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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深圳市寶安區(qū)教育系統非正編人員聘用合同書
寶安區(qū)教育局制訂的格式合同,私自更改視為無效。
編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單位)乙方(受聘人)
名稱:姓名:性別:
學校性質:籍貫:年齡:
法定代表人:學歷:職稱:
單位地址: 身份證 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聯 系 人:原工作單位: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教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法 》及有關法律 法規(guī) ,本著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嚴格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 試用期 (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正式聘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 ___月____日。
(三) 聘用合同 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xù)簽聘用合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專業(yè)技術職務為____,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
(二)聘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德、能、勤、績的綜合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需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按時獲得勞動報酬;
2.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3.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4.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5.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yè)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fā)表意見;
6.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fā)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yè)成績。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 憲法 、法律和職業(yè)道德,為人師表;
2.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3.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
4.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5.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制等方面的全面發(fā)展;
6.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7.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yè)務水平;
8.首次受聘人員,須參加區(qū)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崗前培訓,并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
第四條 工作報酬、福利及 社會保險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 工資 。乙方 試用期工資 為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____元/月。每月____日為上月工資的發(fā)放日,不得 拖欠工資 。合同期滿不續(xù)聘的,應在合同期滿日的次日發(fā)放聘期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二)甲方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工資的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zhí)行。
(三)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施市、區(qū)和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按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其中,上繳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五)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 傷殘 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 工作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和甲方的主管部門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四)乙方如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可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和 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 解除合同 :
1.有違反法律的行為,被司法機關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2.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3.違反學校規(guī)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4.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5.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不完成分配的任務,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損失的;
6.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7.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未違反第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但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1.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guī)定醫(yī)療期內的;
2.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 產假 及哺乳期內的;
3.因公負傷、致殘而 喪失勞動能力 的。
第1項中,醫(yī)療期限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確定,不滿一年的,為累計十五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但最長不超過九十日。醫(yī)療期內甲方應按規(guī)定支付乙方的博傷假工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給予乙方 經濟補償金 :
1.依第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2.依第六條(四)款第2、3項的規(guī)定解除合同的。
經濟補償金的發(fā)放標準按乙方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的,發(fā)給乙方一個月的工資,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屬第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情形的,甲方不予經濟補償。
(六)為保證用人單位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1.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不能獲取甲方任何形式的獎金。
2.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除不能獲取甲方任何形式的獎金外,還應賠償給甲方金額為正式聘用期月工資三倍的 違約金 。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fā)生爭議,可以逐級向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提出 申訴 ;教育行政部門無法協調解決的,可向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提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事項 (一)本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輸入“聘用信息系統”以磁盤存儲),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在三十天內,到寶安區(qū)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見證備案。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以磁盤存儲的聘用合同交寶安區(qū)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備案。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施市、區(qū)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沒有規(guī)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三)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1.
2.
3.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聘用合同見證
見證字第____號
見證部門(蓋章)見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續(xù)簽聘用合同
根據甲方工作(崗位)需要和乙方要求,雙方同意續(xù)簽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經協商,變更原合同條款內容或增加原合同未盡事宜如下:
1、
2、
3、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深圳市保安區(qū)教育系統非正編人員聘用合同書
編號: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名稱: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學校性質:_________籍貫: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學歷: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原工作單位: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嚴格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正式聘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
(三)聘用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xù)簽聘用合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專業(yè)技術職務為____,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
(二)聘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德、能、勤、績的綜合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需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按時獲得勞動報酬;
2.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3.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4.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5.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yè)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fā)表意見;
6.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fā)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yè)成績。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yè)道德,為人師表;
2.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3.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
4.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5.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制等方面的全面發(fā)展;
6.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7.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yè)務水平;
8.首次受聘人員,須參加區(qū)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崗前培訓,并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
第四條 工作報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____元/月。每月____日為上月工資的發(fā)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xù)聘的,應在合同期滿日的次日發(fā)放聘期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二)甲方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工資的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zhí)行。
(三)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施市、區(qū)和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按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其中,上繳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五)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 工作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和甲方的主管部門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四)乙方如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可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和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有違反法律的行為,被司法機關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2.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3.違反學校規(guī)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4.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5.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不完成分配的任務,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損失的;
6.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7.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未違反第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但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1.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guī)定醫(yī)療期內的;
2.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3.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1項中,醫(yī)療期限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確定,不滿一年的,為累計十五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但最長不超過九十日。醫(yī)療期內甲方應按規(guī)定支付乙方的博傷假工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
1.依第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2.依第六條(四)款第2、3項的規(guī)定解除合同的。
經濟補償金的發(fā)放標準按乙方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的,發(fā)給乙方一個月的工資,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屬第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情形的,甲方不予經濟補償。
(六)為保證用人單位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1.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不能獲取甲方任何形式的獎金。
2.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除不能獲取甲方任何形式的獎金外,還應賠償給甲方金額為正式聘用期月工資三倍的違約金。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fā)生爭議,可以逐級向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教育行政部門無法協調解決的,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事項
(一)本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輸入“聘用信息系統”以磁盤存儲),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在三十天內,到寶安區(qū)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見證備案。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以磁盤存儲的聘用合同交寶安區(qū)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備案。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施市、區(qū)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沒有規(guī)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三)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附件1:聘用合同見證
見證字第____號
見證部門(蓋章)見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續(xù)簽聘用合同
根據甲方工作(崗位)需要和乙方要求,雙方同意續(xù)簽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經協商,變更原合同條款內容或增加原合同未盡事宜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3篇】深圳市民辦學校教師聘用合同書模板
甲方:
乙方(受聘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并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第二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不能調低乙方的基本工資。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合同期限為以下第 種:
1.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含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務合同:完成任務的標志是: 。
三、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guī)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并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fā)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guī);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zhí)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yè)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fā)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fā)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yè)成績;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yè)道德,為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fā)展;
(六)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布有損于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絕密、機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yè)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guī)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八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為 (當或上)月工資的發(fā)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xù)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日以內發(fā)放聘期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zhí)行。乙方的工資構成為: ,其中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二條 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每滿一個學期可以享受一個寒假或者暑假的帶薪假期。乙方在甲方處工作的時間大于三分之二學期的,按滿一個學期計算。
寒暑假工資包括: (寒暑假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或行業(yè)最低工資標準)。
合同期限屆滿后甲乙雙方不續(xù)簽合同的,甲方須在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日內支付該寒假或者暑假工資;合同期限屆滿后甲乙雙方續(xù)簽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該寒假或者暑假的工資支付時間,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guī)定醫(yī)療期內的,本合同續(xù)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二)乙方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孕期、產假及哺乳期結束;
(三)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學校規(guī)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guī)定醫(y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甲方應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可將該事實記錄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或終止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滿終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以及補償年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xù)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xù)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甲方依照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與今后國家、省、市、區(qū)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qū)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省、市、區(qū)沒有規(guī)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九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4篇】深圳食品顧問專家規(guī)范企業(yè)合同之總經理聘用合同書
甲方:某公司、某公司股東……(聘請方)
乙方:xxx(應聘方): 身份證 號碼: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由甲方及股東同意,聘請乙方擔任甲方公司總經理一職?,F約定如下,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聘用期限
1、聘用期限三年,自 xxxx年xx月x x日 起至 xxxx年xx月x x日 止。
2、 聘用合同 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xù)訂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任何一方不再續(xù)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經營管理模式
1、乙方在甲方公司擔任總經理職務期間,全面組織公司生產經營、市場開拓工作及財務等企業(yè)管理工作
2、甲方為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公司財產移交乙方(見附件:財物移交清單)
乙方有權使用前述財物,但僅限于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
3、甲方承諾:將公司每年利潤的%作為績效獎金發(fā)放給乙方乙方可自本協議簽訂當月起,每月從甲方領取固定 工資 人民幣 元,待年終結算績效獎金時,再將已領取的工資從績效獎金中進行抵扣。無績效獎金時,甲方保證乙方 最低工資 元/月(含 社保 福利及保密費)。最低費用元/月。
第三條經營管理及考核指標
1、年利潤……
2、市場……
3、新產品開發(fā)……
4、年職工平均工資……
5、制度(指現制度的整新及頒布)
6、考核辦法與標準(另行約定)
7、保值增值細則(另行約定)
8、其它:
第四條擔保
1、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交納萬元風險 抵押 金,作為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擔保。
2、本 合同終止 或乙方解聘后,乙方無違約, 保證金 退還乙方。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公司資產擁有所有權
2、甲方有權指派一人擔任公司監(jiān)事,直接負責監(jiān)督乙方在職期間的工作
3、甲方不得以不正當形式干涉乙方的經營管理權
4、審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5、審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
7、審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決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8、對乙方在貫徹執(zhí)行國家法律、 法規(guī) 、政策和公司財產的使用、保護等方面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經營管理指標制訂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市場及新產品開發(fā)計劃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決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自主安排并組織指揮公司的日常采購、生產和銷售等工作,審批年度投資、財務計劃內各項經費的開支
3、全面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行使董事會(或管委會)授予的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4、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對公司現有人員全部接收,但乙方在總經理任職期間有人事管理的自主權,有權聘任、解聘公司內部任何崗位的人員,但應將相關人事材料報甲方批準后執(zhí)行
5、由乙方指派人員負責保管公司財務章、公章、合同章等印鑒
6、公司財務負責人亦由乙方指派:財務負責人全面管理公司的財務工作,簽署重要的財務文件和報表,管理公司賬目,對甲方負責并報告工作
7、乙方必須在甲方公司的法定 經營范圍 內從事經營活動(以甲方企業(yè)法人 營業(yè)執(zhí)照 為準
8、乙方不可以對甲方的財產進行處分(含轉讓、轉移、抵押、 質押 、出租、贈與等)但由于公司經營需要處分財產,應將相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協議等)報甲方書面批準后執(zhí)行
9、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如需以甲方的名義貸款,須經甲方及股東同意
10、乙方應于每月_日前據實向甲方報送乙方的財務報表每季季末向甲方 法人代表 報告生產經營情況,每年作述職報告。
11、乙方應依法納稅,按時清償銀行借款和其他 債務 ,及時收回應收款
12、乙方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以及甲方 公司章程 ,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
13、在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個人不得從事與甲方相競爭或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
14、防火、防盜,嚴格按照安全規(guī)范生產、經營,防止人身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15、乙方不得將甲方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秘密、 商業(yè)秘密 )擅自公開或出讓
16、本協議期限屆滿三十日以前,乙方應接受甲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經營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乙方方可離職。
第七條 合同解除
發(fā)生下述情況之一,履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如濫用職權侵吞公司財物、侵占公司資產的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條第款之承諾向乙方發(fā)放績效獎金,逾期2個月以上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以本企業(yè)名義向銀行以外的機構或公民借款融資的
4、甲方以不正當形式干預乙方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權的。
5、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4款之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10萬元以上損失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導致聘用合同解除,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償付 違約金 人民幣萬元如果守約方的實際損失超出該違約金的,則違約方按守約方的實際損失計算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fā)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處理。
第十條其它
1、資產移交甲方移交乙方的資產見附表,本 合同到期 或提前解除,甲方有權對乙方管理的資產進行清產核資。
2、雙方在協議期內形成的 債權債務 關系,不因本協議期限屆滿或解除而消滅
3、本合同執(zhí)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guī)定。合同附件、補充約定、細則、辦法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各方持一份,經甲方公司蓋章、甲方股東簽字,乙方簽字、及公證后生效
5、本合同(含今后甲方與乙方發(fā)生的所有的合同、協議等文書)均應以甲方公司(公章)及公司股東簽名后生效,也可以由公司股東簽名后生效。僅以公司(公章)不生效。
甲方:xxx (蓋章)
甲方股東:xx
乙方:xx(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第5篇】深圳市民辦學校教師聘用合同
2023深圳市民辦學校教師聘用甲方:
乙方(受聘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并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第二條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不能調低乙方的基本工資。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合同期限為以下第種:
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包含試用期為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完成一定工作任務合同:完成任務的標志是:。
三、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guī)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并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fā)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guī);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zhí)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yè)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fā)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fā)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yè)成績;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yè)道德,為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fā)展;
(六)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布有損于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絕密、機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yè)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guī)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八條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
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
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為 (當或上)月工資的發(fā)放日,不得拖欠工資。
合同期滿不續(xù)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日以內發(fā)放聘期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第九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zhí)行。
乙方的工資構成為:,其中基本工資為人民幣_____元/月。
第十條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十一條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二條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每滿一個學期可以享受一個寒假或者暑假的帶薪假期。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的時間大于三分之二學期的,按滿一個學期計算。
寒暑假工資包括:(寒暑假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或行業(yè)最低工資標準)。
合同期限屆滿后甲乙雙方不續(xù)簽合同的,甲方須在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日內支付該寒假或者暑假工資;合同期限屆滿后甲乙雙方續(xù)簽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該寒假或者暑假的工資支付時間,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guī)定醫(yī)療期內的,本合同續(xù)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二)乙方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孕期、產假及哺乳期結束;
(三)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學校規(guī)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guī)定醫(y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甲方應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可將該事實記錄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或終止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滿終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經濟補償金的標準以及補償年限按的規(guī)定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xù)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xù)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甲方依照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與今后國家、省、市、區(qū)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qū)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省、市、區(qū)沒有規(guī)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九條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
乙方(受聘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第6篇】深圳市民辦學校教師聘用合同書通用模板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號:____________教師資格種類:____________
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號:____________學歷: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并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第二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不能調低乙方的基本工資。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合同期限為以下第 種:____________
1.固定期限合同,自 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包含試用期為 個月,自 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務合同:____________完成任務的標志是:____________ 。
三、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____________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guī)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并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fā)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____________
(一)遵守法律、法規(guī);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zhí)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____________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yè)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fā)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fā)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yè)成績;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____________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yè)道德,為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fā)展;
(六)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布有損于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絕密、機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yè)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guī)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八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每月________日(每月15日之前)為 (當或上)月工資的發(fā)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xù)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日以內發(fā)放聘期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zhí)行。乙方的工資構成為:____________ ,其中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二條 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每滿一個學期可以享受一個寒假或者暑假的帶薪假期。乙方在甲方處工作的時間大于三分之二學期的,按滿一個學期計算。
寒暑假工資包括:____________ (寒暑假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或行業(yè)最低工資標準)。
合同期限屆滿后甲乙雙方不續(xù)簽合同的,甲方須在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日內支付該寒假或者暑假工資;合同期限屆滿后甲乙雙方續(xù)簽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該寒假或者暑假的工資支付時間,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guī)定醫(yī)療期內的,本合同續(xù)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二)乙方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孕期、產假及哺乳期結束;
(三)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____________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學校規(guī)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____________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guī)定醫(y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_____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甲方應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可將該事實記錄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或終止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__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滿終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以及補償年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的規(guī)定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xù)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xù)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甲方依照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與今后國家、省、市、區(qū)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qū)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省、市、區(qū)沒有規(guī)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九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第7篇】深圳市保安區(qū)教育系統非正編人員聘用合同書(官方范本)
編號: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名稱: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學校性質:_________籍貫: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學歷: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身份證 號: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原工作單位: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教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法 》及有關法律 法規(guī) ,本著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嚴格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 試用期 (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正式聘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
(三) 聘用合同 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xù)簽聘用合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專業(yè)技術職務為____,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
(二)聘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德、能、勤、績的綜合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需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按時獲得勞動報酬
2.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3.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4.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5.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yè)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fā)表意見
6.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fā)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yè)成績。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 憲法 、法律和職業(yè)道德,為人師表
2.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3.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
4.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5.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制等方面的全面發(fā)展
6.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7.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yè)務水平
8.首次受聘人員,須參加區(qū)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崗前培訓,并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
第四條 工作報酬、福利及 社會保險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 工資 。乙方 試用期工資 為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____元/月。每月____日為上月工資的發(fā)放日,不得 拖欠工資 。合同期滿不續(xù)聘的,應在合同期滿日的次日發(fā)放聘期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二)甲方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工資的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zhí)行。
(三)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施市、區(qū)和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按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其中,上繳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五)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 傷殘 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 工作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和甲方的主管部門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四)乙方如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可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和 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 解除合同 :
1.有違反法律的行為,被司法機關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2.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3.違反學校規(guī)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4.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5.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不完成分配的任務,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損失的
6.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7.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未違反第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但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1.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guī)定醫(yī)療期內的
2.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 產假 及哺乳期內的
3.因公負傷、致殘而 喪失勞動能力 的。
第1項中,醫(yī)療期限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確定,不滿一年的,為累計十五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但最長不超過九十日。醫(yī)療期內甲方應按規(guī)定支付乙方的博傷假工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給予乙方 經濟補償金 :
1.依第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2.依第六條(四)款第2、3項的規(guī)定解除合同的。
經濟補償金的發(fā)放標準按乙方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的,發(fā)給乙方一個月的工資,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屬第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情形的,甲方不予經濟補償。
(六)為保證用人單位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1.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不能獲取甲方任何形式的獎金。
2.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除不能獲取甲方任何形式的獎金外,還應賠償給甲方金額為正式聘用期月工資三倍的 違約金 。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fā)生爭議,可以逐級向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提出 申訴 教育行政部門無法協調解決的,可向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提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事項
(一)本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輸入“聘用信息系統”以磁盤存儲),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在三十天內,到寶安區(qū)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見證備案。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以磁盤存儲的聘用合同交寶安區(qū)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備案。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施市、區(qū)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沒有規(guī)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三)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附件1:聘用合同見證
見證字第____號
見證部門(蓋章)見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續(xù)簽聘用合同
根據甲方工作(崗位)需要和乙方要求,雙方同意續(xù)簽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經協商,變更原合同條款內容或增加原合同未盡事宜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8篇】深圳市寶安區(qū)教育系統非正編人員聘用合同
深圳市寶安區(qū)教育系統非正編人員聘用合同書
寶安區(qū)教育局制訂的格式合同,私自更改視為無效。
編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單位)乙方(受聘人)
名稱:姓名:性別:
學校性質:籍貫:年齡:
法定代表人:學歷:職稱:
單位地址: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聯 系 人:原工作單位: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嚴格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正式聘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 ___月____日。
(三)聘用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xù)簽聘用合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專業(yè)技術職務為____,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
(二)聘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德、能、勤、績的綜合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需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按時獲得勞動報酬;
2.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3.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4.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5.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yè)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fā)表意見;
6.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fā)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yè)成績。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yè)道德,為人師表;
2.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3.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
4.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5.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制等方面的全面發(fā)展;
6.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7.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yè)務水平;
8.首次受聘人員,須參加區(qū)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崗前培訓,并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
第四條 工作報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____元/月。每月____日為上月工資的發(fā)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xù)聘的,應在合同期滿日的次日發(fā)放聘期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二)甲方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工資的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zhí)行。
(三)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施市、區(qū)和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按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其中,上繳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五)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 工作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和甲方的主管部門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四)乙方如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可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和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有違反法律的行為,被司法機關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2.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3.違反學校規(guī)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4.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5.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不完成分配的任務,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損失的;
6.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7.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未違反第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但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1.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guī)定醫(yī)療期內的;
2.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3.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1項中,醫(yī)療期限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確定,不滿一年的,為累計十五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但最長不超過九十日。醫(yī)療期內甲方應按規(guī)定支付乙方的博傷假工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
1.依第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2.依第六條(四)款第2、3項的規(guī)定解除合同的。
經濟補償金的發(fā)放標準按乙方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的,發(fā)給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不超過十二個月。屬第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情形的,甲方不予經濟補償。
(六)為保證用人單位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1.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不能獲取甲方任何形式的獎金。
2.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除不能獲取甲方任何形式的獎金外,還應賠償給甲方金額為正式聘用期月工資三倍的違約金。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fā)生爭議,可以逐級向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教育行政部門無法協調解決的,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事項 (一)本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輸入“聘用信息系統”以磁盤存儲),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在三十天內,到寶安區(qū)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見證備案。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以磁盤存儲的聘用合同交寶安區(qū)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備案。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施市、區(qū)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沒有規(guī)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三)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1.
2.
3.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聘用合同見證
見證字第____號
見證部門(蓋章)見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續(xù)簽聘用合同
根據甲方工作(崗位)需要和乙方要求,雙方同意續(xù)簽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經協商,變更原合同條款內容或增加原合同未盡事宜如下:
1、
2、
3、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篇】深圳市寶安區(qū)教育系統非正編人員聘用合同書模板
編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名稱: 姓名:
學校性質: 籍貫:
法定代表人: 學歷:
單位地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 系 人: 原工作單位: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嚴格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正式聘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 ___月____日。
(三)聘用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xù)簽聘用合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專業(yè)技術職務為____,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
(二)聘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德、能、勤、績的綜合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需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按時獲得勞動報酬
2.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3.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4.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5.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yè)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fā)表意見
6.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fā)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yè)成績。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yè)道德,為人師表
2.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3.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
4.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5.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制等方面的全面發(fā)展
6.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7.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yè)務水平
8.首次受聘人員,須參加區(qū)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崗前培訓,并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
第四條 工作報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____元/月。每月____日為上月工資的發(fā)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xù)聘的,應在合同期滿日的次日發(fā)放聘期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二)甲方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工資的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zhí)行。
(三)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施市、區(qū)和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按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其中,上繳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五)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 工作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和甲方的主管部門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四)乙方如違反甲方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可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和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有違反法律的行為,被司法機關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2.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3.違反學校規(guī)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4.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5.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不完成分配的任務,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損失的
6.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7.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未違反第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但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1.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guī)定醫(yī)療期內的
2.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3.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1項中,醫(yī)療期限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確定,不滿一年的,為累計十五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但最長不超過九十日。醫(yī)療期內甲方應按規(guī)定支付乙方的博傷假工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
1.依第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2.依第六條(四)款第2、3項的規(guī)定解除合同的。
經濟補償金的發(fā)放標準按乙方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的,發(fā)給乙方一個月的工資,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屬第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情形的,甲方不予經濟補償。
(六)為保證用人單位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1.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不能獲取甲方任何形式的獎金。
2.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除不能獲取甲方任何形式的獎金外,還應賠償給甲方金額為正式聘用期月工資三倍的違約金。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fā)生爭議,可以逐級向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教育行政部門無法協調解決的,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事項 (一)本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輸入“聘用信息系統”以磁盤存儲),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在三十天內,到寶安區(qū)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見證備案。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以磁盤存儲的聘用合同交寶安區(qū)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備案。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施市、區(qū)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沒有規(guī)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三)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1.
2.
3.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聘用合同見證
見證字第____號
見證部門(蓋章)見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續(xù)簽聘用合同
根據甲方工作(崗位)需要和乙方要求,雙方同意續(xù)簽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經協商,變更原合同條款內容或增加原合同未盡事宜如下:
1、
2、
3、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