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經濟合同無效會怎樣怎么寫好?很多注冊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寫才規(guī)范,實際上填寫公司經營范圍并不難,我們可以參考優(yōu)秀的同行公司來寫,再結合自己經營的產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經濟合同無效會怎樣,有簡短的也有豐富的,僅供參考。
【第1篇】經濟合同無效會怎樣
經濟合同被確認無效以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應當立即終止履行。對于不同種類的無效經濟合同,產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1、對于不涉及違法行為或一般違法行為造成的無效經濟合同,應根據(jù)不同情況,采用返還、賠償、追繳財產的方法處理。
2、涉及嚴重違法行為的無效經濟合同,需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法律依據(jù)】
《合同法》第58條規(guī)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合同法》第59條規(guī)定: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第2篇】解除勞動合同怎么進行經濟補償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guī)定,按照下列標準進行補償: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3篇】經濟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對于單位犯罪來講,立案標準是五萬元到二十萬元以上;對于個人來講,經濟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為五千元到兩萬元以上。
【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第4篇】簡述經濟合同的作用
作用:
保障經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證生產的專業(yè)化和協(xié)作;促進企業(yè)的經營管理;促進市場經濟下人們對法律的重視;促進對外開放和經濟協(xié)作。
【第5篇】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標準怎么計算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shù)是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如果月平均工資超過社會平均工資三倍的,按社會平均工資的三倍計算。經濟補償金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6篇】經濟合同印花稅種類有哪些
有下列種類: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法律依據(jù)】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3條,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執(zhí)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guī)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guī)相抵觸的決定。
【第7篇】合同終止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合同終止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要看勞動合同終止的原因。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8篇】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怎么算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shù)挠嬎?,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9篇】勞動合同到期有經濟補償金嗎?
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續(xù)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具有法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情形,用人單位拒絕續(xù)簽的應當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八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第10篇】經濟合同去哪里仲裁
去仲裁委員會。
寫一份申請仲裁的材料,要寫清申請仲裁的原因、理由、希望取得的結果,勞動仲裁委員會會在收到你的申請書的15日內告訴你是否受理。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仲裁法》第2條規(guī)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fā)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第11篇】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計算依據(jù)工作年限和離職前十二月的工資來計算。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12篇】合同終止后有經濟補償嗎?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導致勞動合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13篇】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納稅嗎
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納稅,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fā)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shù)厣夏曷毠て骄べY3倍數(shù)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部分,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14篇】經濟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解除合同因其原因不同而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1)一方要求,雙方協(xié)商同意解除合同的,造成的損失由有過錯而造成損失的一方當事人承擔責任,但依法可以免責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發(fā)生合同解除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經濟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據(jù)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責任。
(3)因另一方違約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依照合同規(guī)定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法律依據(jù)】
《合同法》第九十三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15篇】勞動合同和經濟合同有哪一些要素
一、勞動合同簽訂的要素:
1. 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 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 勞動合同期限。
4.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 勞動報酬。
7. 社會保險。
8.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9.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二、經濟合同簽訂的要素:
1. 標的。又叫合同成交物。
2. 數(shù)量和質量。數(shù)量和質量是合同標的的具體化,是確定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大小,確定價款或酬金的依據(jù)。
3. 價款或酬金。以貨物或工程項目為標的稱為價款,以勞務為標的稱酬金,二者通稱價金。
4. 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這是檢查合同是否全面履行的重要依據(jù),必須在合同中作出明確規(guī)定。
5. 違約責任。經濟合同當事人沒有或沒有完全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就是違約。
【第16篇】沒有合同的經濟糾紛怎么處理
即使是沒有合同的經濟糾紛,但有其它證來據(jù)(例如人證、物證等)證明事實存在的,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無法解決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人民法院解決糾紛。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人民法院受自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guī)定。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