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2023年匯算清繳在哪
納稅人自行辦理匯算清繳的渠道有哪些?
很多人關于納稅人如何進行自行辦理匯算清繳的渠道可能不太了解,今天小編就和大家分享一篇關于自行辦理納稅人匯算清繳的途徑有哪幾種的資訊,大家趕緊收藏起來吧!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的規(guī)定,有以下三種辦理渠道:
(1)網絡辦理;
(2)郵局辦理;
(3)大廳辦理。
為方便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理渠道。納稅人可優(yōu)先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包括納稅人的手機 app)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按規(guī)定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的方式或者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要將申報表寄送至任職受雇單位(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為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居公告指定的稅務機關。
以上是代友會計工廠對于納稅人自行辦理匯算清繳的渠道的整合,如果您有不同的辦理渠道,歡迎評論一起討論!
【第2篇】2023年匯算清繳作廢在哪里
依據稅法規(guī)定,2023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以下簡稱“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稅率表見附件),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3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本年度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2023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3年已預繳稅額
依據稅法規(guī)定,2023年度匯算僅計算并結清本年度綜合所得的應退或應補稅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guī)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所得。
辦理時間
納稅人辦理2023年度匯算的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2023年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年度匯算的退稅、補稅
納稅人申請年度匯算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稅務機關按規(guī)定審核后,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guī)定,在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接受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所在地(即匯算清繳地)就地辦理稅款退庫。納稅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戶,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有誤的,稅務機關將通知納稅人更正,納稅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辦理退稅。
為方便納稅人獲取退稅,納稅人2023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稅務機關在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提供便捷退稅功能,納稅人可以在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通過簡易申報表辦理年度匯算退稅。
第一步,準備申報工作:
在手機應用商店搜索“個人所得稅app”,點擊個人中心,注冊登錄即可。
第二步,開始進入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方式有兩種:
進入app登錄成功——點擊首頁——常用業(yè)務——點擊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即可開啟2023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如下圖所示:
或者通過個人所得稅app的底部,選擇辦稅頁面——選擇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即可開啟2023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如下圖所示:
第三步,首先點擊查看收入納稅數據(如有異常請聯(lián)系公司財務)——填報方式建議選擇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此項已有稅務數據,無需自己填寫,減輕納稅人工作)——點擊開始申報,如下圖所示:
第四步,信息確認:首先確認個人基礎信息是否有誤(一般無誤),匯繳地選擇(1,如有多家公司,請確認是否2023年有任職的公司,如無,請選擇申訴處理,稅務局后臺會自行處理;2,盡量選擇最近在職公司作為匯算清繳地,如有多家任職單位可以就近選擇),然后點擊下一步,如下圖所示:
第五步,確認年度收入金額,應納稅所得額是否有誤,如無誤,直接點擊下一步,進入稅款計算步驟,具體內容如下圖所示:
第六步,稅款計算,此步驟注意確認三項數據:分別是綜合所得應納稅額,已納稅額,應補稅額。此三項的計算勾稽關系為“應補繳稅額=綜合所得應納稅額-已納稅額”,如應納稅額大于0,則為補交稅額;如應納稅額小于0,則為應退稅額。具體內容如下圖所示:
第七步,補稅退稅工作,如有涉及到補稅退稅的,點擊申請退稅——點擊添加銀行卡信息(需要是實名登記的銀行卡才可以)——點擊申請退稅——稅務局審核成功即可完成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了。補稅操作步驟同上。具體操作內容如下圖所示:
第八步,申報結束,可以通過進入辦稅頁面,選擇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查看本次匯算清繳的詳細情況,可以對本次申報情況進行更正申報和作廢申報的操作。具體操作內容如 下圖所示:
以上是本次個人所得稅清繳的所有內容,如有疑問,歡迎各位留言或者私信我。
【第3篇】匯算清繳在哪里申報
第一個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申報期已至,納稅人該向哪里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呢?今天,來講一講申報辦理年度匯算的稅務機關有關政策。
政策依據
根據《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4號)規(guī)定,接受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有關條款規(guī)定如下:
按照方便就近原則,納稅人自行辦理或受托人為納稅人代為辦理2023年度匯算的,向納稅人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扣繳義務人在年度匯算期內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的,向扣繳義務人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政策解讀
這里的稅務機關,是指接受納稅人提交的年度匯算申報并負責處理年度匯算相關事宜的稅務機關。
比如:對納稅人提交的申報表進行必要的審核,給納稅人辦理退稅等等,并非等同于年度匯算“物理上的辦理地點”。
比如:納稅人若通過網絡遠程辦理年度匯算,則可以不受物理空間的限制,在辦公室、家里、旅途中都可以辦理,但要在信息系統(tǒng)的提示幫助下,按照上述《公告》規(guī)定,在辦稅軟件中正確選擇稅務機關并向其提交年度匯算申報,以便稅務機關更好提供服務并處理后續(xù)相關事宜。
當然,在網絡辦理不方便的情況下,納稅人也可以前往《公告》規(guī)定的稅務機關辦理,此時,《公告》規(guī)定的稅務機關就是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的“實際地點”了。
負責接受納稅人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主要分為兩種情形:
1、納稅人自行辦理或受托人為納稅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
(1)居民個人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2)居民個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居民個人已在中國境內申領居住證的,以居住證登載的居住地住址為經常居住地。沒有申領居住證的,以當前實際居住地址為經常居住地。
主要考慮是,上述判斷標準清晰確定,且能在沒有網絡的情況下,最大程度上為納稅人提供就近辦稅的便利,而采用居住證的確定原則,還便于同納稅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等事項相銜接,有利于包括稅務機關在內的政府各部門共同為納稅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
2、若由扣繳義務人在年度匯算期內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則可向扣繳義務人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重要提醒
納稅人辦理2023年度匯算清繳的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此期限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納稅人可自行辦理年度匯算清繳,也可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xù)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或者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代為辦理。
納稅人可通過網上稅務局(免費下載注冊個人所得稅手機app或登錄注冊網上稅務局web端)辦理年度匯算清繳,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者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源自:云社區(qū)
【第4篇】預提費用匯算清繳填在哪里
2023年度匯算清繳已經開始了,這次跟以往有不少變化,國家也推出不少新政策,掌握新政策是財稅人員順利完成匯算清繳的必備功課,今天時譽財稅整理了一份今年大家比較關注的匯算清繳的一些要點,一起來學習一下。
重點稽查的企業(yè)數據
1、企業(yè)的收入
如果你的企業(yè)少記了銷售收入或是隱匿了一部分銷售收入,那么,金稅三期可通過你的成本和費用來比對你的利潤是否為負數,或是比對你開具出去的發(fā)票,收到的貨款數額以及賣出的商品,或者進一步通過大數據,查詢與你交易的下游企業(yè)的相關賬本數據,比對出異常。
2、企業(yè)的成本費用
3、企業(yè)的利潤
金稅三期大數據是可以得到你所有的收入信息和成本信息的,而利潤就是收入減去成本,算出你的利潤不會是什么難事,所以若你的利潤不一致或是少報了,都會被輕易查出來。
4、企業(yè)的庫存
如果你的企業(yè)只有銷售數據、而沒有購買數據或購買量少,金稅三期大數據會判斷出你的庫存一直處于遞減狀態(tài),并進一步形成電子底賬來比對你的庫存,然后判斷出異常。
如果你的企業(yè)只有購買數據、而沒有銷售數據或銷售量少,金稅三期大數據會判斷出你的庫存一直處于遞增狀態(tài),并進一步形成電子底賬來比對你的庫存,然后判斷出異常。
5、企業(yè)的銀行賬戶
如果你的企業(yè)銷售了一批貨物,貨款也已進入到銀行賬戶,收到的貨款卻遲遲沒記入賬中;如果你的企業(yè)取得了一些虛開的發(fā)票,而賬戶里面的資金卻沒有減少或減少額不匹配。
對于這些情況,以前只要賬本調整的好,是很難識別出來的,可現(xiàn)在對于上述包括以下情形,金稅三期系統(tǒng)都會進行分析并識別出異常:企業(yè)當期新增應收賬款大于收入80%、應收賬款長期為負數;當期新增應付賬款大于收入80%;預收賬款減少但未記入收入、預收賬款占銷售收入20%以上;當期新增其他應收款大于銷售收入80%。
6、企業(yè)的應繳稅額
以上問題,金稅三期都會識別出來的。前四個維度都能識別出異常,而應納稅額就是有以上的數據為基礎計算出來的,所以金稅三期通過比對你的收入、成本、利潤、庫存、資產資本、國地稅數據、往期稅收數據等來判定出企業(yè)應納稅額的異常。
13個政策變化,財稅人員一定要牢記于心
1、公益性捐贈支出可以結轉了
原政策:《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九條企業(yè)發(fā)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新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執(zhí)行,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發(fā)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未在2023年稅前扣除的部分,可按本通知執(zhí)行。(財稅〔2018〕15號)
2、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比例提高了
原政策:《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外,企業(yè)發(fā)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新規(guī)定:自2023年1月1日起,企業(yè)發(fā)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財稅〔2018〕51號)
3、部分企業(yè)虧損結轉年限延長了
原政策:《企業(yè)所得稅法》第十八條企業(yè)納稅年度發(fā)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新規(guī)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yè)或科技型中小企業(yè)資格(以下統(tǒng)稱資格)的企業(yè),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fā)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財稅〔2018〕76號)
4、研發(fā)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了
原政策:《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三十條企業(yè)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一)開發(fā)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fā)生的研究開發(fā)費用;……
《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所稱研究開發(fā)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yè)為開發(fā)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fā)生的研究開發(fā)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guī)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fā)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新規(guī)定:企業(yè)開展研發(fā)活動中實際發(fā)生的研發(fā)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guī)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fā)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財稅〔2018〕99號)
5、小型微利企業(yè)可享受的政策更優(yōu)惠了
原政策:《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yè),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yè),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yè),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yè):(一)工業(yè)企業(y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yè)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二)其他企業(y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yè)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新規(guī)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yè),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前款所稱小型微利企業(yè),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yè),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yè):
(一)工業(yè)企業(y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yè)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y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yè)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財稅〔2018〕77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0號)
6、部分固定資產,可一次性在稅前扣除了
原政策:《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五十九條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
新規(guī)定:企業(yè)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財稅〔2018〕54號)
7、取消委托境外研發(fā)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限制
自2023年1月1日起,委托境外進行研發(fā)活動所發(fā)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fā)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發(fā)費用。委托境外研發(fā)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fā)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規(guī)定在企業(yè)所得稅前加計扣除。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企業(yè)委托境外研究開發(fā)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64號)
8、服務貿易類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yè)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自2023年1月1日起,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yè)(服務貿易類),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將服務貿易創(chuàng)新發(fā)展試點地區(qū)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yè)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8〕44號)
9、擴大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適用范圍
自2023年1月1日起,對境外投資者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yè)分配的利潤,用于境內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的適用范圍,由外商投資鼓勵類項目擴大至所有非禁止外商投資的項目和領域。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商務部關于擴大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適用范圍的通知》(財稅〔2018〕102號)
10、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自2023年11月7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yè)所得稅和增值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yè)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08號)
11、創(chuàng)投企業(yè)優(yōu)惠推廣至全國
公司制創(chuàng)業(yè)投資企業(yè)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種子期、初創(chuàng)期科技型企業(yè)(以下簡稱初創(chuàng)科技型企業(yè))滿2年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公司制創(chuàng)業(yè)投資企業(yè)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有限合伙制創(chuàng)業(yè)投資企業(yè),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初創(chuàng)科技型企業(yè)滿2年的,其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對初創(chuàng)科技型企業(yè)投資額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從合伙創(chuàng)投企業(yè)分得的所得;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創(chuàng)業(yè)投資企業(yè)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創(chuàng)業(yè)投資企業(yè)和天使投資個人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3號)
12、集成電路企業(yè)的稅收優(yōu)惠
2023年1月1日后投資新設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130納米,且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yè)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yè)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yè)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2023年1月1日后投資新設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65納米或投資額超過150億元,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yè)或項目,享受兩免三減半稅收優(yōu)惠。
需要注意的是,集成電路生產企業(yè)享受兩免三減半稅收優(yōu)惠的,優(yōu)惠期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計算。該文件還規(guī)定了2023年12月31日前設立,但未獲利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25微米或投資額超過80億元,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yè);自獲利年度起,享受五免五減半稅收優(yōu)惠;2023年12月31日前設立但未獲利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8微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yè),自獲利年度起,享受兩免三減半稅收優(yōu)惠。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集成電路生產企業(yè)有關企業(yè)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27號)
13、責任保險費可以稅前扣除
企業(yè)參加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按照規(guī)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稅前扣除。該公告適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責任保險費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52號)
最后,時譽財稅給企業(yè)幾點提醒
1.無論政策、制度、系統(tǒng)怎么變化,對于那些合法、合規(guī)經營的企業(yè)來說都不會受到什么影響。
2.如果您的企業(yè)在賬面、發(fā)票、賬簿上有問題,就需要特別注意了!金稅三期并庫后,企業(yè)將會面臨又一輪大清查,切勿心存僥幸!
3.發(fā)票的問題,盡快進行增值稅進項轉出和企業(yè)所得稅的納稅調整。賬簿的問題,盡快兩賬合一,通過庫存盤盈方式盡快補申報。
【第5篇】2023年匯算清繳在哪報
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已于2023年3月1日正式開始,操作指引來了!
辦理日期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稅務部門在今年繼續(xù)提供預約辦理服務,有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2月16日后通過個稅app及網站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全天候24小時隨時辦理。
登錄app,找到“常用業(yè)務”欄———點擊“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或者通過下方“辦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發(fā)起申報
一、簡易申報
居民個人在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通過簡易申報功能辦理年度匯算申報。您只需確認已預繳稅額、填寫本人銀行賬戶信息,即可通過網絡實現(xiàn)快捷辦理。
操作路徑如下:
進入申報界面——選擇“簡易申報”——閱讀并點擊“我已閱讀并知曉”。
勾選“我已閱讀并同意”——點擊“確認”,即可完成簡易申報
二、標準申報
如您選擇標準申報,有兩種填報方式,您可選擇使用預填服務,也可使用空白申報表申報,無論選擇哪種方式,都可以預先查看相關收入納稅數據,建議選擇“我需要申報表預填服務”,方便、準確又快捷。
操作路徑如下:
確認選擇后,閱讀并點擊“我已閱讀并知曉”——選擇確認“任職受雇單位”——點擊“下一步”——逐一確認收入和稅前扣除。
其中獎金有兩種計稅方式,可選擇一筆作為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算納稅,也可全部并入綜合所得,您可視需要自行選擇。
對“收入”、“費用”、“免稅收入和稅前扣除”等項目——核對或填報——點擊“下一步”。
系統(tǒng)自動帶出“應納稅所得額”——核對無誤后點擊“繼續(xù)”。
系統(tǒng)根據計算結果在左下方顯示“應補稅額”或“應退稅額”——核對無誤后點擊“下一步”——勾選“我已閱讀并同意”——點擊“確認”,即可完成申報
結果為退稅的,您可點擊“申請退稅”,選擇已綁定的銀行卡,點擊“提交”,完成申報。
經稅務機關和國庫審核同意后,退稅款即可直達您的銀行賬戶。如未添加銀行卡,可選擇“添加銀行卡信息”。建議綁定中國境內開設的i類銀行賬戶,優(yōu)先考慮綁定“四大行”賬戶。
申報成功后,如果需要繳稅則跳轉到申報成功——繳稅頁面,點擊“立即繳稅”選擇相應的方式繳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