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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貿易合同:工業(yè)項目合同
2023貿易合同范本:工業(yè)項目標準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注冊資本:_________萬元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為實現(xiàn)優(yōu)勢互補,促進雙方共同發(fā)展,遵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雙方平等、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進入開發(fā)區(qū)投資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項目概況
1、項目(企業(y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名稱:_____生產規(guī)模(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
3、經濟效益:首期實現(xiàn)年銷售收入(營業(yè)額)___萬元,年創(chuàng)利稅____萬元(詳見附件2)。
4、投產(經營)后,首期至少提供就業(yè)崗位_____個,其中至少為甲方提供就業(yè)崗位____個;第二期(最終)至少提供就業(yè)崗位_____個,其中至少為甲方提供就業(yè)崗位_______個。
5、項目總投資:____萬(美)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____萬(美)元,首期固定資產投資____萬(美)元。(以雙方認可的中介機構評估結果為準,詳見附件5)其中設備_____萬(美)元、廠房_____萬(美)元、公用設施及其他______萬(美)元。
6、項目資金來源:自籌(募股)____萬(美)元、貸款____萬(美)元、其他融資_____萬(美)元。
7、項目工期:自200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0__年___月___日竣工。
二、建設用地
8、乙方項目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擬申請建設用地面積_____平方米(合___畝)。用途為___________項目建設(經營)。該宗土地位于商河縣經濟開發(fā)區(qū),西臨___________,東臨__________,南臨_________,北臨__________。南北長_____米,東西長_____米。如項目靠近干路,依干路中心線為地界。如相鄰單位已構筑界墻,需支付已構筑界墻款的一半購買共用界墻權,否則將無權擁有界墻的任何產權。(以實際丈量為準,詳見附件3)
9、乙方如受讓該宗土地使用權,每畝土地一次性交納人民幣2萬元(僅指用于工業(yè)用途,特殊約定的除外)后,由甲方負責協(xié)調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期限40年)、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xù)。
乙方如租賃該宗土地,每畝土地每年租金800元(僅指用于工業(yè)用途,特殊約定的除外),于租賃年度初月交清當年租金。租賃期限40年,租金每五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幅度不高于30%。
乙方如利用該宗土地從事三產及房地產開發(fā)的,須在符合甲方規(guī)劃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求的前提下,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10、乙方:該方項目申請的建設用地僅用于工業(yè)生產(經營)、科研、辦公及其必需的配套設施建設,如需要職工生活設施,須另行申請進入園區(qū)生活規(guī)劃區(qū)建設。
11、乙方:自本合同書正式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必須開工建設,并按本協(xié)議第5、7款約定的投資規(guī)模和工期建成投產,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委托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收回土地使用權,地上物由乙方在一個月之內自行拆除并承擔全部損失;如乙方不能按時拆除,則視為自愿放棄地上物所有權。在此期間(自簽約之日至土地使用權收回之日)造成廠區(qū)全部或者部分閑置的(指未作工業(yè)用途、未按本合同5、7款約定建成投產),違約方須按每季度400元/畝的標準,根據(jù)土地閑置時間,承擔土地閑置損失。
12、廠區(qū)建筑容積率(建筑面積/占地面積)不低于45%,且每畝土地首期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80萬元。
三、配套設施
13、乙方項目建設過程中,供排水、電力、建設等的增容費、貼費、開戶費均免除。
14、乙方生活用水,須由開發(fā)區(qū)水廠供應,現(xiàn)在水價1.35元/方。除物價部門下文調整外不得調整。
15、乙方生產用水,原則上也要由開發(fā)區(qū)水廠供應,現(xiàn)在水價1.60元/方。除物價部門下文調整外不得調整。如乙方用水量超出甲方供應量時,經甲方同意并經縣水資源管理辦公室批準,可打自備井,但要裝表計量,并交納水資源費(現(xiàn)價0.40元/方,除物價部門下文調整外不得調整。)
16、電費、通訊費、燃氣費、閉路電視費、治安費、公共衛(wèi)生費、垃圾清運處理費、物業(yè)管理費、基礎設施配套費(未開征的除外)等由用戶按物價部門的核準的價格交納。除物價部門下文調整外不得調整。
17、為保證零星用工的規(guī)范和乙方治安,零星勞務(如搬運、保潔、保安、建筑等工種) 原則上由甲方統(tǒng)一安排,用工信息由甲方提供。經乙方委托,甲方還可為乙方招收并培訓職工,具體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甲方要保證用工管理規(guī)范、價格不高于本地平均水平;用工信息準確可靠。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8、有權執(zhí)行開發(fā)區(qū)總體建設規(guī)劃及產業(yè)政策,并依據(jù)乙方廠區(qū)建設規(guī)劃詳圖(詳見附件4)對乙方廠區(qū)內建設物有放線及驗線權。未經甲方放線和驗線,乙方不得單方面開工建設。
19、甲方經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授權,有權對園區(qū)范圍內的社會公共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建設規(guī)劃、環(huán)境衛(wèi)生、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勞動保障、安全生產、土地使用等)進行管理。
20、執(zhí)行商政發(fā)[20xx]12號文件(詳見附件1),自項目投產之日起,按乙方實際貢獻地方財政的數(shù)額,實行前兩年等額獎勵、后三年減半獎勵。
21、乙方項目入園后,甲方負責將電力、道路、供排水管道、通訊等接通至乙方廠區(qū)以外規(guī)劃紅線處。
22、負責協(xié)調縣招商局為乙方辦理生產經營所需的各種證件。
23、負責為乙方車輛提供《外來投資企業(yè)(本縣)通行證》,以保證在商河境內車輛通暢。
24、負責維持園區(qū)良好的治安秩序,制止“三亂”現(xiàn)象的發(fā)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5、乙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在商河縣注冊,首期注冊資本不少于____萬(美)元,其中:中方____萬(美)元,外方____萬(美)元,并有權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產業(yè)政策的前提下,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其法人財產權和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容侵犯。
26、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提供____萬元保證金(乙方項目首期占地面積×800元/畝)給甲方。如乙方按本協(xié)議第11條要求如期開工建設并投產,則該保證金(含銀行同期利息)如數(shù)退還乙方;如不能如期開工建成投產,則甲方有權扣繳全部保證金(及利息)以彌補土地閑置損失。甲方如不能如期協(xié)調土地,致使乙方項目不能如期實施,則以相同數(shù)額賠付乙方。
27、乙方在按期投產、照章納稅的前提下,有權依據(jù)協(xié)議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享受包括商政發(fā)[20xx]12號文件在內的稅收減免獎勵政策。獎勵資金只能用于企業(yè)的擴大再生產(經營)。
28、乙方申請建設用地前,須向甲方提供項目建議書(固定資產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須提供由有相關資質的獨立機構所編制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詳見附件2)和附有文字說明的廠區(qū)建設規(guī)劃詳圖(詳見附件4)征得甲方同意,并依此作為廠區(qū)建設和生產經營的根本依據(jù)予以執(zhí)行。
29、如乙方投資項目為特殊行業(yè)或有污染可能的行業(yè),乙方須按有關規(guī)定提供安全預評價報告和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表、登記表)(詳見附件6、7)并保證安全與污染治理設施安裝到位,運行正常。
30、乙方保證廠區(qū)沿路院墻采用鐵制透明柵欄,且正門一線柵欄以內15米不得構筑建筑物。
31、乙方要按期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送財務及生產經營報表并保證其全面、真實、準確。
32、項目竣工后十年內,乙方不得自行將該項目整體變賣、轉移或者轉讓。
33、乙方要實行安全生產、治理污染、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確保無假冒偽劣產品,并接受甲方及縣政府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
34、乙方,為提高可信度和效率,日常零星用工原則上委托甲方統(tǒng)一安排,工資及結算方式由雙方商定,同時保留用工自主權。在投產招工后至少為甲方提供____個就業(yè)崗位。對于錄用職工依法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并為職工按期足額交納社會保險金。
六、保密條款
35、自本合同書正式生效之日起2年內,甲乙雙方相關人員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同書內容以及與之有關的以文字、圖像、軟件等為載體的文件、數(shù)據(jù)、資料以及雙方在談判過程中所涉及的言行、未定文件及資料。保密期內雙方如有違反本條款規(guī)定泄密,致使給對方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泄密方須向對方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七、交流方式
36、除雙方另有約定外,雙方以書面形式為正式交流方式。電傳、電報一經發(fā)出、郵政部門投遞的信件發(fā)出七天后、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視為已送達對方。
八、文本與幣種
37、 除非雙方有特殊約定,本合同書僅采用中文簡體。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手工填寫的文字經雙方蓋章確認的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8、非經特別注明,本合同書所涉及的貨幣僅指人民幣。
九、違約責任
39、雙方應該嚴格履行本合同之約定。如一方構成違約(除不可抗力之外),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同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10日內完成其應盡的義務,否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xié)議。由此造成守約方損失的,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十、附則
40、本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商河縣人民政府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蓋章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41、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十一、附件
42、經甲乙雙方確認:下列附件均真實有效,為本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商政發(fā)[20xx]12號文件
(2)《__________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3)《__________廠區(qū)建設用地四至圖》
(4)《__________廠區(qū)建設規(guī)劃詳圖》(附建設進度及文字說明)
(5)《__________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評估報告》
(6)《__________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此項僅要求特種行業(yè)提供)
(7)《__________項目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表、登記表)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簽約時間:20xx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2篇】工業(yè)項目專利技術實施合同
2023工業(yè)項目專利技術實施轉讓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民法典》的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
2.本非專利技術的性能,工業(yè)化開發(fā)程度: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注: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可以依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采取獨占,排他,普通許可證的形式)
4.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范圍:____________(注:使用范圍指地域范圍期限范圍使用方式范圍)
5.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______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____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于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__________
6.受讓的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shù)額為____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____元;.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年內接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__月______日前)
(2)按照合同約定的范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7.保密條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本合同期滿后________年后,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
8.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
9.后續(xù)改進條款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專利權歸做出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并支付數(shù)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并支付數(shù)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秘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shù)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讓與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范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shù)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shù)額為_____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shù)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shù)額為______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數(shù)額為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秘密義務,泄露技術秘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shù)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轉讓方:________受讓方:__________
【第3篇】工業(yè)項目標準合同范本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注冊資本:_________萬元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為實現(xiàn)優(yōu)勢互補,促進雙方共同發(fā)展,遵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雙方平等、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進入開發(fā)區(qū)投資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項目概況
1、項目(企業(y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名稱:_____生產規(guī)模(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
3、經濟效益:首期實現(xiàn)年銷售收入(營業(yè)額)___萬元,年創(chuàng)利稅____萬元(詳見附件2)。
4、投產(經營)后,首期至少提供就業(yè)崗位_____個,其中至少為甲方提供就業(yè)崗位____個;第二期(最終)至少提供就業(yè)崗位_____個,其中至少為甲方提供就業(yè)崗位_______個。
5、項目總投資:____萬(美)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____萬(美)元,首期固定資產投資____萬(美)元。(以雙方認可的中介機構評估結果為準,詳見附件5)其中設備_____萬(美)元、廠房_____萬(美)元、公用設施及其他______萬(美)元。
6、項目資金來源:自籌(募股)____萬(美)元、貸款____萬(美)元、其他融資_____萬(美)元。
7、項目工期:自200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0__年___月___日竣工。
二、建設用地
8、乙方項目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擬申請建設用地面積_____平方米(合___畝)。用途為___________項目建設(經營)。該宗土地位于商河縣經濟開發(fā)區(qū),西臨___________,東臨__________,南臨_________,北臨__________。南北長_____米,東西長_____米。如項目靠近干路,依干路中心線為地界。如相鄰單位已構筑界墻,需支付已構筑界墻款的一半購買共用界墻權,否則將無權擁有界墻的任何產權。(以實際丈量為準,詳見附件3)
9、乙方如受讓該宗土地使用權,每畝土地一次性交納人民幣2萬元(僅指用于工業(yè)用途,特殊約定的除外)后,由甲方負責協(xié)調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期限40年)、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xù)。
乙方如租賃該宗土地,每畝土地每年租金800元(僅指用于工業(yè)用途,特殊約定的除外),于租賃年度初月交清當年租金。租賃期限40年,租金每五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幅度不高于30%。
乙方如利用該宗土地從事三產及房地產開發(fā)的,須在符合甲方規(guī)劃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求的前提下,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10、乙方承諾:該方項目申請的建設用地僅用于工業(yè)生產(經營)、科研、辦公及其必需的配套設施建設,如需要職工生活設施,須另行申請進入園區(qū)生活規(guī)劃區(qū)建設。
11、乙方承諾:自本合同書正式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必須開工建設,并按本協(xié)議第5、7款約定的投資規(guī)模和工期建成投產,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委托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收回土地使用權,地上物由乙方在一個月之內自行拆除并承擔全部損失;如乙方不能按時拆除,則視為自愿放棄地上物所有權。在此期間(自簽約之日至土地使用權收回之日)造成廠區(qū)全部或者部分閑置的(指未作工業(yè)用途、未按本合同5、7款約定建成投產),違約方須按每季度400元/畝的標準,根據(jù)土地閑置時間,承擔土地閑置損失。
12、廠區(qū)建筑容積率(建筑面積/占地面積)不低于45%,且每畝土地首期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80萬元。
三、配套設施
13、乙方項目建設過程中,供排水、電力、建設等的增容費、貼費、開戶費均免除。
14、乙方生活用水,須由開發(fā)區(qū)水廠供應,現(xiàn)在水價1.35元/方。除物價部門下文調整外不得調整。
15、乙方生產用水,原則上也要由開發(fā)區(qū)水廠供應,現(xiàn)在水價1.60元/方。除物價部門下文調整外不得調整。如乙方用水量超出甲方供應量時,經甲方同意并經縣水資源管理辦公室批準,可打自備井,但要裝表計量,并交納水資源費(現(xiàn)價0.40元/方,除物價部門下文調整外不得調整。)
16、電費、通訊費、燃氣費、閉路電視費、治安費、公共衛(wèi)生費、垃圾清運處理費、物業(yè)管理費、基礎設施配套費(未開征的除外)等由用戶按物價部門的核準的價格交納。除物價部門下文調整外不得調整。
17、為保證零星用工的規(guī)范和乙方治安,零星勞務(如搬運、保潔、保安、建筑等工種) 原則上由甲方統(tǒng)一安排,用工信息由甲方提供。經乙方委托,甲方還可為乙方招收并培訓職工,具體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甲方要保證用工管理規(guī)范、價格不高于本地平均水平;用工信息準確可靠。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8、有權執(zhí)行開發(fā)區(qū)總體建設規(guī)劃及產業(yè)政策,并依據(jù)乙方廠區(qū)建設規(guī)劃詳圖(詳見附件4)對乙方廠區(qū)內建設物有放線及驗線權。未經甲方放線和驗線,乙方不得單方面開工建設。
19、甲方經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授權,有權對園區(qū)范圍內的社會公共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建設規(guī)劃、環(huán)境衛(wèi)生、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勞動保障、安全生產、土地使用等)進行管理。
20、執(zhí)行商政發(fā)[2003]12號文件(詳見附件1),自項目投產之日起,按乙方實際貢獻地方財政的數(shù)額,實行前兩年等額獎勵、后三年減半獎勵。
21、乙方項目入園后,甲方負責將電力、道路、供排水管道、通訊等接通至乙方廠區(qū)以外規(guī)劃紅線處。
22、負責協(xié)調縣招商局為乙方辦理生產經營所需的各種證件。
23、負責為乙方車輛提供《外來投資企業(yè)(本縣)通行證》,以保證在商河境內車輛通暢。
【第4篇】工業(yè)項目設計招標合同
(甲方):
(乙方):
本協(xié)議為甲乙雙方有初步的溝通,在oid筆id/me設計報價、完成周期上有初步的共識的基礎上簽訂。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的產品造型設計招標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 甲乙雙方共同確定工業(yè)設計項目確認書。
二。 乙方需在本協(xié)議簽訂后10天內提交3款設計方案及一款色彩方案供甲方選擇,要求每款方案提供2d圖(六視)、工藝解析圖。
三。 如甲方選定乙方的設計方案,則付給乙方人民幣3000元,同時與乙方正式簽訂工業(yè)設計合同(id/me),前述所付費用做為甲乙雙方后續(xù)簽訂的工業(yè)設計合同的首批開發(fā)費包含于工業(yè)設計開發(fā)合同開發(fā)費用之中,或甲乙雙方協(xié)商在后續(xù)簽訂的工業(yè)設計開發(fā)合同中開發(fā)費相應的減除此協(xié)議已付部分。
四。 如甲方未選定乙方的設計方案,甲方支付給乙方人民幣1000元做為參與酬謝。同時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的設計方案保密。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六。 本合同須雙方當事人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方能生效。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名稱(蓋章) 名稱(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公司帳號:
戶 名 :
帳 號 :
200 年 月 日
【第5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適用工業(yè)項目)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
受讓人: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jù)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guī)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______項規(guī)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______通,即_________通,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
(三)現(xiàn)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包含政府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_____項的規(guī)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定之日起日_________內,一閃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___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fā)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用于企業(yè)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即不得超過_________平方米。受讓人不得在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第十三條 受讓人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用途,或者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土地利用指標,應事先經規(guī)劃主管部門和出讓人同意,并按出讓人重新核定的數(shù)額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上的總投資額(包括出讓金、廠房和配套水、電、路等輔助設施建設,設備購置及安裝等費用)不得低于_________萬元/畝(即每平方米不低于_________元)。
受讓人應在項目竣工之日起30日內,持有效的資金投入憑證(包括出讓金繳納憑證、工程款支付憑證、設備購置清單及付款憑證等)向出讓人申請履約檢查。
第十五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后無償移交給_________府: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六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動工建設,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建成投產(受不可抗力影響者除外)。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yè)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八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出讓金總額全部付清),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guī)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___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fā)《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九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huán)境和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xù),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二十一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guī)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guī)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xù)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guī)劃和土地使用條件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jù)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三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并按本合同約定投資開發(fā)建設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_________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_______項規(guī)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完成開發(fā)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形成工業(yè)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三)受讓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投入足額資金進行開發(fā)建設和建成投產的,應補足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的規(guī)定。
第二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七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xù)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xù),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九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xù)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三十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xù)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三十一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xù)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jù)本合同第二十八條之規(guī)定沒有批準續(xù)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jù)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___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五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______‰向受讓人支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六條 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fā)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fā)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fā)的,或已經動工開發(fā)的土地面積占應動工開發(fā)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含出讓金)不足25%,且未經市、縣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中止建設連續(xù)滿一年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_________%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fā)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功工開發(fā)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fā)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七條 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guī)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三十八條 受讓人未能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投入足額資金進行建設,應向出讓人補足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最低投資總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人按照約定的條件繼續(xù)履行義務,受讓人不履行義務的,按違約處理。
第八章 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四十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四十一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_項規(guī)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______項之規(guī)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yè)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zhí)_________份。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shù)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簽訂。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蓋章):_________ 受讓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注明邊長(米))
【第6篇】福建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適用工業(yè)項目)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
受讓人: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jù)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guī)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______項規(guī)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______通,即_________通,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
(三)現(xiàn)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包含政府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_____項的規(guī)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定之日起日_________內,一閃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___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fā)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用于企業(yè)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即不得超過_________平方米。受讓人不得在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第十三條 受讓人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用途,或者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土地利用指標,應事先經規(guī)劃主管部門和出讓人同意,并按出讓人重新核定的數(shù)額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上的總投資額(包括出讓金、廠房和配套水、電、路等輔助設施建設,設備購置及安裝等費用)不得低于_________萬元/畝(即每平方米不低于_________元)。
受讓人應在項目竣工之日起30日內,持有效的資金投入憑證(包括出讓金繳納憑證、工程款支付憑證、設備購置清單及付款憑證等)向出讓人申請履約檢查。
第十五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后無償移交給_________府: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六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動工建設,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建成投產(受不可抗力影響者除外)。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yè)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八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出讓金總額全部付清),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guī)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___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fā)《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九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huán)境和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xù),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二十一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guī)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guī)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xù)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guī)劃和土地使用條件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jù)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三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并按本合同約定投資開發(fā)建設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_________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_______項規(guī)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完成開發(fā)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形成工業(yè)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三)受讓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投入足額資金進行開發(fā)建設和建成投產的,應補足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的規(guī)定。
第二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七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xù)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xù),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九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xù)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三十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xù)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三十一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xù)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jù)本合同第二十八條之規(guī)定沒有批準續(xù)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jù)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___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五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______‰向受讓人支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六條 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fā)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fā)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fā)的,或已經動工開發(fā)的土地面積占應動工開發(fā)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含出讓金)不足25%,且未經市、縣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中止建設連續(xù)滿一年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_________%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fā)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功工開發(fā)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fā)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七條 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guī)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三十八條 受讓人未能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投入足額資金進行建設,應向出讓人補足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最低投資總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人按照約定的條件繼續(xù)履行義務,受讓人不履行義務的,按違約處理。
第八章 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四十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四十一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_項規(guī)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______項之規(guī)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yè)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zhí)_________份。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shù)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簽訂。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蓋章):_________ 受讓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7篇】福建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適用工業(yè)項目)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
受讓人: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jù)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guī)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______項規(guī)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______通,即_________通,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
(三)現(xiàn)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_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包含政府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_____項的規(guī)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定之日起日_________內,一閃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___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fā)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用于企業(yè)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即不得超過_________平方米。受讓人不得在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第十三條受讓人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用途,或者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土地利用指標,應事先經規(guī)劃主管部門和出讓人同意,并按出讓人重新核定的數(shù)額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上的總投資額(包括出讓金、廠房和配套水、電、路等輔助設施建設,設備購置及安裝等費用)不得低于_________萬元/畝(即每平方米不低于_________元)。
受讓人應在項目竣工之日起____日內,持有效的資金投入憑證(包括出讓金繳納憑證、工程款支付憑證、設備購置清單及付款憑證等)向出讓人申請履約檢查。
第十五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后無償移交給_________府: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六條受讓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動工建設,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建成投產(受不可抗力影響者除外)。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____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yè)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八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____日內(出讓金總額全部付清),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guī)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___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fā)《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九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huán)境和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xù),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二十一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guī)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guī)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xù)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guī)劃和土地使用條件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jù)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三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并按本合同約定投資開發(fā)建設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________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_______項規(guī)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完成開發(fā)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形成工業(yè)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三)受讓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投入足額資金進行開發(fā)建設和建成投產的,應補足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的規(guī)定。
第二十五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七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xù)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xù),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九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xù)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三十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xù)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三十一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xù)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jù)本合同第二十八條之規(guī)定沒有批準續(xù)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jù)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___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五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______‰向受讓人支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六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fā)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fā)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fā)的,或已經動工開發(fā)的土地面積占應動工開發(fā)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含出讓金)不足25%,且未經市、縣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中止建設連續(xù)滿一年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_________%的土地閑置費;滿________年未動工開發(fā)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功工開發(fā)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fā)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七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guī)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三十八條受讓人未能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投入足額資金進行建設,應向出讓人補足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最低投資總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人按照約定的條件繼續(xù)履行義務,受讓人不履行義務的,按違約處理。
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四十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____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四十一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十三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_項規(guī)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______項之規(guī)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yè)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zhí)_________份。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shù)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簽訂。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蓋章):_________受讓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電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8篇】工業(yè)項目設計招標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本協(xié)議為甲乙雙方有初步的溝通,在oid筆id/me設計報價、完成周期上有初步的共識的基礎上簽訂。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的產品造型設計招標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 甲乙雙方共同確定工業(yè)設計項目確認書。
二。 乙方需在本協(xié)議簽訂后10天內提交3款設計方案及一款色彩方案供甲方選擇,要求每款方案提供2d圖(六視)、工藝解析圖。
三。 如甲方選定乙方的設計方案,則付給乙方人民幣3000元,同時與乙方正式簽訂工業(yè)設計合同(id/me),前述所付費用做為甲乙雙方后續(xù)簽訂的工業(yè)設計合同的首批開發(fā)費包含于工業(yè)設計開發(fā)合同開發(fā)費用之中,或甲乙雙方協(xié)商在后續(xù)簽訂的工業(yè)設計開發(fā)合同中開發(fā)費相應的減除此協(xié)議已付部分。
四。 如甲方未選定乙方的設計方案,甲方支付給乙方人民幣1000元做為參與酬謝。同時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的設計方案保密。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六。 本合同須雙方當事人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方能生效。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名稱(蓋章) 名稱(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公司帳號:
戶 名 :
帳 號 :
200 年 月 日
【第9篇】工業(yè)項目標準合同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注冊資本:_________萬元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為實現(xiàn)優(yōu)勢互補,促進雙方共同發(fā)展,遵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雙方平等、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進入開發(fā)區(qū)投資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項目概況
1、項目(企業(y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名稱:_____生產規(guī)模(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
3、經濟效益:首期實現(xiàn)年銷售收入(營業(yè)額)___萬元,年創(chuàng)利稅____萬元(詳見附件2)。
4、投產(經營)后,首期至少提供就業(yè)崗位_____個,其中至少為甲方提供就業(yè)崗位____個;第二期(最終)至少提供就業(yè)崗位_____個,其中至少為甲方提供就業(yè)崗位_______個。
5、項目總投資:____萬(美)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____萬(美)元,首期固定資產投資____萬(美)元。(以雙方認可的中介機構評估結果為準,詳見附件5)其中設備_____萬(美)元、廠房_____萬(美)元、公用設施及其他______萬(美)元。
6、項目資金來源:自籌(募股)____萬(美)元、貸款____萬(美)元、其他融資_____萬(美)元。
7、項目工期:自200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0__年___月___日竣工。
二、建設用地
8、乙方項目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擬申請建設用地面積_____平方米(合___畝)。用途為___________項目建設(經營)。該宗土地位于商河縣經濟開發(fā)區(qū),西臨___________,東臨__________,南臨_________,北臨__________。南北長_____米,東西長_____米。如項目靠近干路,依干路中心線為地界。如相鄰單位已構筑界墻,需支付已構筑界墻款的一半購買共用界墻權,否則將無權擁有界墻的任何產權。(以實際丈量為準,詳見附件3)
9、乙方如受讓該宗土地使用權,每畝土地一次性交納人民幣2萬元(僅指用于工業(yè)用途,特殊約定的除外)后,由甲方負責協(xié)調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期限40年)、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xù)。
乙方如租賃該宗土地,每畝土地每年租金800元(僅指用于工業(yè)用途,特殊約定的除外),于租賃年度初月交清當年租金。租賃期限40年,租金每五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幅度不高于30%。
乙方如利用該宗土地從事三產及房地產開發(fā)的,須在符合甲方規(guī)劃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求的前提下,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10、乙方承諾:該方項目申請的建設用地僅用于工業(yè)生產(經營)、科研、辦公及其必需的配套設施建設,如需要職工生活設施,須另行申請進入園區(qū)生活規(guī)劃區(qū)建設。
11、乙方承諾:自本合同書正式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必須開工建設,并按本協(xié)議第5、7款約定的投資規(guī)模和工期建成投產,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委托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收回土地使用權,地上物由乙方在一個月之內自行拆除并承擔全部損失;如乙方不能按時拆除,則視為自愿放棄地上物所有權。在此期間(自簽約之日至土地使用權收回之日)造成廠區(qū)全部或者部分閑置的(指未作工業(yè)用途、未按本合同5、7款約定建成投產),違約方須按每季度400元/畝的標準,根據(jù)土地閑置時間,承擔土地閑置損失。
12、廠區(qū)建筑容積率(建筑面積/占地面積)不低于45%,且每畝土地首期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80萬元。
三、配套設施
13、乙方項目建設過程中,供排水、電力、建設等的增容費、貼費、開戶費均免除。
14、乙方生活用水,須由開發(fā)區(qū)水廠供應,現(xiàn)在水價1.35元/方。除物價部門下文調整外不得調整。
15、乙方生產用水,原則上也要由開發(fā)區(qū)水廠供應,現(xiàn)在水價1.60元/方。除物價部門下文調整外不得調整。如乙方用水量超出甲方供應量時,經甲方同意并經縣水資源管理辦公室批準,可打自備井,但要裝表計量,并交納水資源費(現(xiàn)價0.40元/方,除物價部門下文調整外不得調整。)
16、電費、通訊費、燃氣費、閉路電視費、治安費、公共衛(wèi)生費、垃圾清運處理費、物業(yè)管理費、基礎設施配套費(未開征的除外)等由用戶按物價部門的核準的價格交納。除物價部門下文調整外不得調整。
17、為保證零星用工的規(guī)范和乙方治安,零星勞務(如搬運、保潔、保安、建筑等工種) 原則上由甲方統(tǒng)一安排,用工信息由甲方提供。經乙方委托,甲方還可為乙方招收并培訓職工,具體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甲方要保證用工管理規(guī)范、價格不高于本地平均水平;用工信息準確可靠。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8、有權執(zhí)行開發(fā)區(qū)總體建設規(guī)劃及產業(yè)政策,并依據(jù)乙方廠區(qū)建設規(guī)劃詳圖(詳見附件4)對乙方廠區(qū)內建設物有放線及驗線權。未經甲方放線和驗線,乙方不得單方面開工建設。
19、甲方經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授權,有權對園區(qū)范圍內的社會公共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建設規(guī)劃、環(huán)境衛(wèi)生、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勞動保障、安全生產、土地使用等)進行管理。
20、執(zhí)行商政發(fā)[2003]12號文件(詳見附件1),自項目投產之日起,按乙方實際貢獻地方財政的數(shù)額,實行前兩年等額獎勵、后三年減半獎勵。
21、乙方項目入園后,甲方負責將電力、道路、供排水管道、通訊等接通至乙方廠區(qū)以外規(guī)劃紅線處。
22、負責協(xié)調縣招商局為乙方辦理生產經營所需的各種證件。
23、負責為乙方車輛提供《外來投資企業(yè)(本縣)通行證》,以保證在商河境內車輛通暢。
24、負責維持園區(qū)良好的治安秩序,制止“三亂”現(xiàn)象的發(fā)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5、乙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在商河縣注冊,首期注冊資本不少于____萬(美)元,其中:中方____萬(美)元,外方____萬(美)元,并有權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產業(yè)政策的前提下,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其法人財產權和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容侵犯。
26、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提供____萬元保證金(乙方項目首期占地面積×800元/畝)給甲方。如乙方按本協(xié)議第11條要求如期開工建設并投產,則該保證金(含銀行同期利息)如數(shù)退還乙方;如不能如期開工建成投產,則甲方有權扣繳全部保證金(及利息)以彌補土地閑置損失。甲方如不能如期協(xié)調土地,致使乙方項目不能如期實施,則以相同數(shù)額賠付乙方。
27、乙方在按期投產、照章納稅的前提下,有權依據(jù)協(xié)議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享受包括商政發(fā)[2003]12號文件在內的稅收減免獎勵政策。獎勵資金只能用于企業(yè)的擴大再生產(經營)。
28、乙方申請建設用地前,須向甲方提供項目建議書(固定資產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須提供由有相關資質的獨立機構所編制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詳見附件2)和附有文字說明的廠區(qū)建設規(guī)劃詳圖(詳見附件4)征得甲方同意,并依此作為廠區(qū)建設和生產經營的根本依據(jù)予以執(zhí)行。
29、如乙方投資項目為特殊行業(yè)或有污染可能的行業(yè),乙方須按有關規(guī)定提供安全預評價報告和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表、登記表)(詳見附件6、7)并保證安全與污染治理設施安裝到位,運行正常。
30、乙方保證廠區(qū)沿路院墻采用鐵制透明柵欄,且正門一線柵欄以內15米不得構筑建筑物。
31、乙方要按期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送財務及生產經營報表并保證其全面、真實、準確。
32、項目竣工后十年內,乙方不得自行將該項目整體變賣、轉移或者轉讓。
33、乙方要實行安全生產、治理污染、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確保無假冒偽劣產品,并接受甲方及縣政府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
34、乙方承諾,為提高可信度和效率,日常零星用工原則上委托甲方統(tǒng)一安排,工資及結算方式由雙方商定,同時保留用工自主權。在投產招工后至少為甲方提供____個就業(yè)崗位。對于錄用職工依法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并為職工按期足額交納社會保險金。
六、保密條款
35、自本合同書正式生效之日起2年內,甲乙雙方相關人員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同書內容以及與之有關的以文字、圖像、軟件等為載體的文件、數(shù)據(jù)、資料以及雙方在談判過程中所涉及的言行、未定文件及資料。保密期內雙方如有違反本條款規(guī)定泄密,致使給對方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泄密方須向對方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七、交流方式
36、除雙方另有約定外,雙方以書面形式為正式交流方式。電傳、電報一經發(fā)出、郵政部門投遞的信件發(fā)出七天后、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視為已送達對方。
八、文本與幣種
37、 除非雙方有特殊約定,本合同書僅采用中文簡體。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手工填寫的文字經雙方蓋章確認的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8、非經特別注明,本合同書所涉及的貨幣僅指人民幣。
九、違約責任
39、雙方應該嚴格履行本合同之約定。如一方構成違約(除不可抗力之外),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同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10日內完成其應盡的義務,否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xié)議。由此造成守約方損失的,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十、附則
40、本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商河縣人民政府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蓋章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41、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十一、附件
42、經甲乙雙方確認:下列附件均真實有效,為本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商政發(fā)[2003]12號文件
(2)《__________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3)《__________廠區(qū)建設用地四至圖》
(4)《__________廠區(qū)建設規(guī)劃詳圖》(附建設進度及文字說明)
(5)《__________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評估報告》
(6)《__________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此項僅要求特種行業(yè)提供)
(7)《__________項目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表、登記表)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簽約時間:2006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10篇】工業(yè)項目投資合同
2023工業(yè)項目投資甲方:
乙方:
經年 月 日項目評審會議討論,同意乙方在投資工業(yè)項目,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規(guī)模:
2、項目投資總額: 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額(指土地、設備、廠房等) 萬元,流動資金萬元。
3、項目注冊資本:萬元。
4、項目經營范圍:。
5、項目竣工投產后達到年銷售收入萬元以上,年繳納生產性稅收萬元以上。
第二條 項目用地
1、用地面積 畝,詳見項目宗地紅線圖(附件一)。
四處界址及宗地面積以本合同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為準。
2、土地用途及年限:項目宗地為工業(yè)用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未經批準,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3、土地取得方式。
項目用地采取掛牌出讓,以萬元/畝為掛牌起始價,乙方合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與瑞金市國土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乙方全面履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義務,及時付清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可按程序申請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
4、土地由甲方根據(jù)地形和道路平整,公用道路通到項目用地紅線附近。
第三條項目建設
1、建設要求:項目宗地容積率以上,建設密度35%-40%,綠化率小于20%。
2、建設周期:乙方在甲方規(guī)劃部門出具用地紅線圖(以書面通知為準)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規(guī)劃部門提交項目廠區(qū)規(guī)劃方案,方案審批通過后40日內提交項目建筑施工圖及消防、環(huán)保審批等工程報批手續(xù);在江西瑞金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提供項目用地(三通一平、具備施工條件、以書面通知書為準)之日起60日內開工建設(以主體廠房挖基礎為標準),_____個月內全部工程竣工,_____個月內投產。
3、履約保證金:乙方在項目宗地交付使用7日之內,向江西瑞金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一次性繳交履約保證金(含建設周期、建筑面積、民工工資保證金,按3000元/畝計算)萬元,匯入江西瑞金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財政專戶管理,并由江西瑞金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出具正式票據(jù)。
如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建設周期內完成固定資產投資,且未欠繳民工工資的,甲方應7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第四條 投資強度
1、投資強度不低于150萬元/畝。
固定資產投資額的確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要求確定。
設備投資以原始稅務發(fā)票(或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為依據(jù),建筑工程投資以瑞金市建筑安裝營業(yè)稅等稅務發(fā)票為準,土地出讓價款以實際支付購地款計算。
2、乙方在江西瑞金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提供項目用地個月內全面完成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并投產。
第五條 稅收
乙方在項目正式投產后每年繳納的生產性稅收應達5萬元/畝以上。
第六條 優(yōu)惠政策
乙方享受《瑞金市促進產業(yè)發(fā)展優(yōu)惠辦法》(瑞府發(fā)〔20__〕7號)文件規(guī)定的優(yōu)惠政策。
第七條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7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書面材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附則
1、與本合同有關的瑞金市政府文件(附一),《項目宗地紅線圖(復印件)》(附二),《開發(fā)區(qū)規(guī)范管理約定書》(附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情況一覽表》(附四),《扶持項目發(fā)展協(xié)議書》(附五),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市政府辦、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工信局、市城建局、引進單位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傳 真:
項目引進單位: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第11篇】工業(yè)項目合同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注冊資本:_________萬元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為實現(xiàn)優(yōu)勢互補,促進雙方共同發(fā)展,遵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雙方平等、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進入開發(fā)區(qū)投資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項目概況
1、項目(企業(y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名稱:_____生產規(guī)模(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
3、經濟效益:首期實現(xiàn)年銷售收入(營業(yè)額)___萬元,年創(chuàng)利稅____萬元(詳見附件2)。
4、投產(經營)后,首期至少提供就業(yè)崗位_____個,其中至少為甲方提供就業(yè)崗位____個;第二期(最終)至少提供就業(yè)崗位_____個,其中至少為甲方提供就業(yè)崗位_______個。
5、項目總投資:____萬(美)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____萬(美)元,首期固定資產投資____萬(美)元。(以雙方認可的中介機構評估結果為準,詳見附件5)其中設備_____萬(美)元、廠房_____萬(美)元、公用設施及其他______萬(美)元。
6、項目資金來源:自籌(募股)____萬(美)元、貸款____萬(美)元、其他融資_____萬(美)元。
7、項目工期:自200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0__年___月___日竣工。
二、建設用地
8、乙方項目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擬申請建設用地面積_____平方米(合___畝)。用途為___________項目建設(經營)。該宗土地位于商河縣經濟開發(fā)區(qū),西臨___________,東臨__________,南臨_________,北臨__________。南北長_____米,東西長_____米。如項目靠近干路,依干路中心線為地界。如相鄰單位已構筑界墻,需支付已構筑界墻款的一半購買共用界墻權,否則將無權擁有界墻的任何產權。(以實際丈量為準,詳見附件3)
9、乙方如受讓該宗土地使用權,每畝土地一次性交納人民幣2萬元(僅指用于工業(yè)用途,特殊約定的除外)后,由甲方負責協(xié)調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期限40年)、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xù)。
乙方如租賃該宗土地,每畝土地每年租金800元(僅指用于工業(yè)用途,特殊約定的除外),于租賃年度初月交清當年租金。租賃期限40年,租金每五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幅度不高于30%。
乙方如利用該宗土地從事三產及房地產開發(fā)的,須在符合甲方規(guī)劃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求的前提下,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10、乙方承諾:該方項目申請的建設用地僅用于工業(yè)生產(經營)、科研、辦公及其必需的配套設施建設,如需要職工生活設施,須另行申請進入園區(qū)生活規(guī)劃區(qū)建設。
11、乙方承諾:自本合同書正式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必須開工建設,并按本協(xié)議第5、7款約定的投資規(guī)模和工期建成投產,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委托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收回土地使用權,地上物由乙方在一個月之內自行拆除并承擔全部損失;如乙方不能按時拆除,則視為自愿放棄地上物所有權。在此期間(自簽約之日至土地使用權收回之日)造成廠區(qū)全部或者部分閑置的(指未作工業(yè)用途、未按本合同5、7款約定建成投產),違約方須按每季度400元/畝的標準,根據(jù)土地閑置時間,承擔土地閑置損失。
12、廠區(qū)建筑容積率(建筑面積/占地面積)不低于45%,且每畝土地首期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80萬元。
三、配套設施
13、乙方項目建設過程中,供排水、電力、建設等的增容費、貼費、開戶費均免除。
14、乙方生活用水,須由開發(fā)區(qū)水廠供應,現(xiàn)在水價1.35元/方。除物價部門下文調整外不得調整。
15、乙方生產用水,原則上也要由開發(fā)區(qū)水廠供應,現(xiàn)在水價1.60元/方。除物價部門下文調整外不得調整。如乙方用水量超出甲方供應量時,經甲方同意并經縣水資源管理辦公室批準,可打自備井,但要裝表計量,并交納水資源費(現(xiàn)價0.40元/方,除物價部門下文調整外不得調整。)
16、電費、通訊費、燃氣費、閉路電視費、治安費、公共衛(wèi)生費、垃圾清運處理費、物業(yè)管理費、基礎設施配套費(未開征的除外)等由用戶按物價部門的核準的價格交納。除物價部門下文調整外不得調整。
17、為保證零星用工的規(guī)范和乙方治安,零星勞務(如搬運、保潔、保安、建筑等工種)原則上由甲方統(tǒng)一安排,用工信息由甲方提供。經乙方委托,甲方還可為乙方招收并培訓職工,具體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甲方要保證用工管理規(guī)范、價格不高于本地平均水平;用工信息準確可靠。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8、有權執(zhí)行開發(fā)區(qū)總體建設規(guī)劃及產業(yè)政策,并依據(jù)乙方廠區(qū)建設規(guī)劃詳圖(詳見附件4)對乙方廠區(qū)內建設物有放線及驗線權。未經甲方放線和驗線,乙方不得單方面開工建設。
19、甲方經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授權,有權對園區(qū)范圍內的社會公共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建設規(guī)劃、環(huán)境衛(wèi)生、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勞動保障、安全生產、土地使用等)進行管理。
20、執(zhí)行商政發(fā)[2003]12號文件(詳見附件1),自項目投產之日起,按乙方實際貢獻地方財政的數(shù)額,實行前兩年等額獎勵、后三年減半獎勵。
21、乙方項目入園后,甲方負責將電力、道路、供排水管道、通訊等接通至乙方廠區(qū)以外規(guī)劃紅線處。
22、負責協(xié)調縣招商局為乙方辦理生產經營所需的各種證件。
23、負責為乙方車輛提供《外來投資企業(yè)(本縣)通行證》,以保證在商河境內車輛通暢。
24、負責維持園區(qū)良好的治安秩序,制止“三亂”現(xiàn)象的發(fā)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5、乙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在商河縣注冊,首期注冊資本不少于____萬(美)元,其中:中方____萬(美)元,外方____萬(美)元,并有權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產業(yè)政策的前提下,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其法人財產權和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容侵犯。
26、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提供____萬元保證金(乙方項目首期占地面積×800元/畝)給甲方。如乙方按本協(xié)議第11條要求如期開工建設并投產,則該保證金(含銀行同期利息)如數(shù)退還乙方;如不能如期開工建成投產,則甲方有權扣繳全部保證金(及利息)以彌補土地閑置損失。甲方如不能如期協(xié)調土地,致使乙方項目不能如期實施,則以相同數(shù)額賠付乙方。
27、乙方在按期投產、照章納稅的前提下,有權依據(jù)協(xié)議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享受包括商政發(fā)[2003]12號文件在內的稅收減免獎勵政策。獎勵資金只能用于企業(yè)的擴大再生產(經營)。
28、乙方申請建設用地前,須向甲方提供項目建議書(固定資產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須提供由有相關資質的獨立機構所編制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詳見附件2)和附有文字說明的廠區(qū)建設規(guī)劃詳圖(詳見附件4)征得甲方同意,并依此作為廠區(qū)建設和生產經營的根本依據(jù)予以執(zhí)行。
29、如乙方投資項目為特殊行業(yè)或有污染可能的行業(yè),乙方須按有關規(guī)定提供安全預評價報告和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表、登記表)(詳見附件6、7)并保證安全與污染治理設施安裝到位,運行正常。
30、乙方保證廠區(qū)沿路院墻采用鐵制透明柵欄,且正門一線柵欄以內15米不得構筑建筑物。
31、乙方要按期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送財務及生產經營報表并保證其全面、真實、準確。
32、項目竣工后十年內,乙方不得自行將該項目整體變賣、轉移或者轉讓。
33、乙方要實行安全生產、治理污染、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確保無假冒偽劣產品,并接受甲方及縣政府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
34、乙方承諾,為提高可信度和效率,日常零星用工原則上委托甲方統(tǒng)一安排,工資及結算方式由雙方商定,同時保留用工自主權。在投產招工后至少為甲方提供____個就業(yè)崗位。對于錄用職工依法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并為職工按期足額交納社會保險金。
六、保密條款
35、自本合同書正式生效之日起2年內,甲乙雙方相關人員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同書內容以及與之有關的以文字、圖像、軟件等為載體的文件、數(shù)據(jù)、資料以及雙方在談判過程中所涉及的言行、未定文件及資料。保密期內雙方如有違反本條款規(guī)定泄密,致使給對方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泄密方須向對方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七、交流方式
36、除雙方另有約定外,雙方以書面形式為正式交流方式。電傳、電報一經發(fā)出、郵政部門投遞的信件發(fā)出七天后、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視為已送達對方。
八、文本與幣種
37、除非雙方有特殊約定,本合同書僅采用中文簡體。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手工填寫的文字經雙方蓋章確認的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8、非經特別注明,本合同書所涉及的貨幣僅指人民幣。
九、違約責任
39、雙方應該嚴格履行本合同之約定。如一方構成違約(除不可抗力之外),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同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10日內完成其應盡的義務,否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xié)議。由此造成守約方損失的,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十、附則
40、本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商河縣人民政府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蓋章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41、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十一、附件
42、經甲乙雙方確認:下列附件均真實有效,為本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商政發(fā)[2003]12號文件
(2)《__________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3)《__________廠區(qū)建設用地四至圖》
(4)《__________廠區(qū)建設規(guī)劃詳圖》(附建設進度及文字說明)
(5)《__________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評估報告》
(6)《__________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此項僅要求特種行業(yè)提供)
(7)《__________項目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表、登記表)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簽約時間: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