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勞動合同到期未續(xù)簽的后果是什么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合自己經營的產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到期未續(xù)簽的后果是什么,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第1篇】勞動合同到期未續(xù)簽的后果是什么
未及時續(xù)簽勞動合同,如果超過一個月,用人單位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的。
【法律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2篇】什么情況下簽訂的勞動合同為無效
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有:
一、口頭約定的合同;
二、顯失公平的合同;
三、脅迫的合同;
四、附帶保證的合同;
五、真假合同;
六、抵押性質的勞動合同;
七、無保障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3篇】用人單位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用人單位能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4篇】員工勞動合同是公司制定嗎?
員工的勞動合同可以是公司自己制定勞動合同,但是要在符合《勞動合同法》的基礎上。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5篇】未續(xù)簽勞動合同視為自動續(xù)簽嗎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續(xù)訂合同屬于訂立勞動合同中的一種形式,也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續(xù)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到期后,雙方均無意向解除勞動關系時,在未對權利義務進行明確變更的情況下,視為雙方按照原條件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6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
【第6篇】私人公司不簽勞動合同該怎么辦呢?
一些人學人家做生意,卻又沒有按照相關規(guī)定成立公司,僅僅是租賃了廠房之后就招募工人來進行生產,這樣的情況下其實私人公司是不會與招募的工人簽訂勞動合同,但實際上雙方卻又是建立了勞動關系的。
1. 直接向用人單位提出簽訂勞動合同的要求。
2. 如果用人單位有工會組織,就業(yè)者也可以向工會反映情況,請工會出面向用人單位提出要求。
3. 如果用人單位執(zhí)意不肯簽訂勞動合同,就業(yè)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區(qū)的勞動行政部門反映情況,由勞動行政部門督促用人單位與就業(yè)者簽訂勞動合同。很多就業(yè)者到用人單位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意識,或者用人單位故意拖延甚至拒絕簽訂勞動合同。這樣,就業(yè)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就沒有任何合同。但是,就業(yè)者與用人單位之間還是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因此,如果在工作過程中,就業(yè)者的正當權益受到侵害,仍然有權向用人單位索取賠償。
只要是公司與勞動者之間建立了勞動關系的,自然就應當嚴格按照法律中的規(guī)定,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才行,并且還要注意簽訂勞動合同的形式和時間要求。出現(xiàn)私人公司不簽勞動合同的情況,此時可以采取法律手段來維權,如果一味地忍讓,最終損害的肯定還是自己的利益,畢竟此時很容易出現(xiàn)私人老板不支付工資的情況。
【第7篇】解除長期勞動合同賠償方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8篇】勞動合同履行地如何確定
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guī)則》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勞動者實際工作場所地,用人單位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注冊、登記地。
用人單位未經注冊、登記的,其出資人、開辦單位或主管部門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所在地。
【第9篇】沒有勞動合同拖欠工資怎么辦
沒有勞動合同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先與單位進行協(xié)商溝通,索要拖欠的工資,若是公司暫時資金周轉不開,可以讓公司出具欠條;若是與公司溝通無果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由勞動監(jiān)察部門涉入協(xié)調,一般到這一步就能夠解決;如果還沒有解決的,就需要收集證據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仲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10篇】勞務外包需要簽勞動合同嗎
勞務外包指的是企業(yè)根據自身的業(yè)務需求,把公司的一些基礎方面的人事管理外包給第三方外包公司來完成,以此來降低企業(yè)成本,提升企業(yè)效益。
勞務外包中,采取的是企業(yè)將部分業(yè)務或管理工作發(fā)包給勞務外包機構,由外包機構安排人員按照企業(yè)的要求完成相應的業(yè)務或職能工作內容的模式,所以,勞務外包公司與勞動者之間建立的是勞動合同關系,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企業(yè)與勞務外包公司建立的承包合同關系,應當簽訂承包合同;提供勞務的勞動者和發(fā)包企業(yè)之間沒有直接法律關系,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1篇】解除勞動合同時間規(guī)定是怎么樣的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12篇】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怎么辦呢?
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13篇】沒簽勞動合同是勞動關系嗎
不簽勞動合同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yè)務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它勞動者的證言等。
【第14篇】未簽勞動合同被辭退有什么補償
未簽勞動合同被辭退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賠償金,以及超過一個月未滿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時間內的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15篇】如何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補償
1、勞動法第24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勞動合同法第36條:用人單位與勞動都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36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16篇】勞動合同法工時的制度是什么
勞動合同法工時的制度是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