、年度匯算的內容
2023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稱納稅年度)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shù)(稅率表見圖1),計算年度匯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納稅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已預繳稅額
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guī)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個稅app: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據實填列
三、全年一次性年終獎相關政策
全年一次性年終獎單獨計稅優(yōu)惠政策延續(xù)至2023年12月31日,如圖2所示。
圖2 全年一次性年終獎單獨計稅優(yōu)惠政策延續(xù)
四、匯算清繳辦理時間
2023年3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五、舉例計算說明
關于“年終獎”單獨/合并計稅方式的選擇,在這里給大家舉個例子便可一目了然:
1、假如a在重慶工作,全年工資收入為120000元,取得全年一次性年終獎60000元,個人繳納三險一金400元/月(4800元/年),每月支付住房租金800元,贍養(yǎng)兩位60歲以上的父母。(注:重慶地區(qū)專項附加扣除中,住房租金按1500元/月扣除,a為獨生子獨自贍養(yǎng)老人)
(一)年終獎單獨計稅
a工資應納稅額=(綜合所得收入-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已繳納稅額=(120000-60000-400*12-1500*12-1000*2*12)*3%=396(元)
a年終獎應納稅額=60000*10%-2520=3480(元)
a全年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96+3480=3876(元)
(二)年終獎合并計稅
年終獎分攤至每月=60000/12=5000(元),并入綜合所得
a全年應納稅額=(綜合所得收入-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已繳納稅額=(120000+60000-60000-400*12-1500*12-1000*2*12)*3%=4800(元)
綜上,3876<4800,因此a年終獎應該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單獨申報。
2、假如b在重慶工作,全年工資收入80000元,取得全年一次性年終獎60000元,個人繳納三險一金400元/月(4800元/年),每月支付住房貸款1200元,家有兩個上小學的小孩。(注:專項附加扣除中,住房貸款按1000元/月扣除,子女教育附加單獨由b扣除)
(一)年終獎單獨計稅
b工資應納稅額=(綜合所得收入-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已繳納稅額=(80000-60000-400*12-1500*12-2*1000*12)*3%<0(元),不交稅
b年終獎應納稅額=60000*10%-2520=3480(元)
b全年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480(元)
(二)年終獎合并計稅
年終獎分攤至每月=60000/12=5000(元),并入綜合所得
b全年應納稅額=(綜合所得收入-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已繳納稅額=(80000+60000-60000-400*12-1000*12-1000*2*12)*10%-2520=1400(元)
綜上,3480>1400,因此b年終獎應該選擇并入綜合所得合并申報。
六、總結
通過舉例我們可以看出,并不是所有的情況都適合單獨申報。
1、當年收入(含年終獎)減去6萬及三險一金、附加扣除等后應納稅所得額≤0。年終獎選擇并入綜合所得稅更節(jié)稅;
2、當年收入(含年終獎)減去6萬及三險一金、附加扣除等后應納稅所得額≤36000。年終獎選擇兩種方式都可以;
3、當年收入(含年終獎)減去6萬及三險一金、附加扣除等后應納稅所得額>36000。當含年終獎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大于36000時,由于年終獎單獨申報存在雷區(qū)等原因,為使稅負最低,可在年終獎和工資之間進行分配,分配的年終獎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申報。年終獎選擇單獨申報更節(jié)稅。
【第3篇】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
個稅app可以填報了!你是補稅還是退費?
信息填報怎么操作?手把手教你!
關于個稅匯算,之前的文章我們說過了怎么去預約辦理和一些注意事項,有需要的可以點擊《》查看。
今天終于可以開始正式操作了!按下面的教程操作即可!
進入申報入口
入口一:藍色輪播圖 -【2021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入口二:首頁【2021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入口三:首頁【常用業(yè)務】-【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入口四:辦稅【稅費申報】-【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登錄app
如果沒有登錄,需要先登錄個人所得稅app。
開始申報
進入后,點擊【開始申報】,選擇申報年度為【2023年度】,稅務系統(tǒng)已為大家提前預填好2023年度收入納稅數(shù)據,再選擇【我需要申報表預填服務】進入,點擊對應項目,進入詳情界面核對。
確認信息并提交
選擇好年度后,就可以確認個人基本信息并選擇本次申報的匯繳地了。
在進入標準申報界面后,系統(tǒng)會自動歸集納稅年度的收入納稅數(shù)據,并直接預填至相應申報欄次,如果不放心可以點進詳情界面進行核對。
獎金申報方式
如果需要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合并至綜合所得計稅,或者有多筆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可通過選擇【工資薪金】-【獎金計稅方式選擇】進行設置,最多只能保留一筆單獨計稅的年終獎。
在確認相關數(shù)據無誤后,點擊【下一步】、【提交申報】進行繳款或退稅。
如果還有其他未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準予扣除的捐贈額”、“商業(yè)健康險”等信息,則可以在提交相關信息后,再點擊【下一步】、【提交申報】進行補稅繳款或退稅。
補稅、退稅
補稅
進入稅款計算界面,若收入不足12萬元且有應補稅額,或者收入超出12萬元但應補稅額≤400元的,可以點擊右下角的【享受面申報】,不用補錢。
但如果存在應補稅額但不符合免于申報,那就只能點擊【立即繳稅】進入繳稅流程了。
退稅
在之前所有步驟做完、且核對數(shù)據無誤后,點擊下一步,選擇【申請退稅】或【放棄退稅】。如果想要退稅就點【申請退稅】(沒人會放棄吧?)-【繼續(xù)退稅】
確定退稅的銀行卡信息,完成退稅申請。
如果之前沒有綁定多銀行卡可以新增,但需要注意的是:
1.必須是i類卡;
2.如果遇到已添加銀行卡但是沒有顯示的,需要去個人中心認證后才能選擇;
至此,年度匯算流程全部完成,耐心等待退稅到指定賬戶即可。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六大熱門問題
1.有幾種方式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
答:可以使用身份證件號碼、手機號等,配合密碼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
登錄后,可以在“個人中心-安全中心”功能中開啟指紋/掃臉登錄,指紋/掃臉登錄僅對當前手機有效。
2.忘記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的登錄密碼怎么辦?
答: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登錄界面點擊“找回密碼”,驗證通過后重新設置密碼。
3.輸錯密碼,賬號被鎖定了怎么辦?
答:可以等鎖定期結束后再登錄,也可以通過【找回密碼】進行操作。
4.可以撤銷退稅申請么?
答:在稅務機關審核完成前,您可以撤銷退稅申請。
如果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已經提交國庫部門的,不可以撤銷申請,需辦理更正申報。
5.提交退稅申請后稅務審核通過了,已在國庫處理中,但又發(fā)現(xiàn)申報錯誤,怎么辦?
答: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已在國庫處理中的,不能再撤回退稅申請,但可以在前次基礎上辦理更正申報。
6.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進行申報過程中,誤操作修改了部分收入扣除信息,怎么恢復到原來的樣子?
答:在申報界面右上方選擇“重置申報”即可。
【第4篇】3月1日起,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開始辦理
中國國家稅務總局2月6日發(fā)布公告
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
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辦理時間為
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
在3月1日前離境的
可以在離境前辦理。
什么是年度匯算?
哪些人無需辦理?
2023年度匯算有何新變化?
什么是年度匯算?
2023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需要匯總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shù),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3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 /span>;
匯算不涉及納稅人的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按規(guī)定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年度匯算如何辦理?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3種辦理方式:
● 自行辦理
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等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 單位辦
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代為辦理。
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完成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3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2023年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的,單位不得代辦。
● 請人辦
委托受托人(含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納稅人需與受托人簽訂授權書。
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fā)現(xiàn)匯算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更正申報,也可自行更正申報。
哪些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簡言之,年度匯算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納稅人在2023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匯算:
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
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
已預繳稅額與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
3大新變化,了解一下
公告總體上延續(xù)了前幾次匯算公告的框架與內容。主要的變化有:
①在第四條“可享受的稅前扣除”部分,根據《國務院關于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國發(fā)〔2022〕8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養(yǎng)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4號)規(guī)定,增加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個人養(yǎng)老金等可以在匯算中予以扣除的規(guī)定;
②在第十一條“匯算服務”部分,進一步完善了預約辦稅制度,在維持預約辦稅起始時間(2月16日)基礎上,將預約結束時間延長至3月20日,為納稅人提供更優(yōu)的辦理體驗;
③在第十一條“匯算服務”部分,新增了對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優(yōu)先退稅的規(guī)定。
2023年度匯算
新推3大優(yōu)化服務舉措
今年匯算在確保優(yōu)化服務常態(tài)化的基礎上,又新推出了以下服務舉措:
優(yōu)先退稅服務范圍進一步擴大
在2023年度匯算對“上有老下有小”和看病負擔較重的納稅人優(yōu)先退稅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優(yōu)先退稅服務范圍,一是“下有小”的范圍拓展至填報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二是將2023年度收入降幅較大的納稅人也納入優(yōu)先退稅服務范圍。
預約辦稅期限進一步延長
為向納稅人提供更好的服務,使稅收公共服務更有效率、更有質量、更有秩序,2023年度匯算初期將繼續(xù)實施預約辦稅。有在3月1日-20日期間辦稅需求的納稅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過個稅app及網站預約辦理時間,并按照預約時間辦理匯算。3月21日后,納稅人無需預約,可在匯算期內隨時辦理。
推出個人養(yǎng)老金稅前
扣除智能掃碼填報服務
2023年個人養(yǎng)老金制度在部分城市先行實施,符合條件的個人可填報享受2023年度稅前扣除。納稅人使用個稅app掃描年度繳費憑證上的二維碼即可生成年度扣除信息并自動填報,在辦理匯算時享受個人養(yǎng)老金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
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匯算)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匯算的主要內容
2023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shù)(稅率表見附件1),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3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已預繳稅額
匯算不涉及納稅人的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按規(guī)定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二、無需辦理匯算的情形
納稅人在2023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匯算:
(一)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四)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三、需要辦理匯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匯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2023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3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匯算。
四、可享受的稅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發(fā)生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在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一)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yī)療支出;
(二)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
(四)符合條件的個人養(yǎng)老金扣除。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
五、辦理時間
2023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
六、辦理方式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
(二)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代為辦理。
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完成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3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2023年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的,單位不得代辦。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納稅人需與受托人簽訂授權書。
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fā)現(xiàn)匯算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更正申報,也可自行更正申報。
七、辦理渠道
為便利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yōu)先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辦理匯算,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
八、申報信息及資料留存
納稅人辦理匯算,適用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附件2、附件3),如需修改本人相關基礎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稅收優(yōu)惠的,還應按規(guī)定一并填報相關信息。納稅人需仔細核對,確保所填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納稅人、代辦匯算的單位,需各自將專項附加扣除、稅收優(yōu)惠材料等匯算相關資料,自匯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
存在股權(股票)激勵(含境內企業(yè)以境外企業(yè)股權為標的對員工進行的股權激勵)、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xiàn)金獎勵等情況的單位,應當按照相關規(guī)定報告、備案。
九、受理申報的稅務機關
按照方便就近原則,納稅人自行辦理或受托人為納稅人代為辦理的,向納稅人任職受雇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向其中一處申報。
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主要收入來源地,是指2023年向納稅人累計發(fā)放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金額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單位為納稅人代辦匯算的,向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為方便納稅服務和征收管理,匯算期結束后,稅務部門將為尚未辦理申報的納稅人確定其主管稅務機關。
十、退(補)稅
(一)辦理退稅
納稅人申請匯算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稅務機關按規(guī)定審核后,按照國庫管/span>;
為方便辦理退稅,2023年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選擇使用個稅 app及網站提供的簡易申報功能,便捷辦理匯算退稅。
申請2023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未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后依法申請退稅。
(二)辦理補稅
納稅人辦理匯算補稅的,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方式繳納。郵寄申報并補稅的,納稅人需通過個稅app及網站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并繳納稅款。
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匯算期結束后未足額補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 《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
納稅人因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的,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后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十一、匯算服務
稅務機關推出系列優(yōu)化服務措施,加強匯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分類編制辦稅指引,通俗解釋政策口徑、專業(yè)術語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提示提醒服務,并通過個稅app及網站、12366納稅繳費服務平臺等渠道提供涉稅咨詢,幫助納稅人解決疑難問題,積極回應納稅人訴求。
匯算開始前,納稅人可登錄個稅app及網站,查看自己的綜合所得和納稅情況,核對銀行卡、專項附加扣除涉及人員身份信息等基礎資料,為匯算做好準備。
為合理有序引導納稅人辦理匯算,提升納稅人辦理體驗,主管稅務機關將分批分期通知/span>;
對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且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稅務機關提供優(yōu)先退稅服務。獨立完成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可提供個性化便民服務。
十二、其他事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公告》(2023年第62號)第一條、第四條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執(zhí)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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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官網、北京晚報 版權歸屬原作者,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我們刪除
【第5篇】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年度匯算清繳
個人所得稅,涉及的除了我們打工人常見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綜合所得之外,還包括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以及偶然所得。
今天,我們要給大家聊的是個人所得稅中的經營所得。根據相關規(guī)定,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需要在取得的第二年3月31日前進行匯算清繳。也就是2023年3月31日前,需要完成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
那么,具體哪類群體需要辦理經營所得匯算清繳呢?要弄明白這個問題,我們需要知道哪些收入屬于經營所得。根據規(guī)定,經營所得主要包括:
也就是上圖所述的四種情形,都需要在取得經營所得收入的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間,辦理經營所得匯算清繳。
但需要大家注意,實行經營所得核定征收的不需辦理匯算清繳。另外,經營所得適用的申報表主要包括b表和c表,在一處取得經營所得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取得兩處以及以上經營所得的,則適用c表。
另外,給大家簡單說一下經營所得的稅額計算。經營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就是收入減去成本、費用和損失,即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損失。經營所得適用的稅率表如下所示:
匯算清繳就是一個繳納稅款多退少補的事情,其中具體的退稅、補稅公式為:匯算清繳應補(退)稅額=應納稅所得額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2023年度已預繳稅額。
在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
1、對于合伙企業(yè)而言,有先分后稅的原則,即先分配應納稅所得額,然后交稅。分配的規(guī)則,一般按照協(xié)議約定的比例進行,沒有約定的,則按協(xié)商比例、出資比例或直接按投資者數(shù)量直接平均分配。
2、對于個人取得經營所得,同時沒有綜合所得的,可以有6萬的減除費用,同時還可以享受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扣除等等,專項附加扣除在辦理匯算的時候,進行減除。
3、2023年度,針對個體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100萬的部分,有再減半征收個稅的優(yōu)惠政策。
4、有符合條件的捐贈、減征情形的,注意相關限額和條件,不要為了享受相關優(yōu)惠進行虛假申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涉稅風險。
雖然政策法規(guī)上說了一大堆東西,其實實際申報操作上,并沒有這么復雜。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人,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可以輕松完成相關操作,具體流程步驟如下:
1、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然后根據自己實際情況,選擇經營所得b表或經營所得c表。
2、選擇申報年度,然后按照提示,填寫好被投資單位的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對相關信息進行確認。
3、相關收入等數(shù)據,系統(tǒng)會自動帶出預繳申報環(huán)節(jié)填報的相關數(shù)據,大家根據實際情況修改、核對和確認就行。
4、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納稅調整事項、減免事項等,最終提交申報信息即可。然后根據匯算結果,進行補稅或退稅操作。
最后,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建議大家提早辦理,不要拖到最后,忘記辦理匯算,進而導致不必要的一些涉稅風險。
舉報/反饋
【第6篇】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表
今年年初,相信大家都通過單位或者是手機個稅app上報了專項附加扣除的相關信息。一轉眼就到年底了,新稅制改革后首次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快要開始了。
可能有不少朋友還不太清楚匯算清繳是怎么回事,也不清楚自己需要如何進行操作。別擔心!海波老師帶著大家來理一理~
匯算清繳, 簡單說,就是將全年的相關數(shù)據匯總在一起計算最終的應納稅額,然后再和平時已預繳稅款進行比較,多退少補。也就是如果平時預繳的多了,稅務局會將差額退還給納稅人;如果平時預繳的稅款比較少,納稅人再補繳差額部分就可以了。
12月14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征求意見稿)》正式對外征求意見,公眾可在2023年12月26日前提出反饋意見。
針對出臺的征求意見稿,我將文件內容整理在下面的圖片中,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文章來源:中華會計網校楊海波老師。
【第7篇】合伙企業(yè)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又到了一年一度個稅匯算清繳的時候了,你打開個稅app一看是不是嚇一跳?補稅好幾萬?
別怕,可能是你的“60000”免稅額度被“挪用”了。
別慌,按如下操作,還有救!!
1、pc端登錄 https://www.etax.chinatax.gov.cn/ ,用app掃描二維碼登錄
2、然后點“我要查詢”---“申報信息查詢”
3、在申報信息查詢中,點擊“已完成”查看個人申報情況,是不是有“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申報”?問題一般就出在這里,在這個申報里占用了每個月5000元即一年60000元的免稅額度,但是你的合伙企業(yè)可能沒分配收益給你,納稅是“0”。而你的“工資薪金”所得沒法使用60000元免稅額度,實際在每月財務申報時是按照扣除免稅額操作的,所以產生了補稅!
4、如果你所在的合伙企業(yè)申報了“經營所得b表”,你需要在“我要辦稅”--“經營所得c表”中進行60000元額度的釋放;然后登錄個稅app重新按指導操作即可。如果你所在的合伙企業(yè)未申報“經營所得b表”,你可以直接選擇“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稅款所屬期2021-01至2021-12),點擊“作廢”即可,然后在“已作廢”處查詢。
5、確認作廢成功后,重新登錄個稅app按指導進行匯算清繳,你發(fā)現(xiàn)“減除費用”項多了60000元。
6、是不是補稅金額為0或者下降好幾萬呢?
7、是不是很開心?
【第8篇】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流程
2023年4月7日,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流程:
第一步:下載個人所得稅app
第二步:點擊進去后是這樣的
第三步:點擊立即登陸,然后注冊登陸
第四步:點擊我要辦稅
第五步:點擊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第六步:點擊2023年
第七步:選擇工作單位
第八步:提交申報,申請退稅
第九步:添加銀行卡
第十步:完成后可以在辦稅里查詢,三次審核完成后就可以到賬了
【第9篇】個人所得稅 匯算清繳
2023年,我們國家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實施了一個重大改變,原先的工資薪金單項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改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及工資薪金所得四項,合并為居民個人綜合所得,統(tǒng)一申報個人所得稅。
這一合并計算以后,不少自由職業(yè)者或者自媒體的從業(yè)人員,可以享受到政府退稅了。過去的時候,這些人員的收入主要以勞務收入為主,800元以內免稅,800元以上稅率20%。4000元以上2萬元以內的稅率雖然是20%,不過可以減除20%的費用,以后再行納稅。2萬元到5萬元的部分稅率30%,5萬元以上的部分稅率40%。
新的居民綜合收入所得,應該如何納稅呢?
首先,我們要求得一個應納稅所得額的值。應納稅所得額是居民每一個納稅年度內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
收入額,并不是把所有的收入相加。工資薪金不特殊,就是按照100%計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另外,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70%計算。
比如說,勞務報酬所得2023年是12萬元,工資薪金所得是5萬元,其他收入沒有。那么收入額是12萬元乘以80%加5萬元,結果是14.6萬元。
假設工資薪金所得需要扣除的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是一年6000元,這一部分就是專項扣除的金額。
另一部分是專項附加扣除的金額,這也是2023年新實行的辦法。專項附加扣除主要包括子女教育、大病醫(yī)療、繼續(xù)教育、房租支出、貸款利息支出、贍養(yǎng)老人支出。除了大病醫(yī)療是據實扣除以外,剩余的是定額扣除。比如說我兩個孩子,一個孩子還小沒有上學,另一個孩子上小學,那么可以享受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定額扣除;另外,我還是獨生子女可以享受每月2000元的贍養(yǎng)老人定額扣除;如果我需要償還房貸,還可以享受貸款利息支出定額扣除每月1000元。
假設按照我的實際情況,一年還可以享受4.8萬元的專項附加扣除。
最終,應稅所得額是14.6萬元-6萬元-0.6萬元-4.8萬元,結果只有3.2萬元。
第二,個人所得稅稅率的確定。我們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是超額累計稅率,從3%~45%不等。應稅所得額在0~3.6萬元之間的,稅率為3%;3.6~14.4萬元,稅率10%;14.4萬元到30萬元,稅率20%;30萬元到42萬元,稅率25%;42萬元到66萬元,稅率30%;66萬元到96萬元,稅率35%,96萬元以上的,稅率45%。
因此,最終適用的稅率只有3%,需要納稅的金額只有3.2萬元乘以3%,結果是960元。
第三,個人所得稅退稅。為了避免稅收的流失,減少大家來回補稅的麻煩。我們個人所得稅采取的是預扣預繳。提前在發(fā)工資、勞務費的一端把稅扣了,然后等著勞動者去申請退稅。
假設勞務收入一年收入12萬元,平均每月1萬元的話,按照預扣預繳的方式,每月至少需要繳納1600元的個人所得稅,12個月是19,200元。
等到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我們去居住地的稅務部門申請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就可以申請退稅19,200元減960元,可以退回18,240元。個人稅負降低了95%。
這就是2023年自由職業(yè)者和自媒體從業(yè)人員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計算方式,真的是大大降低了大家的稅負。
【第10篇】2023年個人所得稅和匯算清繳操作指南
2023年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已經全面開始!在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經營所得個稅匯算清繳工作是要在3月31日之前完成的!逾期不申報者的也要承擔相應的懲罰!所以,接下來跟大家分享一下2023經營所得個稅匯算清繳操作指引,帶圖解操作步驟,不明白的地方,對照著操作即可!
2023年經營所得個稅匯算清繳操作指引
一、2023經營所得申報期限及申報渠道
二、2023經營所得匯算清繳申報詳細步驟
2.1經營所得稅匯算清繳填寫的申報表
b表
c表
自行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操作步驟
自行辦理年度匯總申報申報步驟流程
去稅務廳自行辦理需報送的申報資料明細
2023經營所得個稅匯算清繳申報明細表填寫說明
……
上述便是2023年經營所得個稅匯算清繳申報操作具體流程了,對于相關申報表填寫不清楚的,可以參考詳細填寫說明看看。
【第11篇】匯算清繳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要求,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合理有序建立健全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制度,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年度匯算)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年度匯算的內容
2023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稱納稅年度)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shù)(稅率表見附件1),計算年度匯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納稅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已預繳稅額
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guī)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二、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
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三、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納稅年度內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年度匯算。
四、可享受的稅前扣除
下列在納稅年度內發(fā)生的,且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的稅前扣除項目,納稅人可在年度匯算期間填報扣除或補充扣除:
(一)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yī)療支出;
(二)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三)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
五、辦理時間
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六、辦理方式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二)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下同。以下簡稱單位)代為辦理。
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含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端,下同)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3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納稅年度內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單位不得代辦。
(三)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納稅人與受托人需簽訂授權書。
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fā)現(xiàn)年度匯算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七、辦理渠道
為便利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yōu)先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
八、申報信息及資料留存
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的,適用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附件2、3),如需修改本人相關基礎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稅收優(yōu)惠的,還應按規(guī)定一并填報相關信息。納稅人需仔細核對,確保所填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納稅人、代辦年度匯算的單位,需各自將專項附加扣除、稅收優(yōu)惠材料等年度匯算相關資料,自年度匯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
九、受理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
按照方便就近原則,納稅人自行辦理或受托人為納稅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向納稅人任職受雇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向其中一處申報。
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主要收入來源地,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向納稅人累計發(fā)放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金額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單位為納稅人代辦年度匯算的,向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為方便納稅服務和征收管理,年度匯算期結束后,稅務部門將為尚未辦理申報的納稅人確定主管稅務機關。
十、年度匯算的退稅、補稅
(一)辦理退稅
納稅人申請年度匯算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稅務機關按規(guī)定審核后,在按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受理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所在地(即年度匯算地),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guī)定就地辦理稅款退庫。納稅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戶,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有誤的,稅務機關將通知納稅人更正,納稅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辦理退稅。
為方便辦理退稅,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選擇使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提供的簡易申報功能,便捷辦理年度匯算退稅。
申請2023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23年及以前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2023年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未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23年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后依法申請退稅。
(二)辦理補稅
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補稅的,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方式繳納。郵寄申報并補稅的,納稅人需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并繳納稅款。
年度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年度匯算期結束后未足額補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
納稅人因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年度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的,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后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十一、年度匯算服務
稅務機關推出系列優(yōu)化服務措施,加強年度匯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分類編制辦稅指引,通俗解釋政策口徑、專業(yè)術語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提示提醒服務,并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端、12366納稅繳費服務平臺等渠道提供涉稅咨詢,幫助納稅人解決辦理年度匯算中的疑難問題,積極回應納稅人訴求。
年度匯算開始前,納稅人可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查看自己的綜合所得和納稅情況,核對銀行卡、專項附加扣除涉及人員身份信息等基礎資料,為年度匯算做好準備。
為合理有序引導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提升納稅人辦理體驗,主管稅務機關將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納稅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辦理。同時,稅務部門推出預約辦理服務,有年度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15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2月16日后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16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年度匯算。
對于獨立完成年度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可提供個性化年度匯算服務。
十二、其他事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2023年第62號)第一條、第四條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執(zhí)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
2.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簡易版、問答版)
3.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
國家稅務總局
2023年2月8日
解讀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要求,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幫助納稅人順利規(guī)范完成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年度匯算),稅務總局在全面總結2019、2023年度匯算工作的基礎上,充分聽取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專家學者和社會公眾的意見建議,制發(fā)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xiàn)解讀如下:
一、什么是年度匯算?
年度匯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并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這是2023年以后我國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內在要求,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公告》第一條規(guī)定了年度匯算概念和內容。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年度匯算的主體,僅指依據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第二,年度匯算的范圍和內容,僅指納入綜合所得范圍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分類所得均不納入年度匯算。同時,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納稅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收入,也不在年度匯算范圍內。
二、為什么要辦理年度匯算?
一是通過年度匯算可以更好地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比如,一些扣除項目,像專項附加扣除中的大病醫(yī)療支出,只有年度結束,才能確切地知道全年支出金額,需要在年度匯算來補充享受扣除。為此,《公告》第四條分三類情形列出了年度匯算期間可以享受的稅前扣除項目,提醒納稅人查遺補漏,充分享受改革紅利。
二是通過年度匯算可以更加準確地計算納稅人綜合所得全年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平時取得綜合所得的情形復雜,無論采取怎樣的預扣預繳方法,都不可能使所有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完全一致,此時兩者之間就會產生“差額”,就需要通過年度匯算進行調整。稅務部門前期進一步簡便優(yōu)化了預扣預繳方法,不僅進一步減輕了中低收入納稅人的辦稅負擔,也使預扣預繳稅額更為精準、更加接近年度應納稅額,但仍然無法完全避免“差額”的產生。
三、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一般來講,只要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都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為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持續(xù)釋放改革紅利,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財政部、稅務總局制發(fā)了《關于延續(xù)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2號)。明確2023年—2023年,對部分需補稅的中低收入納稅人,可繼續(xù)適用免予年度匯算的政策?!豆妗返诙l據此列明了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
第一類是對部分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取得綜合所得且本應辦理年度匯算補稅的納稅人,免除其年度匯算義務。包括:《公告》第二條第一項、第二項所列的,納稅人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者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均不需辦理年度匯算。需要說明的是,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不在免予年度匯算的情形之內。
第二類是《公告》第二條第三項、第四項規(guī)定的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滿足年度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納稅人。在這兩種情況下,納稅人無需退補稅,或者自愿放棄退稅,也就不必再辦理年度匯算。
四、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依據個人所得稅法,《公告》第三條明確了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分為退稅、補稅兩類。
一類是預繳稅額高于應納稅額,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依法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只要納稅人預繳稅額大于納稅年度應納稅額,就可以依法申請年度匯算退稅。實踐中有一些比較典型的情形,將產生或者可能產生退稅,主要如下:
1.納稅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納稅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yè)、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yè)(職業(yè))年金以及商業(yè)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yǎng)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yōu)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類是預繳稅額小于應納稅額,應當補稅的納稅人。依法補稅是納稅人的義務。實踐中有一些常見情形,將導致年度匯算時需要或可能需要補稅,主要如下: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并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于預扣預繳率;等等。
五、有哪些途徑可以幫助納稅人做好年度匯算的準備工作?
如果納稅人不太清楚自己全年收入金額、已繳稅額,或者無法確定自己應該補稅還是退稅,或者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免予辦理年度匯算的條件,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一是可以要求扣繳單位提供發(fā)放的收入和已預繳稅款等情況,按照稅法規(guī)定,單位有責任將上述信息告訴納稅人;
二是可以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端地址為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詢本人納稅年度的收入和納稅申報信息;
三是年度匯算開始后,稅務機關將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根據一定規(guī)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如果納稅人對預填的收入、已預繳稅款等申報表項目認真核對沒有異議并確認后,系統(tǒng)就會自動計算出應補或應退稅款,納稅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了。
六、納稅人應在什么時間辦理年度匯算?
年度匯算時間是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如果提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需要說明的是,為幫助納稅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通過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納稅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錯峰辦理,建議納稅人盡量在約定的時間內辦理,以免產生辦稅擁堵,影響辦稅體驗。
七、納稅人可自主選擇哪些辦理方式?
《公告》第六條明確了辦理年度匯算的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一是自己辦,即納稅人自行辦理。納稅人可以自行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持續(xù)加強年度匯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通過多種渠道提供涉稅咨詢服務,完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提示提醒功能,幫助納稅人順利完成年度匯算。對于獨立完成年度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還可以提供個性化年度匯算服務。
二是單位辦,即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考慮到任職受雇單位對納稅人的涉稅信息掌握的比較全面、準確,與納稅人聯(lián)系也比較緊密,有利于更好地幫助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公告》規(guī)定納稅人可以通過任職受雇單位代辦年度匯算。任職受雇單位除支付工資薪金的單位外,還包括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主要是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實習生等情形。如納稅人向單位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自行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稅務機關將為單位提供申報軟件,方便其為本單位人員集中辦理年度匯算申報。
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選擇由單位代辦年度匯算的,需在年度匯算期內(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確認。納稅人可通過電子郵件、短信、微信等進行確認,與書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公告》還規(guī)定在納稅人確認前,單位不得為納稅人代辦年度匯算。完成確認后,納稅人需要將除本單位以外的納稅年度內全部綜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如實提供給單位,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三是請人辦,即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納稅人可根據自己的情況和條件,自主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年度匯算。選擇這種方式,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委托授權書,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需要提醒的是,單位或者受托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如果發(fā)現(xiàn)年度匯算申報信息存在錯誤,可以要求其代辦或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八、納稅人可通過什么渠道辦理年度匯算?
《公告》第七條明確了辦理年度匯算的三個渠道:網絡辦、郵寄辦、大廳辦。
一是網絡辦。稅務機關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建議納稅人優(yōu)先選擇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特別是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掌上辦稅。稅務機關提供了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納稅人選擇使用預填服務并確認申報數(shù)據的真實、準確、完整后即可快速辦理年度匯算,非常方便快捷。此外,對存在境外所得的居民個人,可以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境外所得申報功能辦理年度匯算。
二是郵寄辦。如果納稅人不方便使用網絡,也可以郵寄申報表辦理年度匯算。各?。▍^(qū)、市)稅務局將指定專門受理郵寄申報的稅務機關并向社會公告。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公告》第九條規(guī)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省(區(qū)、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郵寄申報需要清晰、真實、準確填寫本人的相關信息,尤其是姓名、納稅人識別號、有效聯(lián)系方式等關鍵信息,建議使用電腦填報并打印、簽字。
三是大廳辦。如果納稅人不方便使用網絡或郵寄,也可以到《公告》第九條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
九、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需要提交什么資料,保存多久?
年度匯算時,納稅人只需報送年度匯算申報表,如果納稅人修改本人相關基礎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稅收優(yōu)惠,才需一并報送相關信息。納稅人需仔細核對填報的信息,確保真實、準確、完整。
為便于后續(xù)服務和管理,納稅人及為其代辦年度匯算的單位需各自將辦理年度匯算的相關資料,自年度匯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比如2023年度匯算的相關資料留存期限為自2023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十、納稅人向哪個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年度匯算?
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則,《公告》第九條明確了受理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需要說明的是,這里的稅務機關,是指受理納稅人提交的年度匯算申報并負責處理年度匯算相關事宜的稅務機關,并不等同于辦理年度匯算的“物理地點”,納稅人在通過網絡辦理申報時可不受物理空間限制,實行全國通辦。當然,在網絡辦理不方便的情況下,納稅人也可以前往《公告》第九條規(guī)定的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此時,《公告》第九條規(guī)定的稅務機關就是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的“物理地點”了。
負責受理納稅人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主要分為三種情形:
一是年度匯算期內,納稅人自行辦理或受托人為納稅人代辦年度匯算。
1.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向其中一處申報。按照累計預扣法為納稅人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視同為納稅人的任職受雇單位,這部分納稅人需向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算。
例:納稅人李先生2023年上半年在北京市海淀區(qū)某公司任職,下半年到深圳市寶安區(qū)某單位從事保險營銷員工作,該單位按累計預扣法為其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上述兩個單位均視為李先生的任職受雇單位,其可以在北京市海淀區(qū)稅務局或者深圳市寶安區(qū)稅務局之間選擇辦理年度匯算。
2.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人已在中國境內申領居住證的,以居住證登載的居住地住址為經常居住地;沒有申領居住證的,以當前實際居住地址為經常居住地;納稅人也可以選擇主要收入來源地即一個納稅年度內向納稅人累計發(fā)放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金額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為受理申報機關。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且取得境外所得的,也可以選擇向主要收入來源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例:納稅人張先生戶籍所在地為濟南市槐蔭區(qū),經常居住地為天津市和平區(qū),沒有任職受雇單位。2023年從北京市海淀區(qū)某單位、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某單位分別取得勞務報酬10萬元和5萬元,全年沒有其他綜合所得,那么其主要收入來源地主管稅務機關是北京市海淀區(qū)稅務局。張先生可以在濟南市槐蔭區(qū)稅務局、天津市和平區(qū)稅務局或者北京市海淀區(qū)稅務局之間,選擇一處申報辦理年度匯算。
二是年度匯算期內,若由任職受雇單位在年度匯算期內為納稅人代辦年度匯算,則向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三是年度匯算結束后,為便于納稅服務和征收管理,《公告》進一步明確稅務部門將為尚未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確定主管稅務機關。
十一、納稅人如何辦理年度匯算退稅、補稅?
《公告》第十條明確了納稅人獲取退稅、辦理補稅的方式和渠道。
一是辦理退稅。如果年度匯算后有應退稅額,納稅人可以申請退稅。納稅人在申報表的相應欄次勾選“申請退稅”并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后,即完成了申請程序。稅務機關和國庫按規(guī)定履行必要的審核程序后即可辦理退稅,退稅款直達納稅人銀行賬戶。申請退稅的納稅人需要準確填寫身份信息資料和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
其中,對納稅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年度中間被預扣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推送服務提示、提供簡易申報表預填服務,納稅人只需確認已預繳稅額、填寫本人銀行賬戶信息,即可通過網絡實現(xiàn)快捷申請退稅;納稅人對預填服務中的數(shù)據有疑問的,也可以選擇標準申報表辦理年度匯算。
二是辦理補稅。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補稅的,稅務機關提供了多種便捷渠道,納稅人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繳納應補稅款。郵寄申報并補稅的納稅人,需要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并繳納稅款。
十二、為方便納稅人辦年度匯算,今年有哪些優(yōu)化服務舉措?
一是提供年度匯算初期“預約辦稅”服務。為給納稅人提供更好的服務,我們今年推出了年度匯算初期預約辦稅功能,通過預約使稅收公共服務更有效率、更有質量、更有秩序。凡在今年3月1日-15日期間有辦稅需求的納稅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預約辦理時間,并按照預約時間辦理年度匯算,進一步提升納稅人辦理體驗。需要說明的是,預約辦稅只限于3月1日至15日,高峰期過后,納稅人在年度匯算期內隨時可以辦理年度匯算。
二是進一步鞏固“首違不罰”制度。《公告》明確繼續(xù)實行年度匯算“首違不罰”規(guī)定。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時,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年度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后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三是明確年度匯算期結束后的主管稅務機關。年度匯算結束后,將按規(guī)則給未按時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確定一個主管稅務機關。有關規(guī)則與《公告》第九條受理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確定規(guī)則基本一致。這一做法,便于納稅人后續(xù)辦理年度匯算時找到主管稅務機關為其提供涉稅服務管理。
十三、為幫助納稅人依法辦理年度匯算,今年有哪些提醒準確申報的舉措?
一是提醒納稅人年度匯算開始前可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查看自己納稅年度內的綜合所得和納稅情況,核對銀行卡、專項附加扣除涉及人員身份信息等基礎資料,為年度匯算做好準備。
二是提醒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的納稅人,要在如實補充申報相關收入后,據實辦理年度匯算。
三是提醒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23年及以前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2023年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未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23年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后依法申請退稅。通過關聯(lián)納稅人不同納稅年度匯算補稅和退稅的情況,提醒納稅人依法誠信申報辦稅、依法履行公民義務,可以更好地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維護納稅人的涉稅信用記錄。
四是提醒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對已經在經營所得年度匯算填報減除費用、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等扣除的納稅人,在提供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預填服務時,將減除費用等數(shù)據設置為0,同時提醒納稅人也可更正經營所得申報后在綜合所得年度匯算中扣除6萬元/年的減除費用。
十四、對于不遵從的納稅人,今年會有哪些管理性措施?
2023年度匯算是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個人所得稅制改革之后的第三次,從前兩次的辦理情況看,絕大多數(shù)納稅人能夠依法如實辦理,有相當數(shù)量的納稅人通過辦理年度匯算申請退稅享受了個稅改革紅利,也有很多納稅人補充了稅務部門未掌握的收入,辦理年度匯算申報繳稅。同時,我們也發(fā)現(xiàn)有少量納稅人,經過稅務機關多次提示提醒后仍然沒有如實申報。對于年度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如在年度匯算期結束后未申報并補繳稅款,稅務部門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對于涉稅金額較大的,稅務部門將進行提示提醒,對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督促整改,對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約談警示,約談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對立案案件選擇部分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的進行公開曝光。
十五、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已成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的主要渠道,今年有哪些優(yōu)化功能?
一是優(yōu)化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對于選擇適用空白申報表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我們在空白表的填報界面上,提供了納稅人可再次使用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的功能,更好滿足納稅人需要。
二是優(yōu)化社保費填寫方式。對靈活就業(yè)自行繳納社保的納稅人,結合部分地區(qū)按月、季、年不同繳費情形,新增按季度或者年度填報的選項,讓納稅人新增社保時更加方便。
三是優(yōu)化增加提示提醒。一方面,增加更多的服務提示提醒,幫助納稅人便利地辦理年度匯算;另一方面,對填報減少收入或增加扣除、免稅收入、減免稅額的納稅人進行風險提示,提醒納稅依法如實申報,降低納稅人誤填錯填幾率。
十六、納稅人可以從哪里獲取辦理年度匯算的幫助?
稅務機關將一如既往地做好納稅服務工作,持續(xù)推出辦稅指引,通俗解釋有關政策口徑、專業(yè)術語和操作流程,制作內容豐富、形式生動的宣傳產品,并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公益廣告等渠道,不斷加大年度匯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
納稅人也可關注稅務總局、各地稅務局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獲取最新的辦稅信息。同時,我們還將利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12366納稅繳費服務平臺等渠道,為納稅人及時答疑解惑,積極回應關切。
十七、稅務部門為老年人提供了哪些辦理年度匯算的服務?
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老年納稅人,稅務部門除提供上述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辦理、申報表項目預填、提示提醒等各項服務外,還將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條件下,提供稅費咨詢、業(yè)務指引、全程協(xié)助辦理等“一站式”綜合服務,并建立“綠色通道”,縮短老年人的等候和辦理時間。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責任編輯:于燕、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12篇】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
據江蘇公共·新聞頻道《新聞空間站》報道:從3月1日開始,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正式啟動,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你是要退稅還是補稅?一起來聽稅務律師的專業(yè)指導。
2023年度匯算的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跨度4個月。3月1日至3月15日,有辦稅需求的納稅人,可在每天早6點至晚22點登錄手機個稅app預約辦理時間。3月16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隨時可以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辦理年度匯算。
那么,什么情形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呢?北京市蘭臺(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國斌介紹,第一種情形是預繳稅額大于匯算應繳稅額可以申請退稅的;另外一種情形就是預繳稅額小于應繳稅額,年綜合收入超過12萬元,應補繳稅額超過400元的,需要辦理匯算。
哪些情形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王國斌律師介紹,第一種情形是年度匯算需要補稅,但是應補稅的稅額不超過400元的;第二種情形,需要補稅,但是年綜合收入小于12萬元的;第三種情形就是預繳稅額和他的匯算應繳稅額恰好是一致的;第四種情形就是可以辦理退稅,但是當事人卻放棄權利的。
辦理年度匯算的三種方式是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進行選擇。
王國斌律師支招,在填報之前,要將自己年度發(fā)生的一些費用進行統(tǒng)計計算,以便準確填報??梢跃臀咫U一金、子女教育、自己的繼續(xù)教育投入、贍養(yǎng)老人、房屋的租金、房屋貸款的利息等等費用進行填報,獲得專項附加扣除。在相關信息填報后,國家稅務系統(tǒng)會根據填報的信息進行綜合計算,從而得出可以享受的退稅金額。在填報子女的教育投入方面,如果涉及到夫妻雙方填報的,建議對個人所得稅繳納需求較高的夫妻一方進行更多的填報扣除。夫妻某一方如果收入高于12萬元,在個人所得稅的繳納上就有更多的要求,建議這一方對相關費用的扣除設定比例高一點,或者全部承擔。另外在涉及到贍養(yǎng)老人的費用方面,如果有兄弟姐妹的這樣的操作也應該參照。
江蘇臺記者/方晨 徐授科 編輯/胡超
【第13篇】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號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匯算)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匯算的主要內容
2023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shù)(稅率表見附件1),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3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已預繳稅額
匯算不涉及納稅人的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按規(guī)定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二、無需辦理匯算的情形
納稅人在2023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匯算:
(一)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四)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三、需要辦理匯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匯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2023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3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匯算。
四、可享受的稅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發(fā)生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在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一)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yī)療支出;
(二)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
(四)符合條件的個人養(yǎng)老金扣除。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復申報減除。
五、辦理時間
2023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
六、辦理方式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
(二)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代為辦理。
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完成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3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2023年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的,單位不得代辦。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納稅人需與受托人簽訂授權書。
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fā)現(xiàn)匯算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更正申報,也可自行更正申報。
七、辦理渠道
為便利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yōu)先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辦理匯算,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
八、申報信息及資料留存
納稅人辦理匯算,適用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附件2、3),如需修改本人相關基礎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稅收優(yōu)惠的,還應按規(guī)定一并填報相關信息。納稅人需仔細核對,確保所填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納稅人、代辦匯算的單位,需各自將專項附加扣除、稅收優(yōu)惠材料等匯算相關資料,自匯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
存在股權(股票)激勵(含境內企業(yè)以境外企業(yè)股權為標的對員工進行的股權激勵)、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xiàn)金/span>
九、受理申報的稅務機關
按照方便就近原則,納稅人自行辦理或受托人為納稅人代為辦理的,向納稅人任職受雇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向其中一處申報。
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主要收入來源地,是指2023年向納稅人累計發(fā)放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金額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單位為納稅人代辦匯算的,向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為方便納稅服務和征收管理,匯算期結束后,稅務部門將為尚未辦理申報的納稅人確定其主管稅務機關。
十、退(補)稅
(一)辦理退稅
納稅人申請匯算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稅務機關按規(guī)定審核后,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guī)定辦理稅款退庫。納稅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戶,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有誤的,稅務機關將通知納稅人更正,納稅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辦理退稅。
為方便辦理退稅,2023年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選擇使用個稅 app及網站提供的簡易申報功能,便捷辦理匯算退稅。
申請2023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未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后依法申請退稅。
(二)辦理補稅
納稅人辦理匯算補稅的,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方式繳納。郵寄申報并補稅的,納稅人需通過個稅app及網站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并繳納稅款。
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匯算期結束后未足額補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并在其個人所得稅 《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
納稅人因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的,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后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十一、匯算服務
稅務機關推出系列優(yōu)化服務措施,加強匯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分類編制辦稅指引,通俗解釋政策口徑、專業(yè)術語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提示提醒服務,并通過個稅app及網站、12366納稅繳費服務平臺等渠道提供涉稅咨詢,幫助納稅人解決疑難問題,積極回應納稅人訴求
匯算開始前,納稅人可登錄個稅app及網站,查看自己的綜合所得和納稅情況,核對銀行卡、專項附加扣除涉及人員身份信息等基礎資料,為匯算做好準備。
為合理有序引導納稅人辦理匯算,提升納稅人辦理體驗,主管稅務機關將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納稅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辦理。同時,稅務部門推出預約辦理服務,有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2月16日后通過個稅app及網站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對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且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稅務機關提供優(yōu)先退稅服務。獨立完成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可提供個性化便民服務。
十二、其他事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公告》(2023年第62號)第一條、第四條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執(zhí)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
2.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簡易版、問答版)
3.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
國家稅務總局
2023年2月2日
【第14篇】2023收入納稅清單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溫馨提示: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即將于2023年3月1日正式開始!在辦理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前,清楚準確地掌握所屬年度個人收入納稅情況非常重要。
2022
年度盤點
如何便捷地查到全年的收入納稅明細呢?快和小編一起跟著下方的教程操作起來吧!
1
下載個人所得稅app
在手機應用市場搜索“個人所得稅”,或掃描上方二維碼下載安裝。
2
查詢收入納稅明細
第一步
進入app首頁,下滑頁面,在【常用業(yè)務】下,點擊【收入納稅明細查詢】。
第二步
納稅記錄年度自動選擇【2023年】,選擇所得類型后,可以清楚地看到2023年度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四項綜合所得已申報收入和稅額合計。
第三步
點擊進入某一條收入明細可以查看詳細信息,如對信息有異議,請及時與扣繳單位核實后,選擇申訴。
- 申訴須知 -
在提交申訴之前,請先嘗試聯(lián)系扣繳義務人進行核實,并確保申訴情況屬實。
如果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能是正?,F(xiàn)象,無需發(fā)起異議申訴,建議先與扣繳義務人核實:
1.您的離職時間與收入納稅明細的稅款所屬期間隔不超過2個月的(扣繳義務人可能會在次月為您申報上月收入);
2.您與所在的單位還有未結清的收入事項,離職后扣繳義務人仍需為您發(fā)放收入并進行扣繳申報;
3.您雖然未在該單位任職,但是曾經從該單位取得所得,如講課費、顧問費、利息、稿費、租金、中獎等收入;
4.被申訴扣繳單位變更名稱;
5.被申訴扣繳單位是代為發(fā)放工資并申報的勞務派遣方。
您學會了嗎?趕快使用吧!
這一年努力的您一定收獲滿滿,
新的一年更要信心足足哦!
來源:河南稅務
【第15篇】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期限
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 敏靜
3月1日至6月30日,是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階段。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關系到每個人的“錢袋子”,今年稅務部門也提供了便民服務。
預約辦理,提升辦稅效率和申報體驗。為防止匯算初期扎堆辦理造成不變,今年稅務部門提供了預約辦稅服務,凡在今年3月1日-15日期間有辦稅需求的納稅人,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手機應用提前預約辦稅,并按照預約時間辦理年度匯算,進一步提升納稅人辦理體驗。預約操作步驟非常簡便,有關功能在2月16日已經上線。需要說明的是,預約辦稅只限于3月1日至15日,3月16日至6月30日期間,納稅人可以自行辦理,無需預約。
3種辦理方式,滿足不同人群需求。發(fā)布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總額和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明確了3種辦理年度匯算的方式,即納稅人自行辦理、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單位或受托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fā)現(xiàn)年度匯算申報信息存在錯誤,可要求其代辦或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第16篇】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是什么意思?哪些人要補交,哪些人可以退稅?
打心底說,我們的個稅政策還是比較復雜的,必須一層一層抽絲剝繭,才能明白個大概。之前有朋友說不知道個稅的匯算清繳是什么意思,那我們今天來初步了解一下:
(一)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個人將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4項,合并后按年計算全年最終應納的個稅,再減除納稅年度已預繳的稅款后,計算應退或者應補的稅額,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并進行稅款結算。
也就是說呢,我們的個稅是按月預扣預繳的,次年統(tǒng)算多退少補。多交了就退回到你的銀行卡里面,少交了就要補繳。
(二)個稅年度匯算清繳辦理時間是什么時候?
一般是每年的3月至6月份。
這個一般都會有通知,而且那會身邊的人都在說這個事情,你也自然就會知道了。
(三)匯算清繳退補稅是怎么計算的?
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款={(綜合所得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已預繳的稅額
(四)個稅年度匯算清繳在哪里辦理?
在個人所得稅app辦理。
登錄個稅app,首頁-“我要辦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或者首頁“常用業(yè)務”下面有個“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都可以填報。
在這里還可以查看自己以往年度的申報記錄、繳稅記錄和退稅記錄。
包括自己的申報明細,每年度的收入合計、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等信息。
有需要的情況下,還可以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有稅務局電子章的那種。
(五)哪些人可能需要補繳稅?
1、工資的來源不止一家公司
有的人在兩家公司領工資,每家公司在分開預繳的時候,并不知道個人還有其他的收入,所以都是按在本公
2、有副業(yè)的人群
有的人除了領工資,還有一些勞務報酬、稿酬或者特許權使用費等。平時單獨計稅的時候,小小筆稅率低,到年度匯算清繳的時候,加總在一起年收入額高了,適用更高的稅率,就得補交稅了。
應該還有一些我沒有想到的啦,歡迎大家補充。
(六)哪些人有可能退稅呢?
1、專項附加扣除平時沒有填報后面補填報的,或者是專項附加扣除申報方式選擇了“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的。
這樣的話,月度預繳的時候就少減除了專項附加扣除,多交了稅,年底匯算清繳可能就可以退稅了。
2、中間有某一個月或某幾個月工資特別高,其他月份工資又比較低的。
像一些銷售人員,他可能有些月份業(yè)績特別好,工資發(fā)的特別高,適用的稅率高,月度預繳的個稅也多。但是有些月份銷售不太好,可能只拿到了底薪。年度匯算清繳的時候,整年收入匯總在一起,可能就靠到低一檔的稅率了,就可以退一部分稅。
當然了,這些情況都不是絕對的,具體還得年度匯算清繳的時候,根據實際的數(shù)字來計算。
22年度的個稅匯算清繳,應該也是要到23年3月份才開始了,到時候,我們再一起詳細來操作吧!
關于個稅的稅率、個稅的計算、專項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和填報方法,請查閱壹月默的其他文章。
壹月默分享的文章,都是參照政策和平常自己工作中所了解到的知識結合在一起來寫的,如果有遺漏或者瑕疵的地方,歡迎大家補充和指正。
今天的分享就到這里啦,祝所有的美好都如期而至!
我是壹月默,分享一些和生活息息相關的財務知識、生活中的小確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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